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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文库 经典文献 列宁全集 第五十一卷

11.给燃料总管理局的电话[483] (8月8日)  

2011年12月08日 11:42

  燃料总管理局  
  
  命令你们在3天内向波多利斯克工厂提供1000普特供铸造用的焦炭,以便完成卡希拉工程的订货。请报告执行情况。  
  
  人民委员会主席 列宁  
  
  载于1933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3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3卷第333页
    【注释】

  [483]电话镐是卡希拉电站工程局起草的。——555。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1/1208/6513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