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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关于开展满洲工作给山东分局的指示
2011年09月30日 13:17山东分局并转胶东区党委:
(一)满洲工作之开展,不但关系中国未来局面至巨,而且已成刻不容缓之紧急任务。因此,特责成山东分局与胶东区党委,各组织一满洲工作委员会,专门负责动员和领导一切可能之力量,来开展满洲工作。
(二)两委员会之工作,分头进行,均直接受中央城市工作部领导并与该部通报(应指定译电员负专责,胶东的电由分局电台转),但分局与区党委应用极大力量给予指导和帮助。
(三)如组织机构一时难以健全,可先指定一二得力干部负责开始工作,再逐渐充实之。
(四)人选决定后,望即电告。
中央
九月四日
根据中央档案原抄件刊印
责任编辑:孟庆闯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1/0930/63144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