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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连环爆炸案
2013年02月10日 17:23
权力的腐败导致的社会结果。在腐败的权力下,人民被普遍代表了,民意难表。看看以前发生的贵州瓮安事件,相类似的都是开始没有正确对待民意,没有科学执政,存有权力滥用行为,发生事件总是说是不法分子鼓动不明真相的民众。其实症结就在政府部门。
一、事件简介
2011年5月26日上午9点18分,抚州市检察院内停车场,发生一起汽车爆炸案,9点29分,临川区行政中心西楼一楼发生爆炸案,9点45分,临川区药监局大楼旁边发生汽车爆炸案,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30分钟内发生3起爆炸案,犯罪嫌疑人钱明奇在爆炸中当场死亡。而在此之前,钱明奇因拆迁补偿纠纷上访已达十年之久。6月4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区委书记傅清、区长习东森被免职。
二、事件进展及舆情发展综述
2011年5月26日11:27分,大江网记者朱超首先发布《抚州检察院、临川区行政中心发生爆炸案》的消息:
大江网讯 抚公记者朱超报道:大江网记者从抚州市公安局获悉,5月26日上午9点18分,抚州市检察院内停车场,发生一起汽车爆炸案,9点29分,临川区行政中心西楼一楼发生爆炸案,9点45分,临川区药监局大楼旁边发生汽车爆炸案,尚无人员伤亡。目前,公安机关对案件正在全力侦破之中。
2011年5月26日11:31新华网发布《江西抚州发生爆炸原因不明 一辆桑塔纳轿车被炸》:
新华网江西频道5月26日电 26日上午10时左右,江西省抚州市检察院、临川区政府大楼发生爆炸。据目击者称,市检察院八层大楼的玻璃已基本震碎,一辆桑塔纳轿车被炸;临川区政府大院有救护车出入。目前,发生爆炸原因不明。新华社记者正在紧急赶往现场途中。
2011年5月26 日11:33分,中国江西网发布《江西抚州市检察院与临川区政府发生爆炸》的消息:
中国江西新闻网5月26日抚州快讯(记者 盛光云 报道) 5月26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检察院和临川区政府均发生爆炸。
记者赶到现场时,爆炸现场已被封锁。记者初步了解到,26日上午10时左右,抚州市检察院内和临川区政府院内同时发生爆炸。现场有群众告诉记者,可能是停在检察院大院内和区政府院内的汽车发生了爆炸。但这一信息并未得到抚州市检察院及临川区政府有关人士回复。
目前爆炸伤亡及损失情况不明。
2011年5月26日 11:49:05,中国江西新闻网发布《抚州市检察院与临川区政府爆炸 现场已被封锁》的新闻:
中国江西新闻网5月26日抚州快讯(记者 盛光云报道)5月26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检察院和临川区政府均发生爆炸。目前,爆炸现场已被封锁。
记者初步了解到,26日上午10时左右,抚州市检察院内和临川区政府院内同时发生爆炸。现场有群众告诉记者,可能是停在检察院大院内和区政府院内的汽车发生了爆炸。但这一信息并未得到抚州市检察院及临川区政府有关人士回复。
目前爆炸伤亡及损失情况不明。
2011年05月26日12:05新华网发布《江西抚州爆炸案原因系一农民不满案件审理》
新华网5月26日电 据最新消息,今天上午9时左右发生在江西抚州市的爆炸事件中,共有三个爆炸点,市检察院、区政府大楼和区药监局大楼。目前已有5人受伤。据了解,爆炸原因是该市一农民对其正在审理中的一案件不满所为。
江西抚州爆炸案犯罪嫌疑人确定在爆炸中死亡
新华网南昌5月26日电 记者从江西省公安厅获悉,江西抚州“5·26”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已确定在爆炸中死亡。
26日9时18分至9时45分,江西抚州市检察院、抚州市临川区行政中心、临川区行政中心东边区药监局旁边的马路先后发生三起爆炸。截至记者发稿时,爆炸案共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死亡者中,1人为当场死亡,1人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警方现场勘查和鉴定,已确定当场死亡者为犯罪嫌疑人钱明奇。钱明奇,男,1959年生,系临川区居民,无固定职业。
案发后,江西省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工作。抚州市、临川区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和善后工作,并全力做好社会稳定工作。案件目前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2011年5月26日 13:06:32分,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新华网、中国广播网、中国江西新闻网的信息,以《江西抚州爆炸案滚动消息:30分钟内连发3起爆炸案》为题,将事件梳理出一个大概:
最新消息:江西抚州爆炸事件 现场保安强删围观者照片
人民网北京5月26日讯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政府大楼和检察院今天上午同时发生爆炸事件。据抚州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这起爆炸事件进行调查,具体原因仍不清楚,伤亡人数还在确认当中。
