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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无视民众诉求引发江西抚州历史最大爆炸案
2013年03月10日 16:02
十年无视民众诉求引发江西抚州历史最大爆炸案
所谓诉求,就是所诉所求。也就是民众来向政府倾诉的、渴望得到帮助和解决的想法和要求。
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政府本身就有为民解忧、为民解困、为民解难的职责和义务。所以,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政府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或是拖延。如果政府傲慢无礼,置民于不顾,对民众的诉求不理不睬,不仅会让群众失去对政府的基本信任,也会使民众在绝望之下走向极端,破坏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也使政府身陷风口浪尖之上。抚州爆炸案的制造者钱明奇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凭心而论,钱明奇算不上穷凶极恶之徒,他有家、有儿女,有追求,虽然只上过三年学,但他还努力学会了发微博,据说在爆炸现场,他还曾大叫无辜的人走开。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制造了抚州历史上最大的爆炸案——2011年5月26日上午9点18分到45分,钱明奇在抚州市检察院内停车场、临川区行政中心西楼一楼和临川区药监局大楼旁边制造了三起爆炸,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他自己也在爆炸中身亡。
钱明奇制造爆炸案的原因很简单,只是因为对修公路时拆了自家房屋的拆迁安置费不满意。但是他前后上诉上访十年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甚至到后来都没有人理他了。他曾扬言要把政府炸掉,可能是说多了几次,有干部就讥笑他“你不是天天说要炸吗?说了这么久也没见你炸?” 这次他不再是说说了。
为了争取到自己满意的拆迁赔偿款,只上过三年学的钱明奇学会了上网,学会了发微博,以在网上求得更多的帮助。他在新浪、天涯和腾讯都开有微博,而且经常发帖或转发、评论他人帖子,但大多是在微博上就房屋拆迁赔偿问题求助,甚至在微博上一再暗示自己可能制造大事件。
2011年5月21日以后,钱明奇更是不断向知名网友、律师转发自己的申诉材料,直指抚州有关方面“非法拆迁房屋”,“法官故意枉法裁判”,“给我造成200余万元损失”,“恳请关注、感谢转发”,同时他在转帖留言中多次提到“去天堂也要带上几个敌友同行”、“关注江西的近日特大新闻”、“救民付出一切”、“没有期盼,只有雪恨”等语,甚至说出“我该怎么办?当初我没有向唐福珍、汪家正等人舍身保家抗腐那样做,今不想做第二个钱云会和徐武!”
但这一切并没有引起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注意。他的最后一条相关的微博是:对王令律师说:合法房屋被政府领导非法拆迁,未依法安置补偿,给我造成实际损失200余万元。十年来,我依法诉求至今未果。我要是拦路抢劫十块钱,又应受法律如何制裁?我该怎么办? 当初我没有向唐福珍、汪家正等人舍身保家抗腐那样做,现在更不想做第二个钱云会和徐武,我很想向董存瑞学习!关注(5月10日23:20分)
微博显示钱明奇最后登录的时间是25日深夜零时59分,距发案时间不足9个小时。如果当地能监测到这些言论,及时引导和满足他的合理的诉求,或许这场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很多地方政府很反感群众上访,认为这些人都是无理取闹,是无法无天的“刁民”,所以除了指责他们的上访行为外,根本不搭理他们的诉求。这其实是一种非常偏执和无知的认识。其实很多上访的群众确实是有了冤屈,受了委屈,希望能从上级政府那里得到申诉,得到庇护,满足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就像钱明奇一样,他也并非穷凶极恶,故意要制造事端,闹出大事来。而是自己的合理诉求历经十年全无结果,而且越来越看不到希望,越来越没有结果,这样的绝望和悲怆,让他彻底失去了生的希望和耐心,于是铤而走险,一了百了。
如果政府、法院、纪委、信访部门,甚至网络上,凡是钱明奇去表达过诉求的地方,有人能伸出一只温暖的手,有部门能为他主持哪怕些微的公道,甚至就听听他的想法,用真心真情安抚他的情绪,哪怕只让他看到希望,不绝望,也许钱明奇也不至于如此绝决、如此冷血地制造三起爆炸案!
我们常说,群众工作无小事,合理诉求需满足。但像钱明奇这样的合理诉求,为什么没有哪怕一个人、一个部门满足一下呢?
反思近年来大量矛盾冲突和舆论危机案例,可以发现有很多都起源于群众诉求的不能满足,宜黄拆迁自焚事件、唐福珍自焚事件、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重庆出租车罢运事件、云南孟连事件、贵州瓮安群体性事件等,都与群众诉求得不到满足有关。一些地方的群众之所以不断上访,也是由于有关部门“打太极”、“踢皮球”,对他们的合理诉求不管不顾。说到底,是一些干部在面对群众诉求时出了问题。有的干部群众观念淡薄,不愿回应群众诉求,使群众不得不求助上一级部门;有的干部缺乏基层经验,不会回应群众诉求;有的干部明哲保身,不敢回应群众诉求;还有的丧失群众立场,漠视群众疾苦,侵害群众利益,使群众积怨日深,最终引发矛盾冲突。所以,作为政府,作为为人民服务、为民众排忧解难的党政干部,有义务时时关民生,了解民众的诉求,对于民众的合理诉求也要认真对待尽量满足。但是在很多地方,群众的诉求却无处表达,即便找到了地方也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上访无门;诉诸法律上诉也会遭遇“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让群众怨怒积存,无处发泄。当常用的渠道无法让诉求得以有效地表达时,一些非常的手段便会被利用起来。再加上各种合理诉求与极端表达手段相交织的案例,那些在司法渠道与信访渠道中不断往返的案件,那些“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逻辑,也使更多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和回应的群众宁愿选择“非常”手段,以使自己怨气得消、诉求得逞。因而各种各样“非常”的事件和舆情也就不可避免。政府只能被拉入到舆论漩涡的中心,穷于应付。民众有各种各样的诉求是正常不过的事,不要把群众找政府谈诉求就认为是在故意找茬,影响社会稳定,因而急不可待地“截访”,甚至将上访者关进“黑监狱”。更不要认为没有群众上访,就是天下太平。政府应当看到民众正当诉求的正常性和日常性,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每位群众的利益诉求,并通过协商的方式平衡、法治的方式解决。在面对群众的利益诉求时,作为基层干部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帮助群众认清当前的形势,正确认识哪些要求是合理的、可以实现的;哪些要求是不合理的,无法实现的;哪些要求看上去合理,但是超出当前实际,暂时无法实现。对合理的、可以实现的要求一定要通过千方百计的努力和工作,实现群众的利益诉求。同时不管在任何情况下一定要善待群众。不管群众是有理还是无理,不管群众是来信还是来访,我们都应当以礼相待,尊重为上,以真心和真情,对待他们,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真心真意为他们提供帮助,安定他们的情绪,抚慰他们的心灵,一定会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什么样的危机也会悄然化为无形。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扎扎实实为民解困分忧,就一定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负面的信息必然就会少得多,也就不会使我们时时陷入舆论的包围和危机之中,而天天去“穷于应付”。
责任编辑:蔡畅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310/70504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