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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文库 经典文献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四十七卷

(d)同时并存的工作日

2011年11月15日 10:01
  [Ⅲ—102]显然,剩余价值量不仅取决于单个工人超过必要劳动时间完成的剩余劳动,而且同样取决于资本同时雇用的工人人数,或者说,取决于资本所使用的、并且每天都等于必要劳动时间加剩余劳动时间的同时并存的工作日的数量。如果必要劳动时间是10小时,剩余劳动是2小时,一个工人的总工作日等于12小时,那么,剩余价值量就取决于剩余价值本身的量[一个工人在一个工作日中所创造的]乘以资本雇用的工人人数,或者乘以同时并存的工作日,其结果就是剩余价值。我们理解的同时并存的工作日就是一定数量的工人在同一天劳动的时间。
  例如,资本家雇用6个工人,他们每人每天劳动12小时,那么,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加以物化的,转化为价值的物化形式的,就是6个同时并存的工作日或者说72小时。如果除了10小时必要劳动时间外,一个工人的剩余劳动为2小时,那么,6个工人的剩余劳动就是6×2=12小时(可见,等于单个工人的剩余劳动乘以同时雇用的工人人数)。因此,几个工人提供n×2小时剩余劳动,很清楚,n×2小时的产品量取决于n的量,后面这个因素表示工人人数或同时并存的工作日数。
  同样,很清楚,如果剩余价值的量(总额)随着工人人数的增长而增长,并取决于工人人数,那么,剩余价值与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或预付在购买劳动上的资本增加的比例,剩余价值的比例量并不因此而发生变化,从而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的比例也不会发生变化。2∶10是20%,(2×6)∶(10×6)或者12∶60也是20%(2∶10=12∶60)。(或者更一般的表示是2∶10=(n×2)∶(n×10),因为2×n×10=10×n×2。)假定已知剩余价值与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那么,剩余价值的总额只能按照工人人数(同时并存的工作日数)增长的比例增长。假定已知工人人数,那么,剩余价值的总额(量)只能随着剩余价值本身的增长而增长,也就是随着剩余劳动的延续而增长。2×n(n表示工人人数)等于4×(n/2)。
  由此可见,如果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的一定比例是既定的,或者说,如果工人劳动的全部时间达到我们所说的正常工作日,那么,剩余价值量就取决于同时雇用的工人人数,并且只有在这一人数增加的情况下,剩余价值量才能增长。
  因此,我们把正常工作日看作消费和使用劳动能力的尺度。
  关于剩余价值量取决于人口以及取决于其他一些情况(资本量等等),我们下面马上将进行研究。
  在此之前,还需指出以下几点。商品所有者或货币所有者为了把他的货币或商品,简单说就是他所占有的价值,作为资本使用,从而,他本身作为资本家进行生产,从一开始他就必须能够同时雇用一定的最低限度的工人。也是从这个观点来看,一定的最低限度的价值量,是资本能够作为生产资本使用的必要前提。这个量的首要条件从下面的情况就已得出来了:工人为了作为工人生活,他所需要的原材料(和劳动资料)的数量只是吸收必要劳动时间(比如说10小时)所需要的数量,而资本家至少还要购买吸收剩余劳动时间所需要的原材料(还有辅助材料等等)。
  其次,假定必要劳动时间是10小时,剩余劳动时间是2小时,那么,在资本家自己不劳动的情况下,为了每天得到超出他的资本价值的10个劳动小时的价值,他就必须雇用5个工人。然而,他每天以剩余价值形式获得的东西[Ⅲ—103]只是使他有可能象他的一个工人那样生活。甚至这一点,只有在下述条件下才能做到:他的目的同工人的一样,只是为了维持生活,而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所要求的资本的增加。如果资本家自己也劳动,因而也得到一份工资,那么,即使在这个时候,他的生活方式与工人的生活方式几乎没有什么区别,总之,他们的生活方式仍然很接近,特别是在他要增加自己的资本,也就是要把一部分剩余价值资本化的时候。这是中世纪时期行会师付的关系,部分现代手工业师付的关系也是这样。他们不作为资本家进行生产(他们只是处于稍为好一些的有酬工人的地位,这个界限是由行会的规章固定下来的)。
  因此,如果必要劳动时间是既定的,剩余劳动与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也是既定的,正常工作日(它的总数额等于必要劳动时间加剩余劳动延续的时间)也是既定的,那么,剩余劳动量,从而剩余价值量就取决于同时并存的工作日的数量,或者说,取决于资本能够同时投入生产的工人人数。换句话说,剩余价值量(它的总数)将取决于现有的和市场上的劳动能力的数量,从而取决于劳动人口的数量和这种人口增加的比例。因此人口的自然增长,从而市场上的劳动能力的增长就是资本的生产力,因为它构成剩余价值(即剩余劳动)的绝对量增长的基础。
