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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行业“潜规则”谁来打破?
2013年06月07日 13:25
【百姓心声案例】
编者按:三聚氰胺、蒙牛OMP、广州瘦肉精,这些在业内只做不说的公开秘密,即行业潜规则。中国消协与各地消协正号召消费者一起来“挑战行业潜规则”。实际上,当大家都诚实守信的时候,那个不守信的就会自动被市场淘汰。所以,行业潜规则不是可不可破,而是愿不愿破、由谁来破的问题。让我们共同关注本期经典案例。
【事件介绍】
法律界人士炮轰潜规则
刘俊海:行业潜规则的三张“温床”
(受访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
行业潜规则广泛存在于强势行业中,比如银行、电信、民航、医疗等。在传统的服务业也较为普遍。
潜规则的形成首先是因为行业没有起到纠偏的作用。这些行业利用信息不对称,对国际惯例进行“选择性移植”。有利于自己的就引用国际惯例,不利的就称是不符合国情。
第二是计划经济的“制度记忆”还残存在社会中。企业尤其是大国企有“政府呵护”,消费者根本没有抗衡能力。媒体对企业也是网开一面,虚假广告泛滥。
第三是司法环境较差。消费者权益被侵犯,如果法院能够提供好的“司法裁判产品”也能打破潜规则,但我国的法院太容易受到主管部门和经济利益集团的干扰。
打破潜规则首先要构建法律体系,提升消费者地位,打造对消费者友好的法律环境。对政府来说,要对消费者倾斜,不要让消费者和商家“拔河”,要创造环境让他们共赢。其次,行业需要转变观念。企业的竞争法宝是“善待消费者”,让消费者愿意消费,这才是最好的营销策略。
浦志强:官员、媒体、法官都要讲点良心
(受访者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从现有的法律体系来讲,消费者的权利其实并不微弱,只是权利的实现非常困难。
以我曾代理过的医疗美容的“奥美定”受害者和富华的诉讼为例,消费者遭遇了医疗美容界太多的潜规则。该行业潜规则的形成,和某些政府官员、媒体、法官的纵容也不无关系。消费者挑战这些潜规则需要极大的勇气。
我认为不需要无原则地膨胀消费者的权利,只要在消费者和经营者权利之间确立一个合理的边界,比如加重经营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代价,对恶意损害人民健康的经营者进行高额惩罚性赔偿,足致其倾家荡产,就可以了。
从毒奶事件看国人的利益博弈观
自三鹿毒奶粉事件曝光后,大众议论纷纷。在我看来,最精彩的还是下面两位网友的评论:
“不管从事的是什么行业,必须考虑的就是如何投机取巧、吃仨混俩、偷工减料、蒙混过关,按毛左的说法就是‘不按常规出牌’,没有哪个行业是例外,甚至没有哪个人是例外,区别只是程度不同。就拿我本人来说,卖肉肯定会去注水,卖牛奶肯定会去兑尿,不玩这些猫腻,根本无法在这个行业生存下去,除非大家都不去注水、兑尿。”
“厚黑学并不是多么高深复杂的东西,只要大脑没有问题,谁都能掌握。大家都掌握了,大家都没有优势,最后导致全民交易成本最大化,并且出现了目前这种互相下毒的局面。卖奶粉的绝不喝奶粉,卖猪肉的绝不吃猪肉,卖蔬菜的只吃自家单独生产的无毒蔬菜。谁都觉得自己最聪明,自己占了便宜,其实大家都是厚黑学的受害者。”
这两段话堪称我看到的最经典的语录。前者是说,国内形成了一种逆向筛选的社会环境,专门鼓励靠拆烂污坑害别人迅速致富。你若要在国内正常生存,就非得按这“潜规则”办事,否则无法活下去。形势比人强,在那种烂污环境里,圣人也得变成盗跖。而后者则告诉大家这逆向筛选的最终结果:大家都以为拆烂污乃是什么了不起的三韬六略,是大智大慧的象征,于是争相仿效。到最后所有的人都学会了这一手,所有的人都统统受害,非但没有实现利益最大化,反而造出了全民交易成本最大化。
这些话触动了我早就有的感觉,那就是国人专讲小聪明,结果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表面上精来兮,其实愚蠢无比。国人刻下最时兴的是讲究“利益博弈”,但死也不明白那不过是害人害己的小博弈,并不是“一盘很大的棋”。真正的大智慧是英美式的。
已经在旧作中反复介绍过,早在17世纪,英国人就接受了英国革命导致克伦威尔独裁,他死后皇室复辟,又大举反攻倒算的痛苦教训,悟出了“斩尽杀绝,赢家通吃”的作法实在太蠢,虽则可以占便宜于一时,但必然酿成“无限翻烧饼”的无穷后患。因此,最明智的办法,还是“利益均沾,互相妥协”。正因为此,人家才会在光荣革命成功后发明了两党政治,让保皇党人与革命党人共存共荣,在国会中为自己代表的阶级争利益,和平解决不同阶级阶层的利害冲突。这就是民主,就是文明,就是指导人类改革社会的大智慧。
众专家指“注水肉”潜规则“图财致病”
2009年2月18日,广州市“瘦肉精”中毒事件放倒70人,不少人闻“瘦肉精”色变。然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总工冯平却指出,“注水肉”其实更是盛行已久的潜规则,危害远超“瘦肉精”。
在“注水肉”里,可能添加了阿托品、矾水、卤水、工业色素和防腐剂等。注水使肉品易腐败变质,产生细菌毒素,使人生病,并破坏肉品的营养,还可能传播动物疫情。
针对“注水肉”这一潜规则的危害,南方周末记者请数位权威专家进行“会诊”。
猪肉“注水”24年不绝
消费者几乎已为之麻木的“注水肉”问题,至少已经存在24年。
