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 经典文献 党的历史文献集和当代文献集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6》
中央关于停战后我党对满洲的政策问题给东北局的指示
2011年09月30日 13:19东北局并林、黄〔1〕:
(一)国共停战协议及命令已公布,望遵行。停战是包括满洲在内的,但我们同意国军开入满洲及在满洲境内调动,并在谈判记录上取得默契四点,即在满洲不得驻兵过多,经过秦皇岛登陆的国军只能开入满洲,如派遣国军经过华北我区其他路线而入满洲,须事先经过协商,进入满洲各地的国军调动,须按日报告北平执行总部。叶剑英十三日即飞北平总部处理一切。
(二)在国军未到达满洲广大地区前,你们应速谋发展,将部队高度分散,控制广大地区。一切尚无国民党正式委任名义和关系的土匪,一你们均可迅速剿除:但对于正式国军及已被国党正式委任之部队应避免冲突,不给国党以进攻我之任何借口。各地武装应以人民自卫武装名义出现;但凡在未驻红军之地方,尤其西满,是否可以八路名义出现,请与辰兄〔2〕商量决定。凡是红军驻扎之地方,均将交国党接收,因此你们应力求红军缩小驻防地区,使红军从一些次要地区撤退交我接收,不要弄得因红军关系而不得不让出许多地方。在靠近苏蒙地区一切要点你们必须控制,不要弄得被国党控制隔断我与苏蒙联系。
(三)全国和平后,满洲对国民党亦应采取和平合作方针,设法与国党建立外交关系。迅速发动广大群众,要求民主改革。你们有何意见,望即告。
中央
子真
根据中央档案原件刊印
注释
〔1〕林、黄,指林彪、黄克诚。
〔2〕辰兄,系当时为对日作战而进入我国东北地区的苏联红军的代称。
责任编辑:孟庆闯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1/0930/6315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