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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巴东邓玉娇事件
2013年02月01日 17:47
这个案件也再次证明,越是弱者越容易博得最多的同情,也最需要公正地对待。所以,不管是政府、警方和法院在处理舆情时,最需要的,就是公平公正的心度和为公为民的心。有了这两样,就会大大减少犯错的机率。
一、事件简介
2009年5月10日晚上8时许,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的政府人员邓贵大等人到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消费时,因涉嫌对该处服务员邓玉娇进骚扰挑衅,被邓玉娇用刀刺伤,其中邓贵大被刺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黄德智受伤。案发后,邓玉娇主动拨打110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次日,警方首先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邓玉娇拘留在巴东县看守所。之后又把邓玉娇送进精神病医院并限制其活动自由,激起网民同情;再之后的三易案情通报又引起了网民一边倒的质疑,邓玉娇事件演变成一场重大网络危机事件。在网络舆论的压力下,最终一审宣判,邓玉娇属防卫伤人,免于处罚。
二、事件进展及舆情发展综述
2009年5月10日晚上8时许,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的政府人员邓贵大、黄德智、邓中佳等人到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消费时,涉嫌对该处服务员邓玉娇进行骚扰挑衅,邓玉娇用刀刺向两人,其中邓贵大被刺伤喉部、胸部,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邓玉娇主动拨打110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自首,称自己刺死邓贵大,巴东县公安局当晚组织案件侦查。
最早是《三峡晚报》在2009年5月11日报道了此事。称记者从巴东县公安局副局长宋孔辉处证实案件,因为警方正在调查,没有透露细节,野三关镇政府常务副镇长雷玉龙介绍了死者和伤者的身份,报道在5月12日“三峡晚报“头版刊登,不过名字写错为邓贵达和黄德志,报纸报道了记者自己取得的消息,包括邓玉娇的名字和年龄,使用修脚刀,已经在警方的控制当中。
5月11日,邓玉娇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巴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查中,侦技人员发现邓玉娇随身携带的包内有治疗失眠症的药物,并决定将邓玉娇送往湖北恩施优抚医院检查鉴定。当天,巴东县公安局责令雄风宾馆停业整顿,接受调查处理。
5月12日11:34,长江巴东网发表了巴东公安局11号提供的初步调查结果,指邓玉娇用的是一把水果刀,并且在行李包中发现了治疗忧郁症的药品,语言不和发生争执(没有提到要求特殊服务)
2009年5月12日,《长江商报》报道《湖北巴东1名官员被娱乐城女服务员刺死》,独家披露邓贵大向邓某提出“特殊服务要求”,网络舆论开始关注此事。此文被各大网站纷纷转载,意见领袖纷纷发表看法,跟帖、评论者无数,仅在腾讯的评论条数就有97618条。
2009年5月12日,巴东县公安局将邓玉娇送进了湖北恩施优抚医院,优抚医院对其采取了“约束性保护”措施:邓玉娇的手腕和踝、膝等部位被用布条约束后固定在病床上,活动能力和活动范围均受到限制。警方此举激起网民同情心,网络舆情呈现出声援邓玉娇的趋势。
2009年5月12日,湖北当地媒体荆楚网发布巴东公安局在长江巴东网发布第一次案情通报:野三关镇招商项目协调办3名干部陪同客人在镇上一娱乐场所消费时,与一名服务员发生争端,争执中该服务员用水果刀刺破一名干部的颈部动脉血管及胸部,另一干部臂部受伤。这是当地警方的首次回应。但此通报聚焦邓玉娇随身包中有治疗抑郁症的药品,却回避“特殊服务”,激起舆论质疑。
2009年5月1 3日,巴东警方再次发布案情通报,称“5.10”案情初步查明。通报中指出:因邓贵大一方希望邓玉娇能够提供“特殊服务”而遭到拒绝,遂双方引起争执。相比第一次通报,“特殊服务”一词是第二次通报的新信息点。
2009年5月14日,巴东县公安局接受恩施电视台“今晚九点半”的电话访问,此节目中播放了邓玉娇被绑在医院病床上的画面。网民同情心再次被激起,网民纷纷在网络留言表示声援邓玉娇。
2009年5月14日,网友“超级低俗屠夫”吴淦在凯迪社区“猫眼看人”论坛上发帖,,并建议大家一起用行动来帮助“这个用修脚刀捍卫尊严的姐妹”。当日,《广州日报》文章“渲染邓玉娇患抑郁症有转移视线之嫌”也受到受到诸多网站转载。网络舆论力量不断集聚。
5月18日下午,巴东公安局第三次通报案件情况,已经按照涉嫌故意杀人罪立案侦查,对通报又作了多处修改,通报的细节和之前不同的地方在于:1,在水疗区发生争执后,邓玉娇走入休息室后案件发生。2,黄德智向邓玉娇提出的“特殊服务”被代之以“异性洗浴服务”;3,休息室内当时有两名服务员。4,邓贵大用钱扇打邓玉娇头部肩部。5,邓贵大两次“按倒”邓玉娇在沙发上被代之以“推坐”。通报最后写明:鉴于本案未侦查终结,此情况通报的内容尚不能作为公安机关的最终认定结论。两份案情通告中的措辞出现较大差异,,引起舆论一片哗然。同时巴东县公安局称已对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罪立案侦查。
2009年5月18日晚上,网友“超级低俗屠夫”吴淦联系的北京两位律师夏霖、夏楠赶赴巴东,与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签署了委托协议,成为“邓玉娇案”最初的代理律师,免费帮助邓玉娇。同时,网络声援中,出现“烈女邓玉娇传”、“侠女邓玉娇传”、“生女当如邓玉娇”等文,舆论几乎呈一边倒——纷纷攻击黄德智、邓贵大等人。网民由线上声援转向线下帮助。
2009年5月20日,《重庆时报》报道《女服务员杀官员续:其母称女儿被逼杀人无罪》,被网站转载后,点击无数,仅腾讯网的评论量就有129759篇。
