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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核心是“一国两制”
2011年12月16日 12:57腾讯网“紫荆花开十年·香港回归十周年”系列访谈7月2日邀请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澳门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王振民做客腾讯网,就“一国两制”政策在香港的成功实施以及香港基本法的有关情况,和网友一起在线交流。以下是访谈实录:
香港基本法制定耗时四年八个月 字字千金
主持人芬芬:亲爱的网友朋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腾讯网新闻频道香港回归十周年的系列人物访谈,我是主持人芬芬。香港回归有十年的时间了,“一国两制”和香港基本法已经实施了有十年时间,从最早的疑虑到现在大绝大部分的认同,可以说经历了相当不平凡的时间,今天我们邀请专家和大家一起解读香港基本法,为大家请到的是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同时也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委员。
王振民:大家好,各位网友好。
主持人芬芬:很高兴邀请王教授参加我们香港回归十周年的访谈,我估计这段时间您接受了很多媒体的采访,同时忙于大陆和香港之间。
王振民:对,最近接受很多采访,也举行了一些研讨会。
主持人芬芬:最近在忙什么工作呢?
王振民:就是有一些讨论会,总结基本法过去十年以来实施的经验,包括我们今后需要改进的地方。
主持人芬芬:就是通过各种各样的论坛和讨论,大家可以总结一些经验,包括展望以后的挑战。已经实施了十年的时间,我们也看到很多媒体对你的报道是正面积极、肯定的评价,您在这里能不能给我们做一个比较客观的,对于这十年实施的效果评价。
王振民:基本法是一个非常特别的法律,我们一般制定的法律都是适用于社会主义地区,过去我们国家制定那么多法律,只是适用于社会主义的,这次是我们为一个资本主义地区制定的,这是从我们来说一个特别的地方。对于香港来说,香港过去150多年,他们适用的法律要么是本地制定的,要么是资本主义制定的。英国占领之前是大清政府制定的,要么是生活在资本主义之下,要么是生活在封建主义之下,现在回归,是生活在社会主义下,这个挑战是前所未有的。
主持人芬芬:通过这十年的验证,香港不仅没有像早前媒体杂志预言的那样“香港会死”,而是更加繁荣昌盛了。
王振民:因为这是一个巨大的实验,没有先例,大家心里都没有底。基本法制定用了四年八个月的时间,这是我们国家所有法律当中用的时间最长的,《宪法》才只有两年的时间,基本法用了将近五年的时间来制定,动用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后来有一些基本法的起草委员说这部法律是字字千金。
基本法目的是让“一国两制”变成一种法律表示形式
主持人芬芬:通过五年的时间,85年最早开始起草,到90年通过人大,最后可以在97年实施。这部法律,我看到早前您在媒体上的发言有说到,里面有很多的内容都是借鉴香港以往的成功经验,而且它的制定过程也是相当的复杂。
王振民:对。因为这部法律的特殊性,当时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有将近一半委员是来自香港,就是由香港人参与制定。另外在香港还成立了一个咨询委员会,就是征求香港社会各界的意见,就是都可以提出意见。基本法有两次拿出来,就是把这个草案公布,大家都可以提这个法律应该如何制定。还有一个很特别的地方,这个法律是根据中英联合声明,就是我们跟英国签订的,在联合声明当中,中国政府有承诺,把我们对香港的“一国两制”的政策变成一部法律,这样这部法律对“一国两制”政策,就不会因为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会因为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改变而改变,就是让这个“一国两制”有稳定性、连续性、长期性,所以有很多特别的地方。
主持人芬芬:也是“一国两制”的载体。
王振民:就是让“一国两制”变成一种法律的表示形式。这样就不会因为“一国两制”是邓小平先生提出来的,邓小平先生总有一天会离开我们,所以他的政策是不会变的。
主持人芬芬:通过在这十年当中,我们知道基本法也经过了三年修改过程,在这三次当中,能不能给我们分析一下它的具体过程。