  从另一方面来看,很清楚,资本要使用更多的工人,资本就必须增加。首先,必须增加资本的不变部分,即资本的价值只在产品中再现的那一部分。要吸收更多的劳动,就需要更多的原材料。同样,即使不是按比较确定的比例,也需要更多的劳动资料。我们假定(在这里,我们还只考察剩余价值的绝对形式,这个假定还是允许的,因为尽管剩余价值的这种形式仍然是被资本改变了的那种生产方式的基本形式,但这种形式仍是资本的生产方式所固有的,而只要资本只是形式上使劳动过程从属于自己,从而实际上,以人的手工劳动作为生产的主要因素的那种较早的生产方式只是在资本的控制之下,那么,剩余价值的这种形式就是资本生产方式的唯一形式),手工劳动是主要因素,生产是以手工方式进行的,在这种情况下,工具和劳动资料的数量必然同工人本身的人数和较大数量的工人需用的劳动材料即原材料的数量几乎按同一比例增长。因而,资本整个不变部分的价值按照使用的工人人数增长的比例增长。
  其次,与劳动能力相交换的资本的可变部分也必然(同不变资本增长一样)按照工人人数或同时并存的工作日的数量增长的比例而增长。在上述假定下资本的这一可变部分将增加得最多,因为在手工业生产的条件下,生产的基本因素即单个工人的手工劳动在一定的时间内只提供少量的产品,因此,在生产过程中消费的材料同所使用的劳动相比是很少的;手工业工具也是这样,它很简单,本身只代表很小的价值。既然资本的可变部分是资本的最大组成部分,所以在资本增长的情况下它必然增长得最多;或者说,既然资本的可变部分是资本的最大部分,所以正是这一部分,在与更多的劳动能力相交换的情况下,必然增长得最多。
  我使用的资本2/5是不变资本,3/5用于工资,如果资本使用的不是n个工人,而是2×n个工人,那就应当这样计算:原来资本等于n+(2/5+3/5),即(2n/5)+(3n/5),现在资本等于(4n/5)+(6n/5)。不管工人人数怎样增长,资本用于工资的部分或可变部分,将总是以同样的比例超过资本的不变部分,总是与资本的不变部分处于它从一开始起就以较大的规模预先存在的同一比例中。
  因此,一方面,为了在既定的条件下使剩余价值量增长,即总资本增长,人口就必须增长,另一方面,为了使人口增长,就要以资本已经增长为前提。因而在这里看来出现一种循环论证。{这一点应先抛在一边,不加阐述。这个问题属于第五章[53]。}
  [Ⅲ—104]假定平均工资不仅足以使工人人口维持,而且足以使它以任何比例不断地增长,那么,从一开始就使增长的资本得到更多的工人人口,同时,得到更多的剩余劳动,因此,人口的增长,也使资本增加。实际上,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必须从这个假定出发,因为这个假定包括剩余价值即资本的不断增长。至于资本主义生产本身怎样促进人口的增长,这里还不需要研究。
  在资本的指挥下,作为雇佣工人劳动的人数,或者说市场上的劳动能力的数量,可以在人口没有绝对增长的情况下得到增长,或者也可以在仅仅工人人口没有绝对增长的情况下得到增长。例如,工人家庭的成员,如妇女、儿童,被迫为资本服务(他们过去不是这样),雇佣工人的人数就增长了,但劳动人口的绝对人数并没有增加。雇佣工人人数增长了,但与劳动相交换的资本的可变部分可能并不增加。家庭所得的用以维持他们生活的工资可能和过去一样。不过,他们必须为这种工资提供更多的劳动。
  另一方面,在总人口不绝对增长的情况下,绝对的工人人口也可以增长。如果过去占有劳动条件、并用这些条件劳动的那部分人,——如独立的手工业者、拥有小块土地的农民以及小资本家,——由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作用而丧失了他们的劳动条件(对它们的所有权),那么,他们就可能变为雇佣工人,并使工人人口的数量绝对增长,尽管人口的绝对数字并没有增长。只是不同阶级的数量和这些阶级同绝对人口的比例增加了。然而,众所周知,这就是由资本主义生产产生的集中的后果之一。在这种情况下,绝对工人人口的数量增长了。现有的、用于生产的财富的量却没有绝对增长。但是,转化为资本和作为资本起作用的那部分财富绝对增长了。
  在两种情况下,雇佣工人人数都增长。在一种情况下,绝对的工人人口并不增长,在另一种情况下,绝对的总人口并不增长;在一种情况下,用于工资的资本不增长,在另一种情况下,用于再生产的财富的绝对量不事先增长。这样,剩余劳动、剩余价值同时会增长,从而潜伏着人口绝对增长所必需的资本的增长。{这一切应在谈到积累的时候来考察。}
  注释:
  [53]看来马克思指的是资本积累篇。1861—1863年手稿第ⅩⅩⅡ本第1353—1371页(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版第48卷)研究了《剩余价值再转化为资本》,但这篇是用罗马数字Ⅳ标出的。——第213页。
  出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1/1115/6458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