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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精神铸税魂 国税文明谱新篇
2012年08月02日 16:54
在“为人民服务”纪念碑前宣誓忠诚国税事业
科学发展观对一个领导干部来讲,最迫切、最现实、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把从政的理念放在可持续发展上。
提起延安,人们都会感到分外亲切,敬意油然而生。这不仅是因为,延安在革命战争年代曾是我们党的指挥中枢和战略后方,党中央和毛主席在这里运筹帷幄,作出了关系中国革命前途命运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为夺取全国政权奠定了坚实基础;还因为,这片神奇的土地,孕育了伟大的“延安精神”。
长期以来,沐浴着红色革命圣地阳光雨露滋润的延安国税人,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工作宗旨,以“延安精神铸税魂”为主线,通过狠抓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地促进和带动了全系统各项工作的健康、和谐、持续发展,国税收入由1994年的4.9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256亿元,为延安和国家的经济建设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2011年12月,延安市国税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这是该局继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后,又一次获得的一项国家级荣誉,实现了税收工作与文明创建“双赢”。
是什么样的力量,驱使延安国税在文明创建的道路上步履铿锵,铸就如此的辉煌?让我们在回顾该局精神文明创建之路中寻找答案,感受其打造“数字国税、文化国税、和谐国税、创新国税、法治国税”的华美乐章,共同来追寻延安国税“文明的力量”究竟源自何方。
观念为先
围绕“一条主线”,发挥“两个平台”作用
2009年,延安市国税局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面对这一荣誉,延安国税人没有自我满足,而是以迎难而上、不断进取的精神,提出了三年内建成“全国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然而,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不是一纸政令就能实现的,它离不开工作观念的创新,离不开一个长效的工作机制,也离不开每个国税人的共同努力。
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延安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金山同志提出:我们工作和生活在革命圣地延安,理应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中走在前列。延安丰富的红色革命文化资源、革命传统教育资源为我们开展创建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我们一定要将这些弥足珍贵的资源转化成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精神动力,坚持以“延安精神铸税魂”为主线,通过建立一个完善的长效机制来领文明之首、开风气之先,让延安国税成为展示文明形象的窗口!
延安是中国革命的圣地,是延安精神的源泉。作为每一个延安国税人,倡导和践行“延安精神铸税魂”是他们光荣的使命和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该局积极探讨“延安精神铸税魂”的内涵和实质,从准确理解延安精神的“根本点”、努力寻找延安精神与税收工作的“联系点”、研究把握用延安精神推动国税工作的“促进点”入手,逐步探索和形成了“艰苦奋斗、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依法治税”的延安国税精神,并进一步浓缩为“忠诚”,成为了延安精神时代化在税收领域中的具体体现。
“观念决定方向,观念决定出路”。延安市国税局对“观念为先”的深刻认识,不仅体现在了他们对“延安精神铸税魂”的深刻解读和探索,也同时反映在了他们坚持每年一个工作主题、每年一部电视专题片、每年工作能上一个新台阶上。自2006年以来,该局相继实施了“以规治局年”、“学习培训提高年”、“抓好落实年”、“提高效率年”、“强化责任年”、“强化考核年”和“文化提升年”工作主题,陆续拍摄了《延安国税科学治税工作纪实》、《忠诚》、《正五观、促发展》和《我们的追求》等电视专题片,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反响。同时,延安国税工作的突出成绩,也得到了当地党政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其中:时任陕西省委常委、延安市委书记李希同志亲笔批示:“市国税局工作思路清晰,工作重点明确,工作成效显著,为延安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为推动延安科学发展富民强市再创佳绩。”
在文明创建的道路上,延安市国税局独辟蹊径,注重发挥好“两个平台”的重要作用,有力地助推了该局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单位”。