王振民:刚才我也讲到,基本法有很多特别的地方,还有一个特别的地方,就是在实施过程当中的方法不一样。因为我们看全国人大开会,每一年都有执法检查,这个法律执行情况怎么样,全国人大可以组织代表去检查一下。但在过去十年,不停有一些香港人士提出来,全国人大应该检查一下基本法的实施情况。但这些意见都没有被接受。因为它的实施,我们是非常的小心,非常注意这部法律,一方面要保证它的贯彻,另一方面不能侵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尊重特别行政区运用基本法的状况。所以基本法确定有一个机制,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对基本法的条款作出解释,就是在实施法律过程当中,会遇到有些条款理解不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有解释了。
比如说基本法24条规定在香港连续居住七年,那就是香港永久居民,有一个人在香港居住超过七年了,后来他就申请居民身份证,特区政府不给,他就告到法院去了,法官要对正常连续居住七年作出一个解释,这个条款就出现了争议。为什么呢?因为这个人在香港住的时间是超过了七年,但大部分时间是在监狱里面渡过的。在监狱里面渡过的时间算不算呢?他也是合法居住,法官让他居住的,这七年没有一天离开香港,老老实实在香港待着,这种情况能不能算,需要有一个机构对法律的条款作出解释。在香港,它的法律解释是法官来解释,所以有人打官司到法院了,对哪个条款提出质疑,这个时候由法官提出解释。但在内地,我们一直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来解释,不是用法官。中国内地的法官是不能解释法律的。这样就有了一个争议,基本法一方面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对基本法的条款作出解释,另外一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又授权香港法院可以解释基本法。这样的解释可能就会出现争议,比如说第一次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1999年的1月26号,香港终审法院作出了一个判决,就是哪些内地人可以到香港定居,目前很长时间以来,我们内地每天是有150个名额,这是法定的。但香港终审法院的判决扩大的解释了基本法22条和24条,就是对香港永久居民的定义作出了扩大解释,根据特区政府提供的数字,按照法院的解释,可能会有167万人取得了这个权利,而且这些人到香港不需要按照一天150个名额来排队,你怎么来都行,你旅游过去的可以,或者是偷渡过去的,这些就会对香港造成很大的影响。这个时候特区政府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基本法15条的规定,对这个条款重新进行解释,人大常委会99年6月26号对基本法的22条、24条重新做了解释,就是说那些人,很大一批是没有这个权利的,而且去香港定居必须要办手续,不能随便想怎么过去就怎么过去。这样就解除了特区回归后的一个管制危机,一个很重大的,应该说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中央释法以不影响香港的司法独立为前提
主持人芬芬:为社会的稳定和治安环境营造一个好的环境。
王振民:对,不然各方面都承受不了。像这种解释,就会在香港引起争议了,说你把我们终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推翻了,同时基本法又保证香港司法独立,我们是非常重视这个的,就是一定要保证司法独立,不能侵犯香港的司法高度自治权。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是不是侵犯了香港司法独立权呢?这个问题过去一直是有争议的。我们觉得人大常委会只是解释法律条款的含义,但人大常委会并不做司法,我们以前讲过,人大只释法,不司法。只是解释法律条款,但判决还是由香港法院来判罚,就是说你的司法终审、司法独立,就是指判决独立。这种情况,最高法院行使司法权,案子还是他们判的。我们内地很多朋友不了解这个情况,人大常委会解释这个基本法,不影响这个判决的生效。
主持人芬芬:是提供一个参考。
王振民:这个判决书1月29号已经做出来了,这个判决书就会立即生效,赢官司的人,就可以拿到这个权利,这个权利并没有因为人大重新解释基本法就失效了,就是说打官司的人,赢了官司,也是赢得了这个,而人大作出这个解释,并不会推翻这个案子。同时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这个判决书对以后的判决是同样有效的,就是说以后处理同样的案子还是要按照这个判决处理,所以从1月29号到2月26号,这个期间又有几千人申请居留权,这些人尽管不是打官司的人,但是也取得了居住权,他们这个权利也没有影响。就是人大1月26号解释基本法前也没有受到影响。不能管6月26号以后的事情,6月26号以后的判决有效。所以说人大释法不影响香港的司法独立。我们也是努力为建设一个廉洁、独立的法律做作出工作。
主持人芬芬:后来两次释法是什么时候?
