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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挑战:如何重构人际关系

2013年06月04日 07:59

 

最近,一些雇凶弑父、室友投毒等案件,令人唏嘘之余,不免深思。这些事件看似极端和特殊,但在当下社会却具有典型意义,个中存在的不少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社会转型期,传统人际关系面临着强大挑战,原有的一些规则需要调整和更新。这促使我们进一步思考,如何建构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人际关系?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复旦大学现代哲学研究所所长俞吾金教授和上海市政府参事、上海社会科学院卢汉龙研究员。

根本挑战:处理好私人价值与社会价值之间的矛盾

解放新论:社会学家费孝通曾经以“差序格局”来界定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和人际关系,它是像石子投入水中溅起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今天,“熟人社会”的特征依然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现实生活,如人们常会通过老乡、同学找工作,找亲戚、熟人解难题。但为什么上述几起事件却都发生在熟人之间?转型期我国人际关系中出现了哪些新问题?

俞吾金:这些案例是个别的,但影响极大。如果往窄处看,涉及到人伦关系,尤其是家人和亲属的关系;如果往宽处看,则涉及到人际关系。这些案例在警示,应该高度重视并深刻反思社会转型期人际关系上出现的各种乱象,以逐步确立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人际关系。

社会转型期,人际关系领域容易出现感动与疼痛并存、谴责与反思交织、传统与现代同在的图景。这在我国体现为,一方面,传统社会人际关系中的差序格局,对当下社会仍有巨大的影响。例如,有人只对陌生人讲规则,对熟人则可超越任何规则。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唤醒了人们的主体意识、利益意识。传统社会以血缘和地缘关系为基础和出发点的差序格局,很大程度上被市场经济中以利益和金钱为基础和出发点的差序格局所替代。某些人会千方百计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甚至把它们作为资源来开发;但当利益可能被损害时,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牺牲熟人的利益。转型期间人际关系中出现的种种乱象乃至看似矛盾的现象,背后实际是主体意识和利益意识的过度膨胀。

卢汉龙:在社会转型期,由于价值观嬗变等因素,人际关系摩擦和冲突更易发生和升级,此时强调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尤为必要。

确实,市场化改革确立了个人理性的价值,个人主义文化开始抬头。应该说,肯定个人价值和私人利益是对人性的复归,但同时要看到人性中还有社会性,即私人理性需要受到公共理性的制约,个人利益必须要在社会中通过与他人的合作来实现。如果只讲前者,不讲后者,人性就会变态,社会就会失衡。上述人伦悲剧中的很多细节我们并不清楚,但即使剔除雇凶弑父事件中未成年人心智不够成熟的因素,这几件事很大程度上反映出的是当前社会里人性中私人价值的扭曲和社会价值的缺位。此外,还反映出对生命价值漠视的问题。在承认私人价值后,如何处理好私人价值与社会价值之间的矛盾,是新时期我国人际关系领域所面对的根本挑战。

解决方法:不可能再照搬儒家学说用伦理维系社会

解放新论:儒家是人伦关系和人际关系的集大成者,其“三纲五常”之说更成为维系传统中国社会稳定的重要根基。但儒家的东西能拿来解决当下的问题吗?

卢汉龙:儒家通过界定以家庭和血缘为核心的人伦关系并推及君臣等更广泛的领域,实现了社会稳定和政治统治。但传统中国是一个农业社会,这让依靠伦理来维系社会得以可能。而对于正在走出乡土中国走向现代性的当下而言,不可能再效仿或照搬儒家的这一做法。

一方面,依然要看到家庭和睦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在现代社会,家庭、家族等仍然有着重要的社会支持作用,如新加坡等国家在制定社会福利政策时就非常注意保护家庭,尽量发挥家庭在个人社会支持中的作用。但另一方面,现代社会是一个分工复杂的“超有机群体”,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和经济的发展等,其中所发生的人际纠纷、社会交往等的复杂程度远远超过传统社会,家庭伦理不可能适用于解决所有社会中人际关系问题,例如,现代社会中的经济关系、契约关系,就不可能用家庭伦理来解决,而必须依靠更多现代的方式如法律等来解决。

 

俞吾金:儒家的人文学说,尤其是关于“孝悌”、“五常”(仁义礼智信)和“诚”的理论包含着不少合理的因素,但儒家的人文学说毕竟产生于2000多年前的传统社会,因而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尤其是其中包含的君臣父子的等级观念和男尊女卑的性别歧视观念,都是与后启蒙的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

