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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特大城市社会风险防范研究和启示
2012年11月21日 13:02
美国著名的后现代思想家大卫·格里芬在分析中国现代化时指出:“中国可以了解西方世界所犯的错误,避免现代化带来的破坏性影响。这样做的话,中国实际是‘后现代化'了。”中国特大城市与世界其他国家特大城市的区别就在于它的复杂性,这是由于中国特殊的国情所决定的。可以说,21世纪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化社会、工业化社会和信息化社会多种社会形态并存的综合体,这也就决定了中国特大城市的复杂社会结构与社会矛盾。更重要的是,不同社会形态的矛盾与弱点共存于一个大城市中,相互影响、相互激荡,使中国的大城市成为一个脆弱的社会单元。可以说,中国进入后现代社会决定了当代中国特大城市的“三性”:社会结构的复杂性、社会生态的多样性和社会矛盾的多元性,而这“三性”无疑将使中国大城市危机的风险与烈度居高不下,中国大城市危机管理的难度也会毫无疑问地大大增加。特别是在信息化迅速发展的今天,特大城市社会结构已经呈现出网络化的雏形,城市危机往往从点到面,以网络化传播的方式、以几何倍数的速度蔓延扩散。有效总结和借鉴国外特大城市紧急事件的处理机制和方法,如纽约“9·11”恐怖事件、全球性SARS、美加停电重大事故、美国奥尔良飓风、日本地震海啸核危机等,对有效提高我国特大城市应急管理水平,预防社会风险,最大程度地减低财产和生命损失,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一、世界特大城市的演变
人类进入21世纪以来,人口超过100万的大城市地区数量增长迅猛,人口超过1000万的特大城市更是成为世界上城市快速发展的特殊地区。在这一时代,信息技术、知识经济、经济全球化和可持续发展对城市化进程产生着日益深刻的影响,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新型标志,我们可以把这个城市化时期称为“快速城市化时代”。
(一)特大(或超大)城市的发展规律
联合国区域发展中心将人口在百万以上的城市定义为特大城市;我国对特大(或超大)城市的界定不尽一致,一般将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界定为大城市,千万人口以上的定为特大城市(或超大)。
关于城市化的发展规律,基于不同的视角,许多城市研究学者归纳了许多有创见的结论,其中从时间、空间和动力维度进行的分析论述获得人们的广泛认同:一是基于时间维度分析,城市化规律表现为城乡人口随着工业化进程发展的有序变化,并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二是基于空间维度分析,城市化规律表现为由城市“聚集效应”与“扩散效应”所决定的城市与其辐射区域之间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各领域的互动关系;三是基于动力维度分析,城市化规律表现为城市化进程与工业化发展相互促进,并与经济发展水平高度相关。
许多学者从人口的发展来研究特大城市的形成规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研究成果,主要有:一是城市人口将保持持续、快速增长的势头;二是发展中国家是世界未来城市化发展的重点地区;三是发达地区的城市化速度逐渐放慢;四是大都市区超常发展,大中城市继续增加;五是城市化从集中走向分散。这其中发展中国家是21世纪城市化发展最快的地区。
(二)世界城市群和发展中国家特大城市的兴起
在全球化的今天,传统的城市格局正在被一种新的城市框架所取代,出现了城市群。城市群又称为大城市圈或大都市连绵区,是指在具有发达的交通条件的特定区域内,由一个或几个核心城市(大城市构成)、若干个中心城市(中型城市构成)和众多中小城市(包括城镇等)组成的城市群落。城市群是社会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城市空间组织形式,是高级阶段的城市化。目前,世界公认的五大世界级城市群是美国波士华城市群、北美五大湖城市群、日本东海道城市群、英国中南部城市群和欧洲西北部城市群。随着中国城市化推进速度加快,在中国现有的三大城市群(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中,中国长三角城市群最有希望发展成为世界第六大城市群。
此外,发展中国家特大城市的兴起是21世纪重要的社会现象之一。从20世纪下半叶起,人口爆炸和急速城市化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经济的主要特点。2000年,发达国家人口中的76.1%居住在城市,发展中国家只有40.5%。然而,前者仅占全球28.9亿城市人口中的31%,发展中国家占余下的69%。在2010、2020和2030年,发达国家城市人口所占比例将持续下降至26%、 22%和19%,而发展中国家的份额将逐步增加至73%、77%和80%,其中亚洲成为最大和人口最多的大洲。2000年,亚洲城市人口占全球的47.9%。在1950年和1995年间,亚洲的整体城市化水平增加逾1倍,从15%升至33%。从城市化的发展趋势看,发展中国家城市人口将继续向大型城市集中,预计到2015年,全球超过1000万人口的特大城市将增至23个,超过2000万人口的特大城市将有5个。
