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 经典文献 列宁全集 第五十二卷
241.致维·米·莫洛托夫并转俄共(布)中央书记处(1922年1月17日)
2011年12月08日 11:22
致维·米·莫洛托夫并转俄共(布)中央书记处
(1月17日)
莫洛托夫同志:
我替两位同志向中央书记处(如果不归书记处管而归组织局管,那就向组织局)提出申请:
(1)玛格丽塔·瓦西里耶夫娜·福法诺娃的女儿,15岁,患骨结核,病情严重。请把她(必要的话,连母亲一起)送到里加我们的疗养院去。钱她们当然没有。
玛·瓦·福法诺娃是一个既坚强又忠诚的布尔什维克,1917年夏天我就认识她了。那年秋天,即在十月革命前夕最危险的时刻,她让我隐居在她的家里。
从1917年十月革命起,她一直勤奋工作。女儿的重病弄得她帮疲力竭,无法工作。[237]
(福法诺娃的地址:苏维埃4号楼沃兹德维任卡5号住宅31号[注:地址是秘书写的。——俄文版编者注])
(2)请把
尼娜·科托维奇-萨美尔(14岁)
安排在教育人民委员部办的示范学校住读。
应把她编入中等学校一年级。
地址:马罗谢伊卡2/15号住宅中央消费合作总社宿舍。
我很熟悉她的父亲——已故的伊万·阿达莫维奇·萨美尔。他是老革命家,布尔什维克。第一次(1905年)革命前他就是中央委员。在工作中积劳成疾,1920年在乌克兰去世。[238]
弗·乌里扬诺夫(列宁)
载于1945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5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4卷第124—125页
【注释】
[237]1922年2月1日,俄共(布)中央书记处决定送玛·瓦·福法诺娃的女儿出国治病,必要时其母亲可同往。——208。
[238]1922年1月23日,俄共(布)中央书记处常务局向列宁报告说,尼·萨梅尔-科托维奇已被安排在教育人民委员部办的实验示范学校当“寄宿生”。——209。
(1月17日)
莫洛托夫同志:
我替两位同志向中央书记处(如果不归书记处管而归组织局管,那就向组织局)提出申请:
(1)玛格丽塔·瓦西里耶夫娜·福法诺娃的女儿,15岁,患骨结核,病情严重。请把她(必要的话,连母亲一起)送到里加我们的疗养院去。钱她们当然没有。
玛·瓦·福法诺娃是一个既坚强又忠诚的布尔什维克,1917年夏天我就认识她了。那年秋天,即在十月革命前夕最危险的时刻,她让我隐居在她的家里。
从1917年十月革命起,她一直勤奋工作。女儿的重病弄得她帮疲力竭,无法工作。[237]
(福法诺娃的地址:苏维埃4号楼沃兹德维任卡5号住宅31号[注:地址是秘书写的。——俄文版编者注])
(2)请把
尼娜·科托维奇-萨美尔(14岁)
安排在教育人民委员部办的示范学校住读。
应把她编入中等学校一年级。
地址:马罗谢伊卡2/15号住宅中央消费合作总社宿舍。
我很熟悉她的父亲——已故的伊万·阿达莫维奇·萨美尔。他是老革命家,布尔什维克。第一次(1905年)革命前他就是中央委员。在工作中积劳成疾,1920年在乌克兰去世。[238]
弗·乌里扬诺夫(列宁)
载于1945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5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4卷第124—125页
【注释】
[237]1922年2月1日,俄共(布)中央书记处决定送玛·瓦·福法诺娃的女儿出国治病,必要时其母亲可同往。——208。
[238]1922年1月23日,俄共(布)中央书记处常务局向列宁报告说,尼·萨梅尔-科托维奇已被安排在教育人民委员部办的实验示范学校当“寄宿生”。——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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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1/1208/6515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