利用党建工作平台。以党员承诺制为抓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党员实行承诺制是延安市安塞县的首创,并被写入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议。如何使党员承诺制在国税部门绽放新的活力,成为了摆在延安市国税局面前的首要问题。为此,该局坚持“高标准、能量化、重兑诺”的原则,制订了《党员承诺制实施方案》,出台了《党员承诺制考核办法》,并切实抓好“两个环节”:一是抓好“提诺”环节,要求干部职工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加强队伍建设两大内容进行承诺,承诺方式分为共性承诺和岗位承诺。特别是对于承诺的内容,不仅要具体、要量化,而且要有可操作性、要方便兑诺。二是抓好“评诺”环节,把“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作为查找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有效方法。具体的办法就是召开党员承诺评议会议,让每位党员干部必须将自己一年来的承诺兑诺情况向全体党员汇报,并把兑诺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努力使广大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工作成绩更加突出。2012年,陕西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第五检查组前来该局进行了现场观摩;该局连续五年被中共延安市直属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党委”称号;分别被陕西省国税局党组和延安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金山同志当选为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先后在延安市委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市直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和全市思想宣传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充分展示了延安国税的良好形象。
利用工会工作平台。围绕一个“家”字,全力打造“五型之家”。工会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看大家对工会组织的认同感。认同感如何衡量呢?就是看职工在工会组织有没有“家”的感觉。换言之,“家”就是工会组织的“魂”,就是衡量工会工作成效的“标尺”。为此,延安国税工会工作紧紧围绕一个“家”字做文章,使每个职工真正感受到工会就像自己的“家”一样,身在其中能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能体会到团队的和谐和亲情。为此,该局以解决“两个问题”(工会工作与税收工作“融入”难的问题、与行政工作“两张皮”的问题)为突破口,创造性地提出了工会工作“三个转移”,即:由重视硬件向重视软件转移、由重视大家向重视小家转移、由重视小家向重视职工转移,牢牢抓住“四个重点”,即:抓职工素质的提高、抓服务水平的提升、抓维护稳定工作、抓安全保障工作,努力打造“五型之家”,即:民主之家、和谐之家、温暖之家、学习之家、文化之家。2010年,该局工会被延安市总工会授予“十佳工会”称号;2011年,又被陕西省总工会授予“陕西省模范职工之家”称号;2012年,再次被延安市总工会授予全市唯一的“明星十佳工会”称号;三年之间,各级工会累计在该局召开各类现场经验会交流达5次之多,更有10余位省、市工会主席前来该局调研,并对该局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以公务员为主体的行政部门的工会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肯定。
素质为基
确立“两个意识”,实施“三个转移”
素质就是形象,素质就是文明。干部职工是文明创建的主体,干部队伍素质是文明创建的关键所在。在全国上下构建学习型组织的氛围中,延安市国税局党组深刻认识到,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仅是一项系统工程,可以反映出一个单位“三个文明”建设的全部成果,同时也是提高素质、凝聚人心、鼓舞士气的有效载体,是健全秩序、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的必由之路。
基于上述认识,延安市国税局决定从干部队伍现状调查入手,寻找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的有效方法。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金山同志更是先后利用40余天时间,深入全市13个县区局,通过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等方式,与全市700余人进行了“面对面”地交流与沟通。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全市国税系统人员基础差、底子薄,队伍趋于老龄化,且“一人多岗”现象严重。更让人担心的是,有少数干部职工中存在着“学习无用说”,不学、厌学、怕学的思想较为严重。针对这一问题,该局依托延安独特的革命文化底蕴,从毛主席在延安干部会议上所作的《改造我们的学习》的报告中觅得灵感,在全市国税系统提出了响亮的口号:继续改造我们的学习!