(三)特大城市快速增长孕育着社会风险
在快速城市化时代,城市的社会、经济环境等诸要素都发生了重大改变,信息技术的发展带动第三产业发展,导致城市的整个产业结构发生剧变,同时对城市空间产生直接和间接的影响,以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为突出特征的知识经济也必将对城市空间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城市空间重构成为必然的结果。经济全球化带来的世界城市的密切联系和经济活动所结成的全球网络体系,使得位于其中的城市越来越强烈地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城市空间的演化也不可避免地与全球经济活动联系在一起,当今全球的互联网、知识经济和一体化正在赋予城市以全新的革命性的文化内涵,将人类带入一个前无古人的后现代城市生活文化的空间。快速城市化的后果使工业文明的城市结构面临坍塌,城市文化正在接受多方面挑战,城市面临一系列全球性问题而带来的种种社会风险。
特大城市之所以成为社会风险最容易爆发的地区,是有四大趋势在推动:一是世界人口的变化和集聚。根据联合国的预测,世界人口仍处在快速增长阶段,未来50年世界人口将增加50%,而且这些增长的人口基本上都将集中在发展中的城市地区,也就是说在今后50年发展中国家将出现一批真正的世界级城市。二是气候和环境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造成生态环境逐渐恶化、引发水资源紧张的问题,给特大城市造成的社会风险难以想象。三是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可以说,特大城市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是完全建立在科学基础上,同时科技的副作用直接给城市风险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如我们很熟悉的“千年虫”问题。四是现代经济社会结构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全球化导致经济私有化和政治放松管制的趋势,并出现了两个后果:一个是经济要素迅速向特大城市集中,另一个是国家的角色和作用受到影响。当社会风险来临时,政府可能发现自己手中可掌控的社会资源有限,难以用来管理危机。
二、世界特大城市社会风险防范案例分析
特大城市具有人口高度密集、流动性强,同时建筑密集、经济要素高度积聚,政治、文化及国际交往活动频繁等特征。特大城市除了要为市民的工作和生活提供服务外,一般还是一个国家党、政、军首脑机关集中的地方,任何一个公共突发事件的发生都可能造成巨大的人员和经济损失,危机处置不当,在国内和国际上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甚至会威胁到国家安全。
城市应急管理体系是现代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影响城市各项功能正常发挥、危害城市生态系统平衡的各种破坏城市公共安全的威胁因素起到预警、制约以及根除的作用。该体系旨在保障城市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维护社会稳定。以下选取国外几个典型的特大城市为研究对象,对其应急管理体系的特点进行分析、比较和述评,以期为加强我国特大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大城市应对社会风险防范能力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美国政府防范社会风险的管理措施
美国防范社会风险有一套成熟的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其目前已基本形成了总统领导、联邦紧急事态管理局指挥下的体系完整、各部门协调充分、信息传递迅速的事前预警、事中反应快速、事后救助及时的国家应急系统。这套纵向指导协调、横向相互沟通、调度指挥灵活、信息和社会资源充分共享、组织机构完备且覆盖全国范围的应急管理系统,为有效预防和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9·11”恐怖事件、“卡特里娜”飓风等灾害的发生,对美国的社会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2003年,美国整合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及其他22个政府机关,成立了国土安全部,提高了应急管理的权威性;2006年通过了《“卡特里娜”飓风后应急管理改革法》,该法案对美国政府(包括联邦、州和地方)乃至各种社会机构的应急组织架构、指挥、预案、资源体系等各个环节的变革均带来重大影响。另外,协调美国庞大应急管理体系的是法制。美国政府应急法律主要有《国家安全法》、《全国紧急状态法》、《反恐怖主义法》、《联邦应急计划》、《使用军事力量授权法》、《航空运输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它们形成了一个体系。法律体系和法制化手段,为应急管理提供了可靠、高效的保障。值得注意的是,大协调模式强调全过程的应急管理,突出预防的理念。
