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文库 经典文献 党的历史文献集和当代文献集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6》

中央关于解放区实行粮食管制的指示

2011年09月30日 13:19

太行局、张垣局〔1〕、华东局、晋绥分局、承德分局〔2〕.华中分局:
  国民党积极布置内战,在我解放区所包围的而国民党军所占据的重要城镇,正在大量囤积粮食,且南方产粮各省普遍旱灾,此项囤积将更严重。为了照顾解放区民食,增加国民党进行内战的某些重大困难,利用国民党最近扣押我贸易局人员,抢夺我粮物的正当理由,各解放区实行严格粮食管制,停止向顽伪军所占城镇的粮食自由出口,以便取得有利的物资交换;且各解放区本年春雨适度,夏熟可望丰收,富裕农民及地主必有余粮出口,特别城市粮价高涨,我禁粮出口,势必发生偷运走私,因此我各解放区政府,应采取适当价格购存大批粮食,然后有计划的以一部分分散出口,换回解放区必需物资;同时动员人民储粮备荒,恢复与建立义仓(积谷)公谷等制度。总之,以保存解放区粮食,增加敌人粮食困难为基本方针。望根据各地具体情形定出对策以及执行情形随时电告。
  中央
  辰养
  根据中央档案原件刊印
    注释
  〔1〕太行局,代指中共中央晋冀鲁豫局。张垣局,代指中共中央晋察冀局。
  〔2〕承德分局,代指中共中央冀热辽分局。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1/0930/6316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