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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通知——关于红军在友军区域的活动办法

2011年09月30日 13:12

    我们的代表与陕西省政府各县行政专员商决红军在友军区域的办法如下:
  (一)粮食以买为主,次向地主劝捐,由红军调查指定,并给收据,由原有行政机关负责劝募,并给奖状,捐者红军派人调查,防生舞弊。
  (二)原有行政系统不变,联保保甲民团名义暂不改组,但改变其内容。他们派人去重新训练,我们派人帮助,使保安队民团改变其性质。
  (三)苏区游击队及白区民团均各守原防互不攻击,’实行联欢,白区中心之碉堡寨子,经过调查并向当地行政机关交涉拆毁。
  (四)扩大苏区口号目前可不必提,扩红应更多着重于切实政治动员,游击队可编一部入主力红军,留必要的一部作为当地的自卫武装。
  (五)关于商业绝对保护,对商人劝捐办法,目前亦暂不采取。
    中央[1]
    根据中央档案原抄件刊印
    注释
  [1] 据另一文本,电报是发给:“贺王并转罗迈及关中特委”的。贺指贺晋年,当时任红军第27军军长。王指王平(曾用名王明),当时任红军第27军政委。罗迈即李维汉。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1/0930/63110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