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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供中国史:从“特需供应”到“打不死的‘特供’”

2012年12月24日 14:20

 

“特供”是物资匮乏时代的产物,曾经最早由公安系统承担,参与职员多要政审。三年困难时期,特供发展到顶峰,甚至出现无偿征地、猪圈变“猪宫”等乱象。如今,“特供”早已在中央文件中消失,可却因其权力光辉、品质安全等属性变为了商家敛财工具。

最早由公安系统承担

说起“特供“,还要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说起。2002年出版的《北京志·副食品商业志》中专门有一章,记载1949年后的特需食品供应。参与编写此章节的原二商局退休干部高智勇说,早期特供的对象包括三类:一是全国的重要会议、活动供应;二是外国元首、使馆人员等涉外副食品供应;三是中央首长、特殊工种、高级脑力劳动者等特需人员。

从机构设置上看,特供任务最早由公安系统承担。1950年底,公安部成立八局五处,即食品保卫处,下设四科一室,负责食品采购、生产、供应等工作。该处于1953年撤销,部分人员参与组建特供基地巨山农场,部分人员则合并到北京饭店供应科。

这项长期政治任务,最终在1956年正式移交北京市,以北京市第三商业局特供站与北京饭店供应科为基础组建北京市食品供应处,后划归第二商业局。1956年6月1日,地处东华门大街34号的北京食品供应处正式营业,因门牌号码而被称为“34号供应部”。这个正处级单位,自此成为庞大特供体系中的关键一环。

时至今日,改制后的北京二商集团,每年仍需承担大量的特供任务,34号供应部也划拨给该集团旗下的东方友谊食品配送公司。

特供无小事 职员多政审

“特供无小事。”据高智勇回忆,为了做到绝对安全,承担特供任务的干部和职工由市商业局选调,保卫干部和化验人员则由公安部八局任命和市公安局选派。高智勇拜访过一位给领导人做糕点的老师傅。当时除了政审,做糕点前后还要封闭数月,老师傅忆及,每每“觉得很光荣”。

一位原北京市食品公司大红门肉联厂(大红门公司前身)退休职工称,她曾经参与过34号供应部的猪肉检测工作,当时还没有瘦肉精,主要检测寄生虫和传染病。检验员的出身背景、家庭成分都要经过严格审查并且在公安机关备案

勃兴:无偿征地 猪圈变“猪宫”

特供的真正勃兴始于1959年至1961年,即食品紧缺的三年困难时期。1960年,中央决定对在京高级干部和高级知识分子“在副食品供应方面给予照顾”,即“特需供应”。

特供标准依级别不同,有所差异。当时干部划分为25个行政层级,其中7级以下、13级以上的高干每位每月在北京市民基础上再供给鲜肉2斤、鸡蛋2斤、白糖2斤和甲级香烟一条。高级知识分子、运动员等人群也应享受相应特供。1961年,北京市人均全年肉食消费量仅为1斤7两。

由于困难时期的特供对象限于高干,国家机关出现了一种自给自足式的“特供”。到1961年初,中央机关51个单位共建立271个副食品生产基地,为机关食堂副食品供应解决了很大问题。但国务院批转的一份报告指出,半数以上用地是无偿使用,北京之外的五六万亩土地也多以“协作”为名占用。该报告还通报批评了铺张浪费等现象,当时铁道部在丰台区黄士岗农场兴建一个现代化养猪场,花费8万元,猪圈里铺了地板,装上玻璃窗,还用水泥修成浴池,被称为“猪宫”。

取消:整顿副食品生产基地

1963年底,中央机关各部门对副食品生产基地进行整顿和调整,这一特殊的“特供”才得到遏制。

据政协档案记载,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部分全国政协委员即提出关于取消高级干部特供点的提案,中共中央政治局随后在决定中明文规定:“取消对领导同志的少量食品‘特供’。”

