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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稿】看“世界最清廉国家”丹麦如何反腐(二)
2013年04月07日 12:55
官员财产收入透明公开
丹麦在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方面被公认为是世界上做得最好的国家之一,多次被评为“世界最清廉国家”。究其原因,丹麦对从议员、内阁大臣到首相等政府官员的家庭财产和经济收入实行公开透明制度,并接受公众和媒体的充分监督。
法律如何规定官员财产公开?
为了最大程度地透明化政府高层官员的财务状况,2005年2月,时任丹麦首相安诺斯•福格•拉斯穆森在新出台的政府规定中要求所有内阁大臣公开个人财产和收入状况,包括工资收入、所有的任职情况、在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投资所得经济利益,以及配偶的收入情况。
(图片:“世界最清廉国家”丹麦可谓现实中的童话世界)
具体要求包括:1)过去5年内所担任的一切职务(包括带薪和不带薪的);2)营收超过5万丹麦克朗(1克朗约合1.06元人民币)的投资活动;3)当前的所有投资及在公司中或任何商业活动中超过5万克朗的收益;4)与过去5年内的雇主及未来雇主间的除基本工资、超时工资及退休福利外的其他财务协议;5)在协会及社团中的会员关系;6)其配偶或同居伙伴所担任的职务;7)其配偶或同居伙伴营收超过5万克朗的经济活动;8)其配偶或同居伙伴的投资情况及在公司中或任何商业活动中超过5万克朗的收益。
在这一规定出台之前,丹麦内阁大臣可自行选择是否向议会报告和登记个人财务状况,但为之者甚少。随着一些内阁大臣及官员因个人财务问题爆出丑闻,拉斯穆森首相认为让内阁大臣公开个人财务状况势在必行,并将此写入政府改革方案之中。这一举措得到了公众的广泛认可,并沿用至今。
在防止政府腐败和反商业腐败方面,丹麦2008年11月出台的刑法修正案明确将向政府官员行贿和政府官员受贿行为视为犯罪,向外国官员行贿亦然。同时,企业若出于商业目的为政府官员安排旅行、特殊服务以及赠送礼品,也属犯罪行为,即便被对方拒绝亦视为犯罪。此外,丹麦议会在2009年通过了一项《透明制度》法案,规定内阁大臣必须公开每月的公务餐开支、出访费用和收到的礼物等,在加强财务监管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官员的财政透明度。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丹麦的政务和商务活动非常公开透明,只要合法纳税,不影响本职工作或损害公共利益,政府和公众并不反对公务人员在社会上兼职或者挂职。
除了中央层面的官员外,丹麦要求地方政府官员公开个人财务状况。根据丹麦在2007年通过的《地方政府法》修正案,自2008年开始,市政府官员、市议员及管理人员需将上年的工资收入以及所担任其他机构或董事会的职务所获报酬情况上报给市议会,市议会则在每年第一季度结束之前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上述数据。
为何不要求公开房产信息?
据丹麦Magnusson律师事务所律师尼古拉•尤尔•汉森介绍,丹麦目前并没有制定相关法律强制要求官员公布个人房产信息,也尚未对官员所提供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出现官员所提供财务信息有误的情况,从法律上来讲,该官员并不会招致任何司法制裁和法律后果。但其公众形象及个人诚信将毋庸置疑会受到极大影响,甚至是毁灭性打击。
(图片:“皇家丹麦大使馆反腐败合作伙伴”标识)
深究丹麦不要求官员主动公布其房产信息的原因,记者发现丹麦长期稳定的房价、完善的户籍制度以及高税收政策切实有效地遏制了炒房这一乱象。根据丹麦的户籍制度,居民每人都拥有一张医疗保险卡(俗称“黄卡”),等同于个人身份证。该卡是数字化身份证件,包含了所有个人信息,只要在电脑系统中输入医疗保险卡号码便可获悉持卡人所有相关信息,凭借该卡可办理包括医疗、税务、房产在内的一切社会和个人事务,减少了各部门查询信息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丹麦法律规定,一名居民只能拥有一张医疗保险卡,且一张卡只能登记一个住处,不能同时登记多个住处。
此外,丹麦每年都会对房屋征收房产税和地产税,拥有多套住房的居民即使将房屋出租,所得租金被视为收入的部分仍需交税。所以,在丹麦,“炒房”并不能带来丰厚的收益,财产公开制度也就不必对官员公布房产信息做出特别要求。
官员腐败发生率为何丹麦最低?
丹麦公务员占人口比例较高。根据丹麦统计局2011年的统计,丹麦公务员人数约为77.5万人,相当于总劳动人口数量的三分之一。尽管政府机构相对庞大,但由于丹麦的社会诚信体系非常健全,人人平等是基本价值观念,规章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和经济活动高度公开透明,监督机制完善发达、严格到位,因而政府官员贪污腐败、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行为几乎没有藏身之地,在丹麦发生的概率很低。
丹麦哥本哈根商学院亚洲研究中心主任柏思德教授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政府的大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效率。政府必须是高效、廉洁且经验丰富的公共机构。他说,基于前述原因,丹麦有一个非常廉洁的政府,国家无需采取高薪养廉的行政模式,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相对于其他行业人员来说也并不高。同时,廉政也跟国民教育、道德理念、文化背景、社会价值观等密切相关,恪守清廉在丹麦已经深入人心,成为人们心目中不可逾越的道德底线。
(图片:2012年丹麦清廉指数排名)
据记者观察,在丹麦、瑞典等北欧国家,如果一个官员涉嫌挪用公款或存在开支不当的情况,新闻记者有权要求其出示相关消费明细及材料。事实也证明,丹麦为数不多的政坛丑闻均源自媒体爆料,媒体对官员清廉所发挥的积极和有效监督作用不可忽视。
丹麦罗斯基勒大学新闻系主任、知名政治评论员马克•布拉克-约斯滕说:“作为合格公民,我们需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同时,我们也要求我们的官员奉公守法。我们对政府官员有着极大的信任,他们也不能辜负这份信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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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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