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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坚持群众路线的科学路径
2013年05月06日 15:22
“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是党的十八大就加强新形势下党群、干群关系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4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核心内容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根据党的性质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创造的一种科学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中国共产党九十多年屡经磨难而不改初衷,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其根本一条就是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始终把群众路线作为党的生命线。
党群关系是所有社会和政治关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政治关系,决定着执政党的生死存亡 。历史和实践已经证明,党群关系是一个动态过程。这种动态特性要求党在不同历史时期贯彻群众路线的战略策略和具体的形式、方法和手段,必须根据党所处环境的变化而不断与时俱进。当前,坚持群众路线,提升执政党联系群众的实效性,既要坚持和弘扬党在长期坚持群众路线实践中所形成的优良传统和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也要结合时代发展,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探索坚持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科学路径。
一、科学调查研究,真正了解和掌握民意
为政之要,在于解民之困;为官之道,在于体恤民情。了解民情是坚持群众路线的应有之义,也是解民困、密切党群关系的基础和前提。
久居“庙堂”之高,怎知民间疾苦?了解和掌握民情、民意,必须走出“办公室”,深入群众,科学调查研究。中国共产党九十多年发展的实践表明,调查研究是了解民意和掌握民情的重要路径,是科学决策的前提。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江泽民同志强调:“没有调查,就更没有决策权。”胡锦涛同志也深刻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工作方法。”习近平同志则明确提出“调查研究是做好领导工作的一项基本功”。
科学进行调查研究,就必须带着问题下去,尽量掌握调研活动的主动权。调研中既要有“规定路线”,还必须有“自选动作”,防止“被调研”。要坚决反对走马观花、扰民伤民的调研,更要杜绝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等新形式主义做法,真正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全面了解柴米油盐、衣食住行、安危冷暖、生老病死等群众最关心的民生方面的具体问题,使政策的制定与群众利益需求尽可能实现无缝对接。
科学进行调查研究,必须扩大联系群众的“基本面”,不能嫌贫爱富,也不能挑三拣四。既要善于了解基本群众的想法和意愿,也要善于了解新社会阶层的诉求和意愿;既要了解发展富裕群众所想,更要了解弱势贫困群众所需,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各层次群众的思想情绪和利益需求。
科学进行调查研究,必须要摆正位置,平等对待群众。1942年5月,毛泽东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只有代表群众才能教育群众,只有做群众的学生才能做群众的先生,如果把自己看做群众的主人,看做高居于“下等人”头上的贵族,那不管他们有多大的才能,也是群众所不需要的,他们的工作是没有前途的。”所以,科学调查研究,了解民情和民意,最重要的是党员、干部要有平等的精神和理念,既不能摆出居高临下的姿态,更不能有恩赐群众的心态,尤其是对处于边缘地位人群的调查,更需如此。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了解民意,也才能够了解到真正的民意。
要善于利用网络等现代媒体资源了解民情民意。互联网作为新兴媒体,已经成为公众表达诉求和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目前,我国网民规模已达5.64亿,互联网普及率42.1%。这个庞大的群体对政治的影响力在不断释放。作为互联网时代的执政党及其成员,必须关注网络,通过网络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难题,改进实际工作。
二、整合组织资源,发挥社会组织联系群众的职能
1945年,刘少奇同志在党的七大报告中强调“党要通过千百条线索同群众联系起来”。毫无疑问,在当前社会利益矛盾冲突不断加剧的情况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要求执政者必须善于整合和利用好各种组织资源和社会资源,化解矛盾,减少隔阂,消除对峙,和谐共存。
要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首道“防线”。坚持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关系,基层党组织必须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在“服务群众”和“服务党员”上下足工夫。要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完善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规范服务程序,提升服务群众质量,重视服务效果。要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为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服务群众提供便利,创造条件。
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建立和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作用,是中国共产党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成功经验。群团组织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党联系工人阶级、广大青年和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工会、妇联以及共青团等作为体制内的群团组织,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自身建设,把维护职工、妇女以及青年的合法权益、合理诉求,作为联系群众的关键点,在服务基层群众上全心全意,在帮困解难上真心诚意,在维护合法权益上一心一意。
