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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且慢对复旦投毒案轻巧解读
2013年04月19日 22:48
【事件简介】
15日22时13分,复旦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该校一医科在读研究生病重入院,寝室饮水机疑遭投毒,目前警方基本认定同寝室同学存在嫌疑。
黄洋,男,27岁,生于1985年,四川自贡人,复旦大学医学院2010级在读研究生。据悉,黄洋不久前刚获得直升博士生机会,在考博过程中成绩位于耳鼻喉科的第一名。
据复旦官方微博15日发布的《关于我校一研究生突发事件的通报》称,4月1日,复旦一名2010级在读医科研究生出现身体不适,当晚被送至该校附属中山医院就诊。入院后,病情加重,先后出现昏迷、肝功能衰竭等症状。医院组织了多次全市专家会诊,并经病因学检查,未发现病因。学校要求医院全力救治,并请上海警方介入调查。
【事件发展】
复旦遭投毒学生最后15天回放:入院按胃肠炎治疗
复旦大学官方微博在15日晚发布黄洋入院,警方在其寝室饮水机残留水中发现有毒化合物后,当地多家媒体记者赶往事发宿舍楼,该宿舍楼位于东安路130号的学生宿舍区,宿舍管理员拒绝陌生人出入,20号楼内黄洋原来居住的寝室空无一人。据该宿舍楼同学表示,黄洋寝室的其他室友已全部搬出,整栋宿舍楼只有部分寝室才有饮水机。
昨天下午,复旦大学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我们怀着万分沉痛的心情通报,我校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同学经抢救无效,于4月16日15:23在附属中山医院去世”…【详细】
记者赴自贡荣县,还原复旦大学中毒事件受害者黄洋
荣县古城街,北街农贸市场,下午4点,车水马龙。这里是荣县最大最繁华的菜市场,也是黄洋老家的所在地。
这里,许多商贩都是看着黄洋长大的,他是北街农贸市场出去的高材生,是家长们教育孩子学习的榜样,是人们眼中听话懂事的“洋洋”……黄洋离开的消息,刺得他们心疼,黄洋这个名字,也成为这里的人们最不忍提起的词语…【详细】
复旦研究生疑遭室友投毒身亡 校方否认竞争说
对于投毒动机,事发后,有不少网友将此事和1994年清华大学学生朱令被投毒案联系在一起,认为是出于学生间的妒嫉心理。11年前,一次离奇的“铊中毒”,导致美丽的清华女生朱令100%伤残、全身瘫痪、双目近乎失明、大脑迟钝、100公斤的体重和基本语言能力丧失。但朱令案件当初到底是不是有人因妒“蓄意投毒”,至今都没有明确的结果…【详细】
【网友评论】
亦在其中:复旦大学发生在校研究生被投毒致死的案件,发人深省。关键是毒品的来源与管理应该严抓,对于那些贩卖剧毒的商贩及个人,一经发现就罚他个倾家荡产,应出台律法对这些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茗乡茶客:复旦大学投毒事件折射出了什么?很多人把板子都打在了教育上,我看有点偏颇。任何一种社会现象的出现都有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现在的大学校园受各种社会风气的影响很深,大学校园早已不是一个独立封闭的象牙塔。学生在学校里自然就会受到各种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效果无法避免。
想写就写了:近日来,“复旦大学高材生被室友投毒身亡”这一事件引发高校广泛热议,北大教授钱理群对此发表看法:“我们的一些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高智商、世俗、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中国的教育到底在培养什么样的一类人呢?
爱婴岛官方微博:#复旦大学投毒事件#医科在读研究生黄洋疑遭寝室饮水机投毒身亡,同寝室友有投毒嫌疑被刑拘。名校光环下,大学生中不断出现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事件发人深思。现代教育,“教做人”远比“教知识”更重要,学校应该赋予学生具有健康的生理、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不该流于形式。
上汽财务:【悼念复旦大学被投毒医学研究生】“上帝造人不会把两个人造得完全一样,每一个人的禀赋都是独特的,由此决定了能使其禀赋和价值得到最佳实现的那个位置也必然是独特的。”何必为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苦苦折磨自己、折磨别人?