现代社会强调的主导性价值观念,是人的尊严和权利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平等、自由、民主和公正的关系。因此,当我们讲儒家学说的当代适用性时,不是指把古代儒家的人文学说原封不动地搬到现代社会中来,而是要从现代社会的主导性价值出发,对儒家的人文学说做出批判性的阐释和创造性的转化。比如,儒家讲的“孝悌”在现代社会中仍然需要,但现代社会讲孝悌是有前提的,即便是父子、兄弟,在人格上也是平等的,应该相互尊重,而不是像儒家所强调的“三纲”(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父为子纲)那样,一方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另一方。又比如,在儒家肯定的“五常”中,“信”是排在最后的,这样的观念与传统社会的结构——“士农工商”是相适应的。但在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现代社会中,不但应该对“信”的内涵做出新的解释,而且其重要性也日益显现出来。

如何着手:以主体意识对人际关系进行现代性改造

解放新论:有人说,当下出现的人际纠纷和人伦惨剧,反映出人际关系建设中的两个难点:一是“无所适从”,即一些人并不知道该怎样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二是“有所顾忌”,例如,我们一边期望让世界充满爱,一边又常常担心在日益剧烈的社会竞争中帮助别人、回馈社会会伤害自己,从而吝惜对他人的友爱。请问,新时期该怎样构建起良好的人际关系?

俞吾金:首先要确立起健康的主体意识,这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这里所说的“健康的主体意识”,既不是指认识外部世界的能力(如主观能动性),也不是指一个人对自己利益的斤斤计较,而是指确立公民意识、法权意识和道德实践意识。

所谓公民意识,其核心是履行公民的义务和职责,意识到自己作为个人是生活在共同体中,必须确立共同体倡导的美德,遵循共同体制订的各种规则。所谓法权意识,用黑格尔的话来说,就是“成为人并尊重他人为人”。在这里基本的一条就是珍惜他人的生命。此外,必须意识到,人权和利益都是以主体际性的方式存在的。假定某人以假冒伪劣商品欺骗他人,获得了自己的不法利益。乍看起来,他只是单向度地损害了他人的人权和利益,其实他也为自己的人权和利益今后被损害打下了基础。所谓道德实践主体,就是拥有自己的道德信念,并自觉地按照这些信念来行动。这种健康的主体意识是以现代社会的主导性价值为导向的,同时又批判地吸取了人类历史上一切优秀的文化价值遗产。

卢汉龙:可以从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构建新的人际关系准则并加强 “社会化”的教育。中国正在经历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从“乡土中国”向现代中国的转型。这也必然带来人际关系的变化。传统中国强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这五种熟人关系,并用“忠、孝、悌、忍、善”为五伦关系准则。而现代社会中,在熟人关系中更加强调业缘关系的重要性,如同窗、同事、战友等,同时出现了一种新型关系,即与陌生的“他人”的关系。人际关系的变化要求构建起新的人际关系准则,这样人们才能在与他人交往中更加游刃有余地处理各种人际问题。若人际关系准则不清晰,人们就容易无所适从。若相关“社会化”教育不够,也容易出现对人际冲突和摩擦应对不当的问题。

二是要对人际关系本身进行现代性改造。其实,被视为法理社会的西方国家也重视社会关系网。但是西方与我国在运用“关系”时存在差异:现代西方利用“关系网络”主要用来获取“信息”(information),比如国外很多大学都有举荐制度,即教授填表或写推荐信引介研究生就读或毕业后谋业,西方人认为这种举荐是在海量信息中提供一种可靠的信息,是在“帮我忙”;而中国人在运用这种关系时,主要不是在提供参考信息,而是施加“影响”(influence)和交换人情,是“要我帮忙”。现代社会需要关系网来提供信息和信任,但不需要通过人情来对别人施加影响,甚至徇私舞弊。所以,中国的人际关系需要从传统的人情世故转向现代性的关系网络。

三是要强调友爱、互助、诚信、宽容等美德。此前,谈到个体意识的约束。其实,爱就是一种牺牲和奉献。在血缘关系中,这种牺牲容易本能地得到激发。但当中国走向越来越复杂的现代社会时,要学会建立陌生人之间的伦理、对陌生人的爱,为陌生的“他人”牺牲自己,要爱自己、爱他人、爱社会、爱自然等。家长榜样、学校教育、精英垂范、社会公益事业等的发展都有助于培育和体现对社会的爱,通过爱来拉近人与人甚至心与心之间的距离,传递社会的温暖。此外,良好的人际关系还需要互助、诚信、宽容等美德的支撑。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604/7168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