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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君如委员:推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2011年10月12日 00:19

本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王娇萍 赵福中)“人民政协就是公民实现有序的政治参与的主要形式。”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委员建议,人民政协应该深入研究政协在发挥协商民主作用的时候,如何能够更好地体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这一实质。

李君如委员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一个显著特点,是强调具有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人民政协及其实行的协商民主是同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的民主形式并列的一种重要的民主形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李君如委员表示,我国的民主制度是“选举+协商”的民主制度,有其独特优点。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讲,实行的主要是选举民主;从人民政协来讲,实行的主要是协商民主,这种民主形式的突出优点是能够在选举前和选举后保证来自各界的政协委员都能平等地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包括对道德问题提供协商的空间,在理性的讨论和协商中做出大家都能接受的决策。

“协商民主的实质,就是要推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李君如委员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把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结合起来的过程中,始终要体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这一现代民主精神,并把它作为民主和法治的重要内容,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1/1012/6353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