水随谁碎:复旦大学研究生投毒这事真让我觉得人性的可怕,都说没文化真可怕,事实告诉我们,没道德,有文化,更可怕!
【宣讲家评论】
侦办复旦投毒案的一位警方人士透露,目前这起投毒案件正在审讯中,嫌疑人的动机尚不明晰。网上最新的说法是误杀。寝室里住了3个人,两个广东的闹矛盾,林某投毒要杀的是另一个人,结果黄洋误喝了水。此说法未经官方证实。(《钱江晚报》4月17日)
名牌高校,学生互戕,投毒弑人,情结跌宕……在窥私欲主导的媒体关注下,这几日,《复旦投毒案嫌疑人的谜样人生》等游走在八卦与新闻间的资讯甚嚣尘上。在真相尚未尘埃落定的时候,各种版本的猜测与联想充斥在网络间。关注与关心,其情可谅,而牵强附会的说教与反思,显然无异于在“复旦投毒案”事件上第二次投毒。
校园投毒案确实是中国高校时隐时现的一道暗伤: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华、北大先后发生了两起学生铊盐中毒案件。除涉嫌人为作案外,铊盐未按剧毒品管理是重要原因。其中,清华女生朱令,终身致残,而此案至今未破。我们还会想起2004年的马加爵案、扬州大学秋水仙碱投毒事件以及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铊盐投毒案。但是,在做出评论之前,我们有必要先弄清事实,否则,一些批评和指责将缺少依据。
目前,复旦投毒案真相还有待掘进,作为关键证据的“N-二甲基亚硝胺”未必一定出自校内,复旦校方称,“有毒化合物并非来自学校实验室,并称网上也可购买”。在这样的背景下,指责剧毒化学品的“校内管理制度”,似乎难免无的放矢的嫌疑。
不少人翻出嫌疑人微博中的只字片语,譬如称受害者为“黄屌丝”,又譬如其最后一条微博称,“有时候挺痛恨这个行业的,名义上叫做医生,但是面对病人,尤其面对那些急切想从这里解决困惑的病人,帮忙总不能帮到底,好比带一个问路者走了一段路,然后跟他说,你找别人帮忙吧”——屌丝之称,可以是挖苦嘲讽,也可以是亲密关系;至于微博上的生活感言,你可以看成是“恨意昭然”,我也可以读出自励之意。僭越司法程序,而对“嫌疑人”以立场先行的理念,去拼凑“铁定有杀人的持久动机”之逻辑。这和通过“突审”、让“惊魂未定”的张氏叔侄交代犯罪事实,不是一样的路数么?
至于大学生的心理疾患,这固然是真命题,但也不是事事都能与心理不健康扯上关系。有人说,调查表明,近40%的大学新生和50%以上的毕业生,存有不同的心理问题,其中“人际交往、学习压力、就业压力、情感困境”是最为突出的四大“心病”——此事提醒我们关注高校的心理健康问题。只是,没有复旦投毒案,高校心理健康就可以忽略不计?或者说,如何证明这就是一起“心理案件”?已有证据否决了坊间的所谓“竞争说”、“感情说”,我们何以凭空论断出当事人心理有恙?
一个最浅显的逻辑往往被我们所忽略:抛开身份标签——高校、研究生、医学等,事件还剩下什么呢?真要追问的话,“谁”、“怎样”去杀人,远不如“为什么”更有意义。对生命的轻贱与冷漠,也许比剧毒的化学物质,更凶险。
这世间,空泛的大道理其实最没有道理。历史上一页页的荒谬与不堪,往往多是因为受到隔靴搔痒的道理所蛊惑,刻骨铭心的真相反而显得那么苍茫辽远。复旦投毒案也好,任何公共事件也罢,推理或演绎,总得依托于确凿的是非、明晰的真假之上,轻漫解读,不仅无益于弄清真相,也容易模糊了很多真正值得反思与警醒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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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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