美国防范社会风险的管理机构即联邦国土安全部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具有以下特点:①强化权威,综合集成;②充分发挥地方作用;③注重社会力量参加。
(二)英国政府防范社会风险的管理措施
英国经济发展高度依赖国际贸易,大量的流动和国际交往增加了发生公共卫生与恐怖袭击的风险;同时,英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宗教信仰也容易引发社会冲突。为此,英国政府以强化中央层面和各地方协调为重点,着力改变应对社会风险的方式:整合各方面的应急管理资源,实行公共突发事件的分级处理模式,构建了适合本国国情的政府防范社会风险的管理体系。
英国的分级处理模式建立在资源整合和部门协调的基础上,注重能力建设,为强调防范社会风险和应急管理体系的整合与协同,政府提出从“水平、垂直、理念、系统”四个方面整合应急管理体系的目标。不仅如此,英国政府在资源整合和部门的协调的基础上,更注重能力建设的理念。为此,中央政府开展了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项目,确定了3大类18项能力:①组织机构类,包括中央、地区和地方政府应急能力建设等3个子项目;②功能类,包括现场清理、传染病防治、疏散和避难能力建设以及化学、生物、放射性物质和核应对10多个子项目;③关键服务类,包括交通、卫生、食品以及水供应等5个子项目。
在协同有序和考虑各类机构利益方面,英国的处置方法是采取“金、银、铜”3种处置方式并很有特点,3个层级的组成人员和职责各不相同,通过逐级下命令的方式共同构建一个高效的应急处置系统。社会风险发生后,“铜级”的处置人员赶到现场,指挥官需立即对情况进行评估,如果事件超出本部门的能力,需要其他部门协调时,就立即向上级报告,按预案立即启动“银级”处置机制。如果事件影响范围较大,就立即启动“金级”处置机制。“金、银、铜”3种处置方式有效地保证了处置命令在战略、战术以及操作层面都能得到贯彻实施,形成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工作局面。2006年5月,英国伦敦地铁国王红十字车站发生恐怖事件时,就启动了“金级”处置机制,收到了成效,控制了恐怖袭击的事态扩大。
(三)新加坡政府防范社会风险的管理措施
新加坡是一个城市国家,其防范社会风险理念的核心在于全民防御体系建设。国家发生的一切与每一位国民都息息相关,政府不是国家和社会危机时风险和责任的唯一承担者。新加坡有一套别具特色的国家风险管理和危机防范体系,主要特点有:
1.预警机制建设与信息系统研究。建立风险预警雷达,早在2005年10月,新加坡政府就开始着手建立一套风险评估和侦测机制,以全面搜集、分析、解读各种情报及各种灾难预测。同时,新加坡加强与美国的国土安全与技术的国际合作,于2006年3月29日,同美国签署了《国土安全科学与技术合作意向书》和《科学与技术合作协定》。
2.加强危机决策机构的研究。2006年3月,新加坡设立了“卓越国家安全中心”,作为政府的国家安全决策智囊机构。近年来,新加坡政府推出了全面的防恐措施,包括构建国家安全战略框架,以加强国家安全保障,提高国家应付常规军事威胁以及恐怖威胁的防卫能力。
3.加强应急动员与财政保障。新加坡政府制定了一套促使全民全面参与的应急动员计划,并在全国推广《社区安全与保安计划》,整个计划的推广和执行主要由新加坡内政部负责。
4.加强制度建设与法律体系。新加坡是一个崇尚“法律之上没有权威,法律之内最大自由,法律之外没有民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国家。具体体现在:一是法律的完备性。新加坡已经建成了一个在全世界都堪称先进的法律网络。二是法律的公众性。新加坡有一套严格的执法机制和执法程序。三是国际法律保护。新加坡同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贸易伙伴签署了国际投资担保协定。四是安全生产法律保护。2006年1月17日,新加坡国会通过了《工作场所安全及卫生法案》。
5.致力于全民防御体系建设。包括5个方面的防御工作:①心理防御;②军事防御;③经济防御;④社会防御;⑤民用防御。
(四)日本政府应急管理的措施
日本是世界上地震等自然灾害最多的国家之一,为此日本痛定思痛,细致立法,这是日本政府应急管理的主要特点。目前已经建立了世界上最完善、最细致的灾害应对法律体系,主要由灾害对策基本法、灾害预防和防灾规划、灾害紧急应对、灾后重建和复兴、灾害管理组织共5大类52项法律组成。1947年,日本颁布了第一部应对灾害的《灾害救助法》;1961年,日本制定了《灾害对策基本法》,作为日本抗灾防灾救灾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1978年,日本通过了《大规模地震特别措施法》;1995年又制定了《地震防灾对策特别措施法》,使日本关于地震的法律涉及地震观测、紧急应对、抗震支援、地震研究等各个方面。此外,日本除有《建设基本法》外,为了对房屋进行改造以达到抗震的要求,又特别制定了《建筑物抗震改进促进法》。日本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应急管理措施,在2011年的福岛核电站泄漏事故的危机处理中,发挥了有力的作用。