如何改造国税干部职工的学习?该局早在2007年就确立了“两个意识”,即:牢固树立抓好干部的教育培训是促进发展的首要任务,抓好干部的素质提高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历史责任,出台了“两个文件”,即:《加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干部在职自学指导意见》,并推出一系列措施和方法,使延安国税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大幅提升,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第二,该局注重宣讲学习的重要性,始终坚持“三必讲”制度,即:逢会必讲学习、领导下基层必讲学习和每期培训开班前必讲学习,使“人人是学习之人,时时是学习之机,处处是学习之所,事事是学习之果”的学习理念深入人心。第三,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在领导干部的学习上实行“四三二一”的方法,即:一把手四分学习、三分调研、二分协调、一分工作;其他领导成员四分学习、三分工作、二分调研、一分协调。第四,重点解决当前干部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创新提出了干部教育培训“三个转移”的基本思路,即:集中型向分散型转移,数量型向质量型转移,粗放型向精细型转移。
在此基础上,该局以创新学习载体为契机,以创新学习方法为手段,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不断提高学习效果。一是全面开展“人人轮流当主讲”和“互动主讲”,提高全员学习力。鼓励市局机关干部在基层调研时为一线干部职工辅导讲课,采取“辅导讲座、幻灯片展示、提问答辩、点评互动”等形式登台主讲,在全系统营造出“内部互动、上下联动、共同推动”的学习氛围。二是实施“上挂实习培养”制度。将基层单位一线工作人员和新招录的公务员,上挂到市局进行为期3个月至1年的锻炼培养,然后返回本单位继续工作。通过这一举措,使上挂锻炼人员能够正确领会市局的工作思路,亲身感受市局机关工作作风和氛围,并将在市局的切身感受传播渗透,从而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个人素质,实现了机关内部、上下级和基层单位之间在学习上的良性互动,在工作经验上的交流沟通,提高了新录用人员适应工作的能力。三是开展了“一帮一、结对子”和“三、五人学习小组”活动,积极创建“学习超市”,采取专家教授讲与参训者自讲相结合等方式,实施岗前培训、任职培训、更新业务培训、理论培训等,增强学习的灵活性和吸引力。
学习是一个永恒的主题。要长期坚持,就必须用制度和机制来约束和督促,充分发挥制度和机制的保障作用,做到人事与培训学习的互动。为此,该局一是建立科学的干部学习考核评价制度。遵循一般人员“三看”(看学习笔记、考核手册、公文处理)、领导干部“六看”(看学习笔记、考核手册、公文处理、讲稿、调研文章、会议发言)的考核评价方式,定期对干部的学习实行督促和抽考通报制度,把干部学习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情况、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等次确定、干部职务任免和奖惩以及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二是实行学习奖励制度。对获得总局、省局、市局各类能手以及在“三师”资格考试中,取得资格证书的干部分别给予重奖。同时,注重精神奖励和人事机制激励。对获奖者,在全系统通报表彰,并在全市国税工作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上披红戴花、发表演讲、现场表彰,让他们倍感荣誉、倍感自豪。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科级领导后备干部,解决两地分居问题。近年来,已有24名学习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得以提拔任用,并为18名学习优秀、生活困难的同志解决了长期两地分居的问题,主动学习的风气和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在延安国税已逐步形成。
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使得“工作离不开学习,进步离不开学习,荣誉离不开学习,竞岗离不开学习”的理念在全市广大国税干部职工中得以确立。近年来,该局先后获得全省国税系统“百佳征管能手”和“百佳稽查能手”竞赛两个团体第一、全省国税系统“百佳企业所得税业务能手”竞赛团体第三,获得“十一五”时期“全省国税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两年被中共延安市委评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先进集体”;全系统目前已有17人获得了“三师”资格证书,在全省国税系统排名第二。
创新为翼
唱响思政工作“四部曲”,推行“6+2”工作机制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延安市国税局创建精神文明工作以来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词汇。近年来,该局积极倡导“以创新促发展、以创新求突破”的工作理念,以创新思想政治工作为切入点,全面实施工作机制创新,走出了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新路子。
针对当前一些国税干部存在的信仰缺失、责任淡化、心态浮躁、不思进取、惯性思维严重等突出问题,延安国税的“掌舵人”张金山同志在反复调研和思考的基础上,创新性地提出了新时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四部曲”:渗透、融入、具体、反复。渗透是观念引领和文化渗透,打造“责任、荣誉、和谐”的理念;融入是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实际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通过文化搭桥,着力解决税干思想上的疑惑和矛盾,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凝聚力、渗透力和融合力;具体是要因人而异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吃清、吃透、吃准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的预见性;反复就是要注意方法的多样化,要反复研究、反复思考、反复地开展谈心交流,直到把思想上的症结疏导开、把问题化解好。这一观点的提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延安日报》副总编杨葆铭闻听后感叹到:如饮甘露、如沐春风;延安市委讲师团副团长安振华教授从内心发出感叹:像是把自己多年来想努力表达却无从出口的看法一下子说了出来,知音之感油然而生;陕西省委讲师团副团长张忍诚则认为:延安国税找到了做好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良药”!
