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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关于解决东北、热河等地的土地问题的指示
2011年09月30日 13:19(一)中央五月四号通过的关于土地问题指示,已开始发给你们。在东北、热河等地,除坚决实行没收分配开拓地、满拓地〔1〕及其它敌人所经营的公私土地与大汉奸土地外,必须根据中央指示和当地情况,运用反奸清算减租减息等各种形式及当地广大群众所创造的各种形式,使地主阶级的土地转移到农民手中,普遍的来解决土地问题。
(二)但对于蒙古人地区的土地问题,现在不要急于解决,应详细调查另行处理。
(三)在放手发动群众解决土地问题的最基本工作中,必须将战争动员、参军运动、武装农民剿灭土匪、搜缴地主武装、组织民兵自卫队等工作联系起来。
(四)你处农民运动的情况和你们的经验,务必经常告诉我们。
中央
辰鱼
根据中央档案原件刊印
注释
〔1〕开拓地、满拓地,指日本侵占我国东北时期,先后通过“东亚劝业会社”和“满洲拓殖株式会社”(后扩大为“满洲拓殖公社”),以强行低价“收买”和无偿没收等形式掠夺的土地。其中分配给日本移民和移民团(称为“开拓民”和“开拓团”)的称“开拓地”,暂时租给中国农民以待分给日本移民的称“满拓地”。“满拓”即“满洲拓殖公社”的简称。
责任编辑:孟庆闯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1/0930/6316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