王振民:一次是2006年4月6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里面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还有立法会产生办法。这个基本法规定,如有需要,2007年第三任行政长官和2008年第四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可以进行修改。但这是如有需要,就是说没有谁是决定需要,缺少一个主语,制定基本法的时候,大家讨论这个问题没有共同的意见。所以有把它空下来了,留下来之后在03年底,香港社会各界就要不要普选,要不要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大的修改,就开始就讨论,而且争议越来越大,社会没有一种共识。这种讨论显然是法律条款的含义不清楚,所以我们释法有一种情况,就是当法律条款含义不清楚的时候,这时候人大常委会应该去解释法律。所以基于香港社会各界的争议很大,最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对基本法的这两个条款进行了解释。也是让香港社会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议尽快地告一段落。也是解决了一个重大的争议。因为释法也是解决争议的。
主持人芬芬:三次都是最关键的时候站出来释法。
王振民:2005年3月份,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在人大会议之前提出了辞职,辞去行政长官的职务。辞职之后,要马上地产生一个新的行政长官,因为政府不能有这种权利真空,在这种情况下特区各界就新的行政长官,也就是接替董建华的行政长官,任期应该是完整的五年,或者是董建华这一届剩余的两年的任期,那么就有争议。有人说新的行政长官应该是干五年,有人说干两年,社会也是在争论,当然这个争论不能老持续下去,因为法规规定有一个严格的时间,这种情况下特区政府向全国人大提出来,说这个到底是多长,最后这个问题也是解决了。
基本法的核心就是“一国两制”
网友:请问一下王教授,基本法的核心就是“一国两制”吗?
王振民:这是非常明确的,我们制定基本法的目的就是把法律变成“一国两制”,根据“一国两制”,实行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制度生活的人,不去治理资本主义社会,就是让港人来港人,基本法既规定了“一国两制”,也是港人治港人,港人治港人也是重要思想。既然让港人治港人,就要给港人高度自治权,所以基本法又体现了高度自治。就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这些都是精神。
主持人芬芬:大家也看到了香港目前的一个变化,目前的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实施情况的一种肯定。我们想知道这部法律的实施成功与否的标准是不是有一个参照物?
王振民:我觉得基本法有没有成功,就是当初制定这个基本法希望达到的目的是不是已经达到了。当初我们全国人大治理基本法有一个很重要的目的,一个是要维持香港的繁荣稳定。就是说,我们今天实现国家统一,要求比以前提高了,以前我们说国家统一,我们解放军把什么地方拿下来,统一这块地方,至于这块地方可能打的稀巴烂,这是我们不考虑的,我们目的是让国家统一。现在对国家统一有新的要求,既要统一,还要保持这个地方原有的,就是港澳台,既让这个地方统一,同时这个地方的现有成果要保持下来。所以基本法是保证香港的繁荣稳定,把国家的现代化和国家统一结合起来,以前国家现代化和统一可能会冲突,要国家统一,可能现代化就中断了,因为要打仗,什么事情都要停下来,如果搞改革开放就不要谈国家统一。根据“一国两制”的思想,香港高度现代化的,资本主义社会高度发达的地方,如果“一国两制”,就需要把这个现代化成果保留下来,这就很难了。过去十年,实践证明香港的繁荣稳定得到了很好的维持,而且比97年还要更繁荣。从恒生指数大家就可以看出来,97年是15000点,现在已经到了21000点,过去十年,上升了这么多,有人说今年可能会升的更高。这就说明香港社会的财富是在增加,经济是在越来越好,所以我觉得这个目的是达到了。当然还有一个目的,通过基本法要实现国家的统一,维护国家的主权。97年7月1号解放军顺利进入香港,这也是在中国历史上不多的,解放军顺利地和平地把一个地方拿下来,不费一枪一卒就拿下来了。
香港非常幸运,97年回归了祖国
网友:基本法给香港同胞和大陆同胞都带来了哪些好处?
主持人芬芬:说到香港这十年发展,很多媒体都盘点香港十大新闻事件,我们可以就大事件来说这部法律到底起到了多大的作用?
