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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谈:让群众“受灾不遭罪”

2011年10月09日 14:05

“想尽一切办法,使灾区群众受灾不遭罪”。一些地方在抗洪救灾中提出的这个工作要求,不仅体现了对灾区群众的情,也安了全国人民的心。

目前,不少地方洪涝灾害频发,灾区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自然灾害难以避免,但让群众少遭罪、不遭罪,则是我们能够努力做到的。如果我们工作存在疏忽,让群众遭了罪,这对于灾区群众无异于雪上加霜。

让群众受灾不遭罪,就是要采取种种硬措施,确保受灾群众有地方住、有饭吃、有清洁水喝、有病能医,灾后无大疫,尽快恢复被损毁的基础设施,保障群众基本的生产生活秩序。这样,我们才能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体现到细处,把我们在抗洪救灾中的责任落到实处。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1/1009/6345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