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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总理的“尊严观”应从两个层面辩证把握

2011年10月12日 00:18

人民网北京3月23日电 (记者 陈叶军)今天上午,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人民日报社原副总编辑江绍高做客人民网“委员讲堂”解析2010年两会热点。 

温总理“两会”期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我们所作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对此,我们应该如何把握?

李君如说,政府工作报告里面温总理提了这四个“更”,总体是从社会建设角度来谈政府的工作目标的:从社会秩序来讲,要更加公平、和谐;从个人来说,要更有尊严、更加幸福。

李君如表示,对温总理的“尊严观”,应从两个层面把握:

其一,这四个“更”的背后是一种理念、精神,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温总理把我们这些几年强调的尊重和保障人权从社会建设层面和个人的层面上展开来讲,这引起了“两会”上委员、代表们强烈的反响。

其二,“更”就是相对而言的,就是在现有的基础上更有尊严、更加幸福。因为人类文明告诉我们,公平正义是我们始终追求的一个目标,在社会发展的每个阶段都有阶段性的公平和幸福,不可能把一个将来的无限的东西放在今天来实现。

所以,温家宝的尊严观,“反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但这是在现实的基础上,再往前进步一点。因为公平也好,正义也好,幸福也好,尊严也好,总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根据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状况,而与之相适应的。如果超越了这个阶段,可能就要适得其反”,李君如说。

李君如总结道,对这四个“更”要做两个层面的辩证解读,一是精神实质是什么,二是在相对意义上,我们比现在能够提出一个更让人们得到鼓舞的新目标。但是不能期待过高。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1/1012/6353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