三、世界特大城市社会风险防范对我国的启示
早在1996年,“联合国住区大会”提出21世纪城市住区将成为发展以及社会和经济进步的主战场,预计到2050年将有9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城市这一系统之中。联合国经合组织(OECD)提出21世纪经合组织国家将面临严重的新兴系统风险,也就是面临人类赖以生存的医疗卫生系统、交通运输系统、能源供应系统、食品和水供应系统、信息和通信系统的威胁。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城市化进入加快发展阶段。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提供的数据,1978-2011年中国城镇人口比重由17.92%提高到51.27%,年均递增1.1个百分点,只用了32年时间,就赶上了西方200年的城市化历程。同时,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城市化的现象出现,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9中国城市发展报告》显示,2001年至2007年,地级以上城市化市辖区建成区面积增长70.1%,但人口增长只有30%。在中国,有183个城市正式提出建设国际现代化城市的目标。中国城市化的发展速度是惊人的,远远超过了西方国家城市化发展的速度。英国是世界上最早进入城市化的国家,从30%到70%用了整整200年,美国从30%到70%用了整整100年。据美国麦肯锡全球研究所2011年4月的报告预测:到2025年,在126个新兴城市中有100个在中国;在世界上最富裕的600个城市中,中国将占有151个;未来发展最快的10个经济发展城市中除了纽约外其余9个都在中国。当前,中国正处在社会的转型期,为防止中国在城市化的进程中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和“人口城市化陷阱”,防止“人为制造的社会风险”和“有组织的不负责任”风险发生,必须加强在城市现代化推进中的防范与控制,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防范社会风险,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面的经验和理念。
(一)加快我国立法进程,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依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体系,这是西方发达国家应急管理的经验。可以说,应急管理各个层次的法律和制度的建立,为应急管理提供了全方位的制度保障;法律制度是进行政府应急管理的最有效方法措施。当前,我国处在社会和经济转型的新时期,社会管理的任务繁重,为此加快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的任务迫在眉睫。这是因为法律和法规明确了应急管理机构的组织与权限、职责与任务,政府可以有效避免职责不明确、部门互相推诿现象的出现,同时保证了实施标准化应急管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也有利于应急管理体系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政府要建立常设性的综合管理部门,提高应急管理的效率。面对当今社会频繁发生的威胁公共安全、社会次序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发事件,各国政府都将应急管理作为日常行政管理的组成部分,与政府常态管理结合起来。
(二)控制人口有序流动,加强人口管理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的《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2》,当前我国的城镇人口比重超过50%,流动人口规模达到历史新高,流动人口流量、流向、结构和流动人口群体的利益诉求都在发生深刻变化。2011年,我国流动人口总量已接近2.3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7%。当前,我国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约为28岁,“80后”新生代农民工已占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近一半。其中占据主体的新生代农村户籍流动人口,大多数在城市成长,基本不懂农业生产,即使经济形势波动,城市就业形势不好,他们也不大可能返乡务农。在特大城市中,北京外来人口已超过700万,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35.9%;上海外来人口已达900万,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39.0%;天津外来人口近300万,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23%,这还不包括上述城市的流动人口。另外,像深圳外来人口大大超过本地人口,已成为一个超千万人口的移民城市。这使得外来人口和流动人口已成为中国特大城市管理的顽症,也给特大城市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带来许多不确定的因素。