王振民:香港回归十年,如果不是这个基本法,情况可能会变得比较糟糕。有人说香港非常幸运,97年回归了祖国。为什么呢?如果97年没有回归祖国,97年很快就遇到了金融风暴,包括97、98、99,非常严重的金融危机,大家就想,如果还在英国统治之下,英国政府会不会像中国政府那样,下定决心不惜一切代价维持香港的连续汇率制度,对特区政府有一个非常大的支持。这是香港人都心知肚明的。英国政府会不会像中国政府这样,因为毕竟是自己的领土。回归之后遇到的很多难关,包括禽流感、非典等,这些问题中央政府都及时地提供香港需要的一切支持。香港从回归当中,应该说得到了很多及时的帮助。港人变成中国公民了,变成中国公民,我们现在推出更紧密的经贸关系安排,就是说让香港人更多地享受国民应该享受的权利。现在还有很多专业资格考试,港人也可以考,还有香港人到中央政府来当官的,做公务员,回归之后也是人家的管理,不能光是内地让来做官,回归之后也有部长级的人物是香港的,同时也有香港代表国家竞争国际组织,比如说陈冯富珍参选世界卫组织总干事。可以说香港回归带来了很大得好处和实实在在的利益。当然我们国家也得到了好处,香港回归这么多年,跟我们的投资是2780亿美元,相当于所有国家和地区在中国投资的综合。这么一个地方给国家的经济建设作出了那么大的贡献,那么多国家,像美国、日本,加起来还没有香港多。所以说国家也得到了好处,这是一种双赢的安排。
网友:想请嘉宾谈一谈,在03年大家炒的很火的有关于基本法23条的立法。
王振民:23条立法是一个关于国家安全的立法,要求特区政府自行立法,禁止叛国、分裂国家、窃取泄露国家机密,还有禁止香港政治组织和外国的政治组织建立关系。这么一个条款,也就是基本法的第23条,它实际上是一个中央的好意,就是说这部法律本来是不需要香港来定,因为是涉及国家的立法,应该是由国家来立。全世界每个国家的国家安全立法,都不会让一个地方去立,因为涉及到国家安全标准一样不一样。不能说这个地方一个标准,那个地方一个标准,美国加州一个标准,南部一个,北部一个,肯定不能这样,不然就乱套了。所以国家安全标准必须是一定的,国家安全标准在所有国家都是统一的。当时考虑到香港的特殊情况,在制定基本法的时候,当时把这个权利授予香港你自己制定一个你觉得合适的法律,能够保护国家的安全,不需要适用内地的国家安全立法。因为内地国家安全立法是非常健全、完备的。但这些法律只在内地适用,香港对这些法律都不适用,本来这些法律可以增加到基本法附件三,就是说可以在香港适用全国性的法律,但中央没有这样做,这个表现出对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的一种尊重、诚意。但是2003年非常遗憾的是,特殊政府提交了一个立法草案,但最终没有获得立法会通过,目前23条立法还没有进行。
网友:请问一下王教授,香港回归十年,股市涨这么多,有泡沫吗?发生过泡沫吗?
王振民:这个不是很好说,因为我不是研究这方面的专家。从我自己的观察,我觉得香港这个社会,股市能升的那么高,还是有实力的。就像我刚才谈到的,我们现在到内地很多地方、省、市,投资最多的是香港人,真正给中国做贡献的是香港人,他是有实力了。内地股市会不会有泡沫,这个我相信大家都有看法。但是香港,我觉得它的监管非常严格,香港证券市场的监管在世界上是一流的。对是不是有泡沫,我不敢说,但我对香港的金融市场监管是有充分的信心。
宪法性法律最好是能不修改就不修改 尽量维持权威性
主持人芬芬:其实在这里我也想知道一下,像香港那边,刚刚您也对比了它和国内法律体制构成的区别。能不能更具体一点,让我们更全面地了解目前这部基本法在香港的一个具体实施。
王振民:基本法,制定主体是适用欧洲大陆法系的传统,这样一种状况下产生了基本法。普通法在运用法律的时候,它的解释哲学跟我们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我们的法律解释经常是,当这个法律条款出现漏洞的时候,我们是可以通过释法把它解释出来的。我们原来刑法里面有规定,关于贪污罪的主体,我们一般说是国家公务人员才可以犯贪污罪,如果是一个平民百姓,你让我犯贪污罪也犯不了。但有一些组织,像村委会主任,他不是国家公务员,他可能会把村里很多钱弄到自己的腰包里面,这种情况下算不算贪污罪?我们就通过人大常委会解释一下刑法,把这个问题明确了,这种情况下应该视为贪污。这种解释,在香港律师看来这就是修改法律,因为没有这部分人,因为修改,不应该是解释。所以香港那边是修改法律,我们在实施基本法当中也遇到了这些问题。比如05年关于行政长官任期,如果从字面来看,香港法律是光看字面,法律字面是怎么规定的就怎么规定。如果这个字面规定行政长官任期是五年,那么五年就是五年,五怎么可以变成二年呢?所以只能通过修改基本法写上去。他们说五就是五,不能改成二。这就是普通法的解释,就是看字面,字面是什么就是什么。字面规定自己本人出生在中国,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是香港永久居民,那么本人就是香港永久居民,他们是看字面解释,不看里面的其他情况。所以两大法系最大的冲突可能是对法律解释的哲学不一样。
主持人芬芬:一方是通过全国人大解释法律,另外一方是立法院按照文字版本来执行。
主持人芬芬:这部法律除了刚才提到的三次释法当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和矛盾,您觉得是不是还有一些地方,通过您这段时间到香港那边的讨论和论坛活动,可以得知这部法律当中还有一些可以健全的地方?
