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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扬烈士才能弘扬正气 提升大众精神境界

2011年10月11日 13:00

中广网北京7月31日消息(记者纪梦楠)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明天(1日)是“八一”建军节,而新修改的《烈士褒扬条例》也将于明天起实施。据了解,《条例》修改了被评定为烈士的五种牺牲情形。国家首设烈士褒扬金制度,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那么,新条例的出台有着怎样的特殊背景?它又具有何种深远意义呢?有请今日观察员、国防大学教授公方彬为您深入解析。

据了解,相比征求意见稿,《烈士褒扬条例》在烈士牺牲情形认定等多方面有所变化。公方彬认为,新修改的《条例》关照面更广,从柔性约束向刚性约束发展。

公方彬:一个是关注面更广,包括烈士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纳入到不同的关照范围。其实烈士的牺牲并不仅仅是单个人,而是整个家庭和亲人的共同牺牲,所以给予工作、生活诸方面的补偿是完全有必要的。

二是提供了符合中国发展状态的物资奖励,许多媒体都关注到大幅度提高抚恤金额,应当承认烈士身上蕴含的更主要的是精神财富,这是本质,但给予其亲人以补偿,原本就可以起到张扬精神的目的。

三是照顾到不同条件下的抚恤,这种尤其是统一了全国的抚恤标准。四是继续强调精神激励,这一点主要反映了对社会的教育意义上,烈士瞻仰场所的建设管理上,借助这些场所引导社会大众价值趋向上。

还有是柔性约束性、刚性约束发展,条例突出强调,在关于褒扬烈士问题上,所有规定都是刚性的,这不仅仅是法律严肃性决定,同时还是我们对烈士的敬仰所要求的。六是革命烈士褒扬条例修改为烈士褒扬条例,两个字之差,已经反映出政治生态的变化,也就是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为的不是这一点,而把一些褒扬方式、内容、范围给予了大大扩展。

公方彬:31年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大量新情况、新问题产生出来,你像今天对照上个世纪80年代初的社会,甚至可以让人产生恍如隔世的感觉,社会变化了,那么当时的条例显然不能很好的适应时代的要求,这就需要修改,要发展。另一个就是现实的精神状态迫使我们思考改善的途径。

在国家经济社会有了巨大进步的同时,不能回避也不可否认的是,我们当前的社会道德和精神领域缺失,这甚至直接影响着我们这个国家和我们这个民族将走向哪里,如何前进的问题。近年来社会上也产生了强烈的加强精神建设的呼声,要解决这个问题,很重要的就看你政府社会树什么标杆,你得张扬什么精神,所以这个褒扬烈士的条例,实际就是一种精神的张扬,一种价值的引领。

那么,新《条例》的颁布具有哪些深远意义?公方彬认为,更好的褒扬烈士才能弘扬正气,提升大众的精神境界。

公方彬:第一个意义是有效解决褒扬烈士有所增寻的问题,我们讲社会中发生的许多的问题和矛盾,特别是关于烈士引起的争论,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我们的法规不健全、不完善导致的,因为今天中国已经进入法制社会,你要解决现存的矛盾和问题,最重要最根本的途径还是加强法制建设,你要把制度建设好。

第二点就是当前社会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它是有强烈关注的,我们不是经常讲一句话吗?英雄流血又流泪,多了,就影响了大众的价值判断,影响了大众的心理,你通过这个条例,明确了这个国家强调什么,张扬什么,那么它就背后就有追随者,否则社会担当精神只能越来越弱。

第三点我认为是最重要的一点,是找到了或者抓住了我们社会发展精神栖身的引导的载体,一句话,更好的褒扬烈士才能弘扬正气,引导正确的价值取向,提升大众的精神境界。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1/1011/6357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