2009年5月20日下午1时多,邓玉娇出院并被送回巴东县看守所。恩施州优抚医院副院长赵廷君表示,院方尚未对邓玉娇做司法精神鉴定。此时,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邓玉娇案”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局组织侦办,并由湖北省公安厅派员指导办案。
2009年5月21日,夏霖、夏楠两位律师在巴东县看守所与邓玉娇本人进行会谈,两位律师走出看守所后,大呼“丧尽天良,灭绝人性”,并且抱头痛哭,多次失态,声称邓玉娇受到“性侵犯”。当天晚上9时,夏霖律师前往检察院请求检方接见并要求保存邓玉娇的内衣等物件,但衣物已于下午4时左右被其母亲张树梅在警方陪同下拿走并全部被清洗掉。
2009年5月22日,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通报邓玉娇案最新情况,称邓玉娇一案经调查不存在强奸的情况,被强奸属“子虚乌有”,还通报了邓玉娇母亲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而网易新闻“邓玉娇明确表示自己受到性侵犯”得到11401篇网民回帖,警方与网络舆论“自说自话”的情况已经严重到一定程度,网民认为巴东警方在为官员辩护,同情弱者的心态使得其反应更为激烈。
2009年5月23日,湖北省巴东县政府新闻办发布关于“邓玉娇案”的最新情况通报,警方证实不存在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因不满委托律师不顾事实向外散布“邓玉娇被强奸”一事感到非常愤慨,并声明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另聘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汪少鹏律师和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刘钢律师共同担任“邓玉娇案”在侦查阶段的代理律师。
2009年5月26日晚,公安机关決定依法对邓玉娇的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
2009年5月31日,湖北省恩施州公安局宣布案件侦查结束并认定邓玉娇属于防卫过当,同时向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当日,中共巴东县纪委、县监察局对“邓玉娇案”中涉案人员黄德智、邓中佳作出严肃处理。
2009年5月3 1日,新华网报道文章《湖北恩施警方认定邓玉娇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掀起舆论激烈争议。
2009年6月5日下午,邓玉娇的律师收到巴东县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检察机关认为邓玉娇具有防卫过当、自首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起诉罪名是故意伤害罪。
2009年6月14日,邓玉娇的精神鉴定结论显示:邓玉娇具有心智障碍,但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2009年6月15日,《成都商报》報道文章《官方鉴定称邓玉娇有心理障碍,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
2009年6月16日,财经网第一时间报道《邓玉娇一审判决免除处罚》,巴东县法院一审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其本人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宣告邓玉娇恢复自由,案件告终,舆论也平息下来。
三、各方评论
文汇报撰稿人萧瀚:
巴东以及恩施地方政府的行为可以说给各级政府都带来了教训和启发。首先,面对类似的案情,政府应该抛弃陈旧思维。巴东以及恩施地方政府出于维护地方政府形象考虑,有意无意地将此案许多重要细节予以淡化、回避,这种欺骗社会的行为导致了民意的愤怒。于此可见,一味坚持“政治中心主义”不但于政府形象无益,反倒有损。正确的行为当是尊重实,保护基本公民权,不偏不倚,秉持公心,才能保证政府的形象无虞。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单学刚:
“网络民意”的力量在邓案的发展过程中得到了集中体现,可以说网络不仅仅监督了事件过程,也起到了直接推动甚至改变方向的作用。
地方政府在此案的信息透明方面与过去相比并非毫无进步,然而,这起案件也突出反映出基层政府对信息公开的基本方法和技巧十分陌生。这一起并不复杂的刑事案件,却因沾上了“镇招商办主任”这一在中国干部体系中根本不入流的“官”而演变成“泛政治事件”,并引发了网络上“仇官”情绪的集中爆发。
对此,地方政府要敢于和部分无良官员“切割”,不能让任何个体的无良官员都要去“代表”整个党和政府,而不假思索、不计代价地去维护。
本书作者评论:
整个舆情从5月10日到6月15日长达35天,共有4049篇新闻报道(含转载)出现,涉及网站291家,共有超过20万条的评论,在搜狐网、新浪网上,每条消息的点击量至少数十万计,后面还跟有成千上万条留言。由邓玉娇杀人案引发的舆论狂潮不可谓不大、不猛、不热。而网络热点之所以能形成并升级成舆论风暴,一个重要原因是网络能使所有有相同利益诉求的个体迅速集合成一个利益群体。
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响?不外乎是对弱者的同情、对司法公正的不信任和民众的“仇官”情结,共同形成了“一边倒”地支持邓玉娇的舆论狂潮。这个案件也再次证明,越是弱者越容易博得最多的同情,也最需要公正地对待。所以,不管是政府、警方和法院在处理舆情时,最需要的,就是公平公正的心度和为公为民的心。有了这两样,就会大大减少犯错的机率。
责任编辑:佘小莉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201/7033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