王振民:过去十年,不停有一些人士,包括香港和内地的人提出来基本法需要修改,哪些内容不完备,希望人大修改基本法。但我们觉得这个法律是一个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法律最好是能不修改就不修改,尽量维持它的权威性。如果改得太多了,改得太频繁了,这个法律就没有权威了。我们是希望能通过法律解释,能解决问题的就不要修改。除非是有一些特别的问题,解决不了的,那就只能修改了。
主持人芬芬:如果要修改的话,需要经历哪些程序?
王振民:修改程序首先是提案。
主持人芬芬:由香港提出?
王振民:香港可以提,大陆也可以提,在内地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提出修改基本法,香港需要行政长官和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和立法会,三方同意才可以。是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参加全国人大的评审团提出来。如果接受了,就交给全国人大讨论,过半数通过就可以。这个程序,我们有一个要求,就是对基本法的任何修改都不得违反中央对香港的基本政策,那就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人,高度自治。你怎么去修改都不能改这些东西,这些东西遵守在香港要坚守五十年,所以修改是非常严格的。
主持人芬芬:下一步这部法律会不会面临一些新的问题或者说挑战?
王振民:问题肯定会非常多,目前我们对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以及跟香港司法的终审关系,因为实施基本法主要是靠这两个制度,一个是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另外一个就是靠香港法院去司法,通过司法贯彻执行基本法。当然特区政府,特区立法会,特区各界也需要按基本法办事,但真正解决问题了,就是实施当中出现争议的怎么来解决,目前就是两个渠道,一个是香港法院打官司,另外一个就是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我觉得在未来这两个机制都需要有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从香港司法来说,过去香港律师、法官都习惯从香港自己的普通法来看基本法的条款。这个我们也理解,因为人家本来就是普通法系,这个没有什么奇怪的。但将来是不是可以考虑从中国大陆法的角度,看一看,了解一下为什么内地是这样的想法,跟我们想法不一样,就是说多一些相互了解。
主持人芬芬:双方之间多一些理解、包容。
王振民:对,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也是在完善这个程序,也是更多地照顾到香港的特殊情况。所以这两个方面都在加强和完善。
主持人芬芬:我觉得无论是谈到香港回归或者是“一国两制”,还是基本法,很多网友特别关心的是台湾回归,是不是这部法律也能够沿用?
王振民:台湾和大陆的统一肯定不能适用这部基本法。
主持人芬芬:是另外一种情况。
王振民:对,过去十年“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经验,对将来解决两岸统一的问题,我觉得提供了很多可以借鉴的地方。比如说对“一国两制”,台湾当局一直是拒绝、排斥这个“一国两制”,但实际上我们觉得你不用“一国两制”,用一制,不用和平统一难道用武力统一,到底用什么,“一国两制”和平统一是最佳的方法,也是最容易统一的方法。我最近在香港有一个会议上讲,我们以前要求什么都要统一,现在我们很多方面可以不统一,只是主权,关于政治上的需要统一,外交、国防需要统一,但其他方面不要求统一了,你的经济、文化、法律制度都可以保留,不变的。跟以前什么都要求统一相比,概念有了变化,而且这种统一是成本代价最低的,大家都没有什么代价,也不需要损害什么。像邓小平讲的,大家谁都不受伤害,也不遭受损失,还有比这个更好的办法吗?我讲以前的统一都是几百年,上千年之后的人说好,但当时的人很痛苦,当时的人要付出多大的代价,现在我们这个统一是无痛苦的统一,无代价的统一,成本最低的统一,就台湾来说不接受这种方法,还接受什么。而且还可以从统一当中得到很多好处。全世界没有比这个更好的解决方法了。
主持人芬芬:非常高兴您作客我们的访谈,同时谈了很多我们平时有很多疑问的地方,而且给了我们很好地诠释这部法律的效用,包括给我们两岸同胞带来的一些收益。再次感谢您,也感谢网友的参与!
王振民: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潘攀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1/1216/6560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