发达国家虽没有城市户籍制度,但是对特大城市的人口流动有着严格的管理,并在管理上有法律法规予以保障。为防范特大城市的社会风险,中国首先应该有更以人为本的流动人口管理体系,要把人口管理作为防范城市风险的首要课题进行系统研究,实现外来人口的有序流动。在个人层面,要强调个人对城市社会风险的认识,消除对社会风险的恐怖心理。政府要利用各种媒体向民众提供基本的应变常识;在社会层面,政府应建立完善的募集系统,让有爱心的社会各界人士投入救灾、赈灾。政府部门应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社区的途径进行建立这种安全文化,使特大城市居民尤其是新移民了解面对社会风险的正确态度和应对社会危机的本质认识,建立一种安全感。
(三)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城乡一体化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与其他国家城市化进程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它的复杂性,这是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所决定的。可以说,中国社会的“三化并存”(农业化社会、工业化社会和后工业化社会)决定了当代中国特大城市的“三性”,即社会结构的复杂性、社会生态的多样性和社会矛盾的多元性。这无疑使得中国特大城市的风险与强度居高不下,成为一个脆弱的社会单元。
现代社会任何国家都存在着城乡二元结构的问题。其根本原因是国家之间和一国内经济发展不平衡所带来的结构性问题。其表象是城乡对立和城乡差距所形成的鸿沟,突出反映的是城市对乡村经济性掠夺上升到社会性的掠夺,结果是城市对乡村资源性掠夺和社会性掠夺只会更加剧烈,由此产生的社会对立和社会矛盾也必将更加激烈。为此,要解决特大城市的“三化并存”和“三性问题”,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快特大城市的城乡一体化进程,解决进城农民工的边缘化问题,要将外来人口和流动人口纳入特大城市的系统化管理体系中,统一规划和统筹安排,让外来人口和特大城市的户籍人口一样逐步享有同等待遇,逐步解决外来人口的身份问题。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户籍制度是中国城市化推进过程中的制约瓶颈。户籍制度形成了两个在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上有重大差别的社会等级,同时也限制了公民对于居住地和劳动地点进行选择的自由。因此,户籍制度的改革无疑有着非常深远的经济、社会乃至政治的含义,户籍制度改革最终的目标是消除“城乡之间的二元结构”以及这种“二元结构”所造成的社会分割和身份歧视。
(四)坚持以人为本,加快生态环境建设
当前,特大城市的生态环境建设已提到了重要的意识位置,究其原因:一是特大城市都提前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二是特大城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形势严峻;三是特大城市空气质量和饮水安全受到了挑战;四是特大城市的教育卫生均衡化受到挑战;五是特大城市青年就业问题依然严峻。
我国要加强特大城市老龄化研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坚持“居家养老”和“社会养老”两条路线,以提高老龄人的生活质量;要加强食品安全的社会网络建设,充实行政机构和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建立完备的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机制;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建设,对重点水域和污染点加强监测,定期发布空气和水质质量的信息报告,建立外环绿化带建设,走城市园林化建设之路;要做好城乡教育卫生设置的配置,重点向市郊区倾斜,坚持教育卫生均衡化的长远建设;把扩大就业和解决失业问题置于特大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优先地位来统筹安排,鼓励青年人创业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促进社会的稳定。
(五)加强信息沟通,建立有效信息传播机制
