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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四项必要保证

2011年09月30日 13:46

  再讲一点,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我们说不搞运动,但是我们一定要说,这是一个长期的经常

的斗争。我看,至少是伴随到实现四个现代化那一天。如果到本世纪末,还有十八年,每一天都

会在斗争。我想,有四个方面的事情,四个方面的工作和斗争,要伴随着我们整个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的进程走。这四个方面的工作,或者叫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四项必要保证,即:第一,体

制改革;第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第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第四,整顿党的作风和党的

组织,包括坚持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前面三件事已经放到日程上了,后面一件事还没有放

到日程上。但是,前面三件事也联系到党风问题。对有严重问题的党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不就是整党吗?贪污分子,贪污数量很大的,就是坦白从宽,再宽大,党籍总要开除吧;如果在

军队,军籍总要开除吧。再宽,也不能宽到连党籍、军籍也保留,甚至于还升一级吧。这说不过

去嘛!党籍、军籍、公职都应该开除。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是我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实

现四个现代化的一个保证。这是一个经常的斗争,经常的工作。否则,社会主义道路怎么坚持呀


    * 这是邓小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

活动的决定》的会议上的讲话《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一部分。标题为本书编者所加。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1/0930/6336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