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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奔小康 共圆“中国梦”
2013年03月07日 16:31
现状: 建示范区初具条件 困难: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刚一开幕,一份由驻滇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政协主席罗正富领衔和24名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建议加大支持云南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力度》,得到委员们的积极响应和热烈关注。饱含着对多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美好愿望,委员们无论是从提案里,还是在大会发言中,都从不同的侧面和角度多方呼吁,全力争取支持。
“在我们怒江许多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还很滞后,群众看病难、上学难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还在继续拉大,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能组成联合调研组,到这些地区深入调研,并针对不同情况制定出不同的扶持措施。”在4日举行的分组讨论会上,李友祥和丰卫祥委员就大声呼吁。
同样的声音,也多次出现在人大会议云南代表团的会场。
“民族地区发展最大的困难依旧是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后。”单良鸿代表说,以他的家乡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县西二镇为例,彝族、苗族等少数民族众多,但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非常滞后,使得这些地区的发展也很受限。
代表委员们提出,经过多年来各族群众的共同努力,云南已经走出了一条具有云南特色的民族工作路子,创造了民族工作的“云南现象”、“云南模式”,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云南在全国率先实行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率先制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地方性法规,率先在边境一线实行“三免费”义务教育,率先制定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特殊政策等七个“率先”,都为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现实基础。
代表委员们一致认为,虽然云南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条件已经初步具备,工作也已全面启动,但是仍然存在着发展基础薄弱、扶贫任务艰巨、影响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的因素增多、民族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示范区建设协调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等诸多困难和矛盾。
重点: 建立协调机制 核心:试点先行先试
“没有边疆少数民族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赵立雄代表的话语道出了大家的共同期待。他说,经过多年的发展,各民族地区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总体上与汉族和其他先进民族的发展差距仍在进一步拉大。
“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是国家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一项重要举措,既需要云南的不懈努力,更需要中央的坚强领导。”罗正富等委员提出,应建立国家层面的示范区建设协调机制,成立由国务院领导任组长、国家有关部委和云南省政府为成员组成的示范区建设协调小组,加强对云南建设示范区的领导,并召开云南示范区建设工作座谈会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示范区”意味着先行先试。代表委员们建议,应鼓励云南在民族工作中先行先试,把云南列为国家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研究基地,作为全国民族政策制定、民族法制建设的试点,为发展和完善我国民族政策法规先行先试。同时,支持云南率先开展民族关系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健全村一级民族工作的法规制度。
陈俊骢委员认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诸多方面和很多部门,不但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更需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指标,让示范区建设更具操作性。他还提出,要加强云南少数民族同台湾地区少数民族的交往,充分发挥民间交往在促进两岸交流合作和参与示范区建设中的作用。
多民族、多宗教的省份,决定了我省宗教工作在示范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东宝仲巴·呼图克图、余文良等委员提出,要鼓励宗教界积极吸纳世界先进文化,加大宗教“走出去”步伐,使宗教充分发挥好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沟通海内外关系的桥梁纽带作用,真正在推进云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来自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的李松泉代表对本民族的歌舞很是自豪,他说,近年来澜沧县特别重视当地民族文化的整理、保护工作,在拉祜族聚居的酒井勐根村老达保、县城“扎娜惬阁”等地建立了8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他希望国家能重视民族文化传承工作,建立人才培养制度、带徒传艺制度、传承奖励制度等,激励更多人才积极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上来。
关键: 加快扶贫攻坚 突破:增强造血功能
代表委员们认为,推进示范区的各项建设,关键在于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攻坚步伐,增加这些地区的“造血”功能。
赵立雄代表建议:“希望国家通过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重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产业打造的支持力度、技术教育的投入力度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增强各少数民族地区的造血功能,从根本上破解困扰民族地区发展的瓶颈和难题。”
“由于历史和现实等诸多因素,像怒江这样地区的发展仅靠地方自身努力和常规扶持政策是很难奏效的,必须依靠国家在一定时期、一定发展阶段采取特殊的政策措施逐步加以扶持。”丰卫祥代表建议国家将怒江州列为“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州”并给予重点扶持。
就少数民族地区县级每年配套资金上亿元,严重超过县级财政承受能力的现状,祁德川委员建议中央给予少数民族地区项目采取零配套资金的政策和措施。同时,各省(区)政府也取消项目县级配套资金,提高县级财政保障能力。
委员们在联名提案中提出,加大对云南兴边富民工程的支持力度,应从以下方面着力:建议国家将云南8个边境州市全部纳入兴边富民工程实施范围,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强化对特困民族的重点扶持;建议国家把云南作为扶持特困民族发展的试点,对佤族、拉祜族和傈僳族3个民族给予重点扶持;建议国家设立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并广泛动员社会资金参与示范区建设。
据赵立雄代表介绍,今年,云南将按照“示范带动、重点突破、抓出亮点、整体推进”的要求,围绕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民族文化、民族教育、生态文明等十个方面的示范建设重点,大力实施“3121”工程。同时,将更加关注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发展问题,全面推进集中连片扶贫开发,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特困民族和边远少数民族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努力提高民族贫困地区劳动者素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责任编辑:马少华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307/7055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