在此基础上,该局又提出了思想政治工作“中医疗法”。将传统中医与思想政治工作联系起来并有所研究,这在全国恐怕也是首例。中医讲究“望闻问切”,同样的病人因为体质的不同,处方也会不同;病人吃一副中药很难医治好,一般至少需要吃几副、几十副药或几个疗程,药效达到一定程度才能消除病根。因此,该局要求人人、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勇于做“大夫”,善于把好脉、找准病根、对症下药、反复吃药,使量变到质变的唯物辩证法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得以具体的体现和运用。同时,利用《思想政治工作备忘录》记载和反映干部的思想活动变化动态,通过归档来对一些过激行为起到一定的约束和抑制作用,用思想政治工作这副“良药”,有效医治干部职工思想上的“顽疾”。
思想政治工作“四部曲”和“中医疗法”也得到了全市各级国税部门的认同、推广和实施,个别干部身上存在的“五观”不正(学习观、责任观、忠诚观、正气观、和谐观)的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在成功实践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上,该局以解决“责任缺失、能力缺位”问题为突破口,在全市国税系统全面推行“三点工作法”,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在领会上、把着力点放在结合上、把着重点放在落实上,并创新实施“6+2”工作机制,“6”是党员实行承诺制、工作实行责任制、领导实行分工制、决策实行“三化制”、稽查实行主查制、执法实行追究制;“2”是人事机制和考核机制,为延安国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供了机制保障。
以稽查实行主查制为例,这是延安国税的首创。所谓的稽查实行主查制是指,在税务稽查前,根据工作任务的不同,先将稽查人员按主查、辅查进行划分,让业务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人担任主查,对所查案件负全责。同时,实行轮流担当主查的办法,将稽查人员的责任、权力与利益相挂钩,加强量化考核,充分调动稽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该局还规定:对成功查处10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的主查责任人奖励2000元,增加个案经费5万元;对工作中不负责任的主查责任人实施执法责任追究。在此基础上,该局进一步优化稽查资源配置,实行案源统一管理、任务统一分配、人员统一调度、审理统一组织,并进一步完善国地税稽查配合机制、与公安部门的协作机制、与市局业务科室的互动机制、稽查人员素质提升机制和督促指导机制等“五个机制”,有效发挥了税务稽查“查处、震慑、规范”的职能。近年来,该局相继破获了“10.1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兴和专案”、包头“5.10”案件和“某公司真假两套账税案”等,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打造了革命圣地国税稽查新品牌。
再以考核机制为例。绩效考核作为一种有效的管理方式在现代行政管理中得到了日益广泛的应用。而把考核作为“一把手”工程和“全员”工程,这是延安市国税局高度重视考核工作的集中体现,也是该局坚持“以考核促工作,以考核促落实,以考核促管理”工作理念的具体表现。为了进一步发挥绩效考核在促进国税工作方面的积极作用,该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新时期加强考核工作的基本思路:立足一个基石(工作实绩),围绕一个核心(公正考核),建立一个体系(科学合理的工作指标量化考核体系),抓好四个环节(自我考核、民主测评、中层把关、组织审定),形成一个自然的制约监督和激励机制。在具体工作中,该局从打破“满分制”为突破口,在考核指标的设置上坚持“三个不要”,即:存在人为因素的指标不要,不能量化的指标不要,有浮动分数的指标不要,并通过严格考核奖惩、兑现考核结果来提升考核的执行力,使考核真正发挥了在调动干部积极性、创造性方面的“抓手”功能和提升国税内部管理水平方面的核心作用。近年来,该局先后4次被省国税局评为“绩效管理考核先进集体”,连续16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创佳评差”最佳局(委)。
责任编辑:单梦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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