北京市委主办的《前线》杂志1989年第9期,曾就《为什么要取消对领导同志的少量食品特供》答读者问。文章指出,所谓对领导同志的“特供”传闻很多;本来只是极少数主要领导人享受特供,层层仿效的结果,连一些县级领导人也自视特殊,提出非分的要求;中央权衡利弊得失,毅然决定取消“特供”,是从原则的高度来看问题的。

 

再发展:食品安全成核心

但特供体系后来并未销声匿迹,反而有了新的发展。例如,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网站2004年透露,北京市农委设立了直接管理特供生产的北京市特需农产品服务中心。按照《北京市特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农委主要负责人被指定为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区县特供农产品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要做到“保安全、保质量、保及时、保秘密”。该中心每年组织专家对特需农产品的生产单位进行考核,对连续两次考核未达标单位将取消其特需农产品供应资格。

与相关机构“保秘密”的要求不同,一些入选各级各部门特供序列的厂商和当地政府,希望借此提升品牌知名度。浙江丽水、四川广汉的政府部门网站就分别透露,当地的惠明茶、米仓山茶分别被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确定为特供茶。

除了北京,其他省份也有特供体系存在。重庆市农委网站2006年的一则消息称,本地“滴翠剑名”系列茶叶被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确定为重庆市政务接待特供茶。

“特供”原本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其设立之初是为了保障部分人群的食品供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食品不再短缺,特供凸显出别样的意味。

明慧集团一位负责人就表示,现在无论是吃“特供”的人群还是普通老百姓,最看重的都是食品安全。

不少国家机关都在北京周边自建蔬菜种植基地,供应各自的机关食堂以及工作人员。这些绿色食品最强调的就是安全,其生产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等环节都能做到严格控制。

研究商业史的高智勇评价说,这和三年困难时期国家机关出现的自给自足式“特供”如出一辙。

严打:“假特供”泛滥

由于其特有的权力光辉,以及其严格的品质保障,在商品化社会,“特供”一时间逐渐成为不法商家敛财的工具。

以人民大会堂的商品为例,早前在搜索引擎上,相关的产品搜索结果竟达10余万条,种类无所不包,从猪肉、火腿、啤酒、汤圆到毛巾、台布、沙发、开关,以及宣称能治疗老年痴呆症的保健品、宣称能强身健体的香烟等等。甚至一种叫“三维天然码”的汉字输入法,也自称“人民大会堂指定产品”。

针对此种乱相,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又下发了《关于严禁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告中出现“×××(国家机关)专供”、“专供×××(国家机关)”内容的,均属于违反《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依照《广告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从重处罚。

紧接着,2011年9月至10月,工商总局曾会同商务部、工信部、质检总局对实体市场上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问题进行了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共督促相关企业撤除违规标识115万件,监测广告194万条(次),立案查处案件533件。

此后,鲁花花生油、三元牛奶、燕京啤酒、椰树椰奶等众多品牌在产品包装上,都用一张简陋的“创可贴”遮住了“人民大会堂”的荣耀出身。一向是造假大户的“特供茅台”也逐渐淡出了零售专柜。

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假特供”又开始在互联网上泛滥了起来。于是,就在今年,国家工商总局再次与中宣部、工信部、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国管局、法制办、国新办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工作方案,对利用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商品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这会是最后一次“打特供”吗?很多专家表示不乐观。以鲁花为例,鲁花“人民大会堂宴会用油”的名号却一直沿用了8年。其间它虽屡遭地方工商局执法,却依然不改其宣传称号。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说:“真正的特供实际上是特权的一种象征,滥用公共资源。而现在市场上的这些特供、专供,其实就是商场的游戏手段,是特权在商业价值上的寻租,是利用公共信用来牟利。人民大会堂、钓鱼台、国家行政学院这些都是国家资源,应该用在法律、制度、宪法的执行方面。所以这不仅仅关系到公共信用,还涉及到公权力。稍有不慎,对国家、法律的信用都会有所损害。政治和商业应该分离。利用国家的权力牟利是公开的腐败,还会导致不公平竞争。商品贴上了政府的标签,本身就是不符合市场经营的规则。”

(文章选编自《新世纪》周刊、《看天下》等报道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2/1224/6992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