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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文库 经典文献 列宁全集 第四十七卷

95 致约翰奈斯·胡贝尔(7月18日以前)

2011年12月08日 13:20
    致约翰奈斯·胡贝尔  
  
  (7月18日以前)  
  
  圣加仑州罗尔沙赫基尔希街17号  
  
  律师胡贝尔博士  
  
  尊敬的同志:  
  
  兹竭诚推荐来人巴戈茨基同志,请给予指点。巴戈茨基同志很长时期以来一直都是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党员。  
  
  受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委员会委托  
  
  尼·列宁  
  
  泽伦堡(卢塞恩州)  
  
  弗拉·乌里扬诺夫  
  
  致党的敬礼!  
  
  弗拉·乌里扬诺夫  
  
  原文是德文  
  
  载于1973年《欧洲社会科学评论》(日内瓦)第13卷第29期  
  
  译自《列宁文集》俄文版第40卷第44—45页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1/1208/6497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