要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善于运用和发挥社会组织联系群众的积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社会迅猛发展,非政府社会组织发展很快。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0年底,我国登记注册的非政府社会组织总量接近44万个。这些社会组织及其人员在化解社会矛盾、优化社会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一方面,非政府社会组织的触角直接伸向群众,群众爱什么,恨什么,社会组织最先知道;另一方面,发挥社会力量在调解利益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其实也是在鼓励多元治理和社会自治,应该大力提倡。政府作为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者,要努力培育社会组织的成长,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好社会组织化解矛盾的“润滑剂”和“稀释剂”作用,使其成为社会稳定的“安全阀”。
三、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依法联系群众能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既是执政党依法治国理念的体现,也是对现实状况的客观判断。毋庸置疑,当前党群、干群关系中出现的问题,既与社会转型期利益复杂化有深层次联系,但也与少数领导干部处理群众利益问题中法治思维缺失有直接关系。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执政者凝聚发展法治共识的根本。经历三十年多年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使得有法可依成为当今时代的鲜明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伟大成就,使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项建设都基本纳入法制化轨道。从这一层面来讲,改革的成效将更加体现在执政党及其成员如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管理社会的能力上。因此,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应当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自觉需求。
要树立法治信仰,保持对法制的敬畏感,把依法作为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取舍的重要价值标准,决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更不能以恶制恶,以违法的手段来解决非法利益诉求表达问题。
要提升引导群众依法进行利益诉求的能力,加强对群众依法维护个人利益的意识教育,是执政者及其成员重要的政治责任。要通过各种方式增强群众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诉求的自觉意识,提升群众依法维权的行为能力,让法治不仅成为一种治国方略,更成为一种全民自觉的生活方式。
要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在保护和维护群众利益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要加大对弱势群众利益诉求中的司法救助。
四、建立和完善机制,实现联系群众的常态化、长效化
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不是一朝一夕之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只有建立和完善党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才能使之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使广大干部由道义型联系群众转变为体制内联系群众,实现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要完善干部授权机制,实现“权为民所赋”。2010年8月1日,习近平同志在出席中央党校2010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时提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就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政治运作的基本规则是权力来源于谁,就向谁负责。情能不能为民所系、利能不能为民所谋,权能不能为民所用,关键是权是不是由民所赋。而权为民所赋,不仅需要党员干部在理念上懂得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更重要的是要有官权民赋的制度设计和体制安排。目前 ,一些干部主观上缺乏联系群众的激情,其根源在于干部授权方式民主化程度不高。要使各级党的组织、政府、党员干部由被动联系群众转化为主动联系群众,必须建立有效的官权民赋的制度体制,使人民群众对干部的选拔、使用、监督有更多的参与权。
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机制。新形势下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有效解决“增量民主诉求”与“体制供给不足”的问题,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使群众有地方说话、有机会说话,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各阶层和各个群体利益表达的路径通畅,使社会成员在科学、有效的体制通道内表达利益诉求。
要建立科学的联系群众考评机制。实现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群众路线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是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群众路线贯彻的怎么样,群众工作做得怎么样,群众自身最有评判的资格。目前,坚持群众路线与群众工作的评价主体更多的局限于党的各级组织,主要是党的组织系统内的评价,这种自体评价显然难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全面性和客观性。必须改变目前封闭式、自话自说的考评模式,研究建立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联系群众能力为内容、以群众为评价主体、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多种评价形式为手段的评价机制,努力形成群众有效参与、信息渠道通畅、评价标准客观、党群干群互动良好的运行方式,充分发挥考评机制在坚持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联系方面的指挥棒作用。
(作者系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葛立新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506/7122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