据江西交通广播消息,抚州市交警对这两处事故路段实行了临时管制,抚州市南川路临川区政府附近300米的道路,双向全部封闭。
另据现场目击者口述称,现场保安在强删围观者照片。
资料链接: 江西抚州:是距江西省会南昌最近的设区市
中国抚州网资料显示,抚州位于江西省东部,辖10县1区和1个经济开发区,面积1.88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90万。抚州是距省会南昌最近的设区市,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9个设区市之一和海西经济区20个城市之一。福银高速、昌厦高等级公路穿境而过,境内还有320、316、206国道以及浙赣、鹰厦铁路,随着向莆铁路、杭长铁路、济广高速、鹰瑞高速开工建设,通江达海的立体交通网络正在形成。
2011年5月26日,下午 15:18分,中国新闻网 报道:抚州警方称江西抚州爆炸案已致2人死亡6人受伤
2011年5月27 日10:09,雅虎援引新华网发布新的消息,并称《江西抚州钱明奇连环爆炸案或与拆迁有关》,首次披露爆炸案与拆迁有关。
26日9:18至9:45,江西抚州市检察院、抚州市临川区行政中心、临川区药监局旁边的马路先后发生三起爆炸。
据新华社报道,爆炸案共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死亡者中,1人为当场死亡,1人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新华社援引江西省公安厅的信息称,经警方现场勘查和鉴定,已确定当场死亡者为犯罪嫌疑人钱明奇。钱明奇,男,1959年生,系临川区居民,无固定职业。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抚州市、临川区正全力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011年5月27日 9:20:55, 财经网报道《抚州爆炸案或与拆迁有关 嫌疑人曾微博发文求助》,并附有微博图片:
5月26日9:18至9:45,江西抚州市检察院、抚州市临川区行政中心、临川区药监局旁边的马路先后发生连环爆炸。截至26日14时,已有2人死亡,3人重伤,3人轻伤。江西省公安厅确认,江西抚州“5·26”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已确定在爆炸中死亡。
经警方现场勘查和鉴定,已确定当场死亡者为犯罪嫌疑人钱明奇。钱明奇,男,1959年生,系临川区居民,无固定职业。
据第一财经日报消息,钱明奇丧妻,有两子一女,均在外务工。他家境一般。1995年左右,因抚临公路改造,他经历了第一次拆迁,而2001年左右刚盖好的五层楼房又因京福高速而被拆迁。
而从他在新浪微博的发帖来看,他从2010年11月2日开始,至5月10日23:20分都在微博上就房屋拆迁赔偿问题求助。
他发的第一条有关房屋拆迁的微博内容是:国家宪法成了地方官员的闲法,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政府领导违法拆迁、法官伪造证据并用失效多年的法规条款判案等枉法判案、检察官知而不查,已经给我造成了200多万的经济损失和近九年来的诉讼、上访中的精神伤害,至今未纠正 ,他们采取久拖不决,我该怎样做才能解仇、解恨!!!(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日21:25分)
而他的最后一条相关的微博是:对@王令律师 说:合法房屋被政府领导非法拆迁,未依法安置补偿,给我造成实际损失200余万元。十年来,我依法诉求至今未果。我要是拦路抢劫十块钱,又应受法律如何制裁?我该怎么办? 当初我没有向唐福珍、汪家正等人舍身保家抗腐那样做,现在更不想做第二个钱云会和 徐武,我很想向董存瑞学习!关注(5月10日23:20分)
公开资料显示,互联网上也出现过一个帖子,对抚州市临川区法院、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的相关判决表示不服。此帖留下两名联系人的电话,其中一个就叫钱明奇。
据第一财经日报消息,帖子发布于2006年1月12日。帖子内容称,因抚临公路改造、京福高速公路引道工程,在同一地段先后两次有房屋被拆迁。帖子指责相关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故意压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于是,钱明奇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将上述政府部门和单位同时列为被告。2004年3月,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将此案移送至临川区人民法院作一审审理判决。但对于判决结果,钱明奇认为抚州市中院的做法“有庇护被告的目的”,故在2004年9、10两月两次要求临川区法院依法回避审理,但被法院驳回。