可以说,在特大城市危机管理的过程中,信息是否可否公开透明直接决定着社会风险管理的成败。在西方国家学者看来,信息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向社会提供真实可靠的社会信息是政府和媒体的社会责任,尤其是在全球化时代,这些信息的沟通不仅关系到本国公民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还直接关系到地区乃至更大范围内的安全与稳定。2012年7月19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3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9.9%;手机网民达到3.88亿,手机首次超越台式电脑成为第一大上网终端。中国特大城市防范社会风险,很重要的一个就是信息权问题,包括政府、单位、公民个人三者之间在社会风险过程中各自的权力义务与良性互动问题。为此,在当今社会,加强信息沟通至关重要,一旦发生社会风险,政府一是要及时公开发布信息,二是掌握信息发布与传播尺度,三是确保信息沟通各方的地位平等。
建立综合信息应急平台,有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具体来说就是要建立地震、民防、气象、防台防汛、疾控中心、应急联动中心等突发事件应急情报信息平台,这是应急管理部门指挥、决策的基础,也是政府实施综合应急管理的必要保障。要将信息管理贯穿于防范社会风险的缩减、预备、反应、恢复四个阶段中;要全方位预测和预报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社会风险事故,实时预报和预警各类风险的动态,预防和规避风险;要重视应急管理理论和技术研究,加快应急管理人才的培养。
(六)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做好城市风险防范评估和应急体系建设
人类社会面临的公共安全形势,呈现出多种灾难事故,包括人为的灾难事故频发、并发,灾害延伸蔓延,社会影响力大等特点。一些危机事件及其影响,常常超越行政区域甚至国界。为此,我们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学习和借鉴国际经验,全面推进我国防范社会风险和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2010年6月,中国政府在北京召开了2010年应急管理国际研讨会,主题是“应急管理的经验与借鉴”,共有来自20多个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的200多位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和应急管理实际工作者出席。
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建设,对中国特大城市全面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实现应急资源有机整合和优化配置,减少重复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也是从源头上预防、降低、控制和应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种创新工作机制。目前,上海已制定了《关于建立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机制的意见(试点)》和《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试点办法》的相关要求,同时也制定了《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同时,特大城市要做好城市的风险防范评估和加强应急体系的建设,要做到: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本区域、本领域的社会风险防范评估和应急体系的建设;二是细化目标任务,密切协同配合,加强统筹,强化节点意识,指导、协调和督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有力、有序地推进风险防范评估和应急体系的建设;三是定期评估,确保取得实效,建立对风险分析和规划评估的机制,组织部门和专家对实施情况进行年度、中期等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措施,搞好整改。
作者简介:陈新光,上海市人,博士,上海市闸北区发改委副主任,上海大学经济学院(校外)硕士研究生导师,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钱海清:浙江绍兴人,上海大学经济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单梦竹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2/1121/6955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