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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文库 经典文献 党的历史文献集和当代文献集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6》

中央关于迫使侵入我区的顽军撤退给聂荣臻等的指示

2011年09月30日 13:19

聂刘并周叶〔1〕:
  冀察战区孙连仲部以李文为指挥,攻占安次地区后又进攻胜芳,有飞机战车参战,据确息并有于最近进攻香河、宝坻与芦台地区之企图及侵平津保三角地区之企图。请聂即以军区司令名义向北平执行部及张家口小组致送正式照会,说明上述顽方进攻情形(时间、兵力、番号、侵占地区、我方死伤人数及人民被杀、物资被劫等情),要求执行部命令顽方立即退出侵占区,并阻止对于香河、宝坻地区及平津保三角地区之进攻,并申明如顽方不退出安次等侵占区及进攻香宝等地区,我将被逼采取某种报复行动,其责任由顽方全部担负。在发出上项照会同时,你们应迅速准备报复的军事行动,如袭占及破坏平古路或破坏北宁路、平汉路或袭占其他顽占地区,在有理、有利、有节条件下,在经过警告之后的适当时机,采取这种报复行动,是完全必要的,可逼执行部派小组去调处安次,胜芳冲突。但必须先送照会,先有警告,方能表示我之有理。在报复九后,我不应拒绝小组调查,应让其调查,申明我系报复,在调解时则将我占地区与顽方侵占区作为交换条件,彼停我亦停,彼退我亦退,否则不停不退。
  中央
  辰艳
  根据中央档案原件刊印
    注释
  〔1〕聂刘,指聂荣臻、刘澜涛。周叶,指周恩来、叶剑英。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1/0930/6316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