这条帖子的内容在钱明奇本人的微博中也得到了证实。2011年1月22日他发布的一条微博称,“拖了我十年的冤案至今未得结果,因抚州市临川区政府官员在02年假借修建京福高速公路名义,将我新建的合法房屋拆除了,未依法实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从中克扣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款1000余万元,以奖励名义私分,现已经给我造成了实际损失200余万元!我要是拦路抢劫10块钱,法律会对我如何制裁!”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就房屋拆迁方案,2010年11月,临川区政府办公室曾经出具了一份《关于钱明奇等人反映京福高速公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下称“答复意见书”)。答复意见书称,经双方协商,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实行货币补偿,按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具体评估结果为:框架535元/平方米,砖木415元/平方米,简易110元/平方米……利息总额按拆迁补偿款总额的80%一次性给予补助(含内装修费用)。有7户人家同意了这一方案,但钱明奇和另外一户人家不同意。之后,政府提供的另一种补偿方案,也被钱明奇拒绝。
除了赔偿方案有异议外,江西省抚州市中级法院的判决也是他要求纠错的地方。2010年1月24日18:35分,他发布的微博内容称“江西省抚州市中级法院的法官在审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2005)抚民一终字第77号判决书中,存在故意错误认定事。故意错误适用法律、故意适用失效多年的法规条款,并还隐匿、灭失、伪造、变造证据数份。数年来多次向有关部门和院领导反映,要求纠正错误的判决,但至今未得结果!!!!。”
至此,事件的大致原因己经清楚,网上舆论一片哗然。钱明奇所叙述的遭遇,诸如赔偿不公、司法舞弊、官场贪污、上访被压等获得了网民的普遍同情。许多网友质问政府爆炸前在干什么。对于暴力拆迁的问题也再次成为舆论的焦点。
但一边是众多网民的舆论汹汹,一边却是抚州政府的沉默不语。
5月26日下午15:09江西省抚州市公安局在微博发表消息称:政府即将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详情请看官方网站公布消息。
但下午15:16分,大江网记者报道,抚州爆炸案新闻发布会原定于下午16时召开,抚州市临川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将对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进行说明。后来新闻发布会不了了之。
网络上有记者曝料,“前往临川区行政中心采访的记者受到抚州方面的检查,至少有三家采访单位的记者与执勤人员发生冲突,一些记者的相机、手机遭没收。”抚州市政府就此问题与媒体、网友发生争执。另据现场目击者口述称,现场保安在强删围观者照片。
抚州市公安局在微博回应说,收缴记者物品是因其不配合现场指挥,不出示记者证。后经过核实其本人身份,将所有物品归还了记者本人。
这期间政府网站上没有任何爆炸案的相关新闻,而且政府一直未作任何回应。
5月31日,经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与钱明奇一同上访的张来义拿到了38万多元的拆迁补偿款,其他访民也分别得到数额不等的补偿款。此外,抚州市开展了一项“百日信访大复查”的活动,“有道理”的信访案将被解决。这项活动一共纳入250多起信访案件(多数都是拆迁案),通常将在60天内会有答复。抚州市所采取的这一系列措施被网友批评为亡羊补牢。但“为时未晚”。
2011年6月4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区委书记傅清、区长习东森当日被免职。抚州市市委常委、宜黄县县委书记李智富调任临川区区委书记,临川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方百春代理区长职务。
三、各方点评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见习分析师陈宁:
此次抚州市连环爆炸案,网络、微博在“问责”中起到重要作用。钱明奇利用微博平台阐述个人遭遇使得案件性质与主要情节在极短时间内得以确证。此外,钱明奇在微博上明确表达了自己作案原因和作案方式、作案时间,这对案情的上传和对相关官员的问责起到了不可忽略的作用。而如果有关部门能够重视钱明奇的信息,不让他的声音“沉没”,此次事件应该能够得到有效地干预。此次爆炸也提醒执政者要维护弱势人群的表达权,要使他们的声音获得畅通的表达渠道。执政者要用倾听去打捞沉没的声音,用执政为民的行动去满足民众的诉求。(引自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推荐榜》
网民反腐技术 :
权力的腐败导致的社会结果。在腐败的权力下,人民被普遍代表了,民意难表。看看以前发生的贵州瓮安事件,相类似的都是开始没有正确对待民意,没有科学执政,存有权力滥用行为,发生事件总是说是不法分子鼓动不明真相的民众。其实症结就在政府部门。
网民烟蒙蒙雨:
“民怨越大,最终就会产生以暴制暴。”现在看来,抚州连环爆炸案造成的经济损失可以衡量,不是什么大事情,但给政府诚信的打击是难以评估,暴露出官员执法行为和工作作风的严重不足。当百姓对官员不满,当司法审判也让他们失去了信心,生存没有保障,难免会铤而走险,会有极端行为出现。这次爆炸案也希望给其他各省市官员提醒,防备百姓是愚蠢行为,唯有自己好好反思,改进作风,端正态度,才不会有爆炸案发生。
责任编辑:佘小莉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210/7037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