南方周末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国内较早的“注水肉”出现在广州。这和广州在国内较早废除生猪统购统销(牛、羊等畜禽与之一致),放开生猪购销市场有关。
广州一管理机构的资深人士介绍,1985年广州放开生猪购销市场后,出现了两千多个屠宰厂,不法分子为牟利,就在猪、牛待宰前往其胃强灌大量水,增加毛重;或屠宰后往心脏里强注大量水,水分通过微细血管迅速扩散到肉体,增加净重;或将肉块浸泡在水里,以水冒充肉的重量,使水钱变肉钱。
随后,全国其他地方也放开生猪购销市场,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未能相应出台,“注水肉”广泛流传。1997年广州市政府取缔或关闭小型屠宰场,实行三大屠宰厂定点屠宰后,注水的私宰肉仍不时流入肉品市场。2006年后广州出台的《广州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生猪产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可以自主选购生猪,委托本市屠宰厂(场)屠宰。屠宰厂(场)无正常理由不得拒绝屠宰”,取消了三大定点屠宰厂“对口供应”的权威,屠宰厂激增至56家,大小定点屠宰厂为了生存,因恶性竞争所迫,亦按客户要求注水。全国多数实行代宰制的地方,情况也如此。
近期,“注水肉”仍频频出镜。2009年元月,媒体曝光了广州、天津等注水肉现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肉类食品研究中心总工冯平接到业内人士反映,在东北某大城市的城乡接合部分布着48家屠宰户,家家注水。
“没有不注水的牛肉”
比之猪肉注水,牛肉注水更为严重。“难听的说法是没有不注水的牛肉。”中国畜牧兽医学会理事、云南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院长葛长荣教授说。因为做实验所需,他常与肉贩子接触。肉贩子往往明码标价:不注水的50元/公斤,注水的30元/公斤。
据2008年山东省肉类协会的资料,部分大中型屠宰加工企业反映牛肉注水普遍。2009年1月12日《重庆晚报》消息,该市的牛肉,除某场所自宰以外,几乎全部注水。据冯平了解,国内某个地区牛肉注水情况最为严重,一个村里一天要宰1500多头“注水”牛,大多送太原、西安等地销售。
被消费者较为信任的超市也无法幸免。2008年12月宁波市工商部门重点对该市9家超市和各菜市场上销售的牛肉进行专项检查,半数以上超市发现了注水肉。
据冯平介绍,一头100公斤重的猪可注水十多公斤;一头500公斤重的牛,可注水105公斤,毛牛收购价为14元/公斤,一头牛7000元,牛肉价格30元/公斤,正常情况可卖到8000元,而注水牛肉价格低于正常价的30%以上。“注水肉”成为肉类行业的长期潜规则。连百度词条都收录了“注水肉”,衍生为“有夸大成分”的事物。
政协委员揭批“注水肉”
由于多数注水肉制造者缺乏卫生常识,生产设备简陋,产品极不卫生。洁净水源少,有的甚至采用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因此,人们往往只关注“注水肉”的卫生问题,再就是它以水充肉,相当于缺斤少两。
全国政协委员冯平却指出,“注水肉”实质对人体健康存在相当危害,并非只是简单的欺诈。
除水之外,不法分子手段繁多。加入阿托品,扩张血管、多蓄水;注入血水可使肉色变深;注入矾水可起收敛作用;注入卤水能使肉色鲜艳、令蛋白质凝固而保水;注入工业色素也会使肉品长时间呈现鲜红色,但其物质会容易产生致癌病变。更有甚者,为延长肉的存放,水中加入防腐剂,对人直接产生毒害。
另外,畜禽大量灌水还会导致消化功能丧失,胃肠内食物残渣发生腐败,产生氨、酚、吲哚等有害物质,机体免疫功能急剧下降,肠内细菌迅速繁殖,随血循环扩散。水中含有的微生物进入血液循环,会在肌纤维中大量繁殖,产生细菌毒素。肉被注水后内环境及酶生化系统遭到破坏,会延缓肉的成熟,降低肉的品质。注水还造成细胞膨胀性破裂,蛋白质流失,破坏营养成分。
更严重的是,一部分注水肉用的是病死畜禽,成为人畜共患传染病的疫源。
“不仅图财,而且致病”
除了冯平指出的添加物外,中国畜牧兽医学会理事、云南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院长葛长荣还指出,“注水肉”常有硫酸镁、明胶、洗衣粉等有害物质,比如“卡拉胶注射法”——把卡拉胶和水按比例调好,加热,待卡拉胶溶于水后将“胶水”注射到待宰的动物体内。这样的动物宰杀后,不但“水分”不易溢出,肉质看起来更鲜嫩,其有害物质更对人体健康造成很大影响。
广州某职能部门资深人士则指出“有良心的厂加卡拉胶,没良心的厂加胶水”,胶水还加工业色素,还有的加硼砂,让颜色更红艳。
西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学院院长、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副会长李洪军进一步认为,只要是活灌,动物的胸腹腔就会受到压迫,呼吸困难,造成其组织缺氧,肌体处于半窒息和自身中毒状态,动物胃肠道细菌通过血液循环进入肌肉。这样的动物肉会对人体造成极大伤害。
李洪军还揭露,一些注水者为了保持肉质鲜艳,还在水中掺杂硝酸盐类物质,产生亚硝胺,这是一种致癌物质。从生物学角度来看,注水会人为地把病源微生物带到肉里去,这主要是指腐败微生物和致病微生物等。人若食用这种肉,轻者出现肠胃问题,严重的会造成休克、死亡。
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毒理学系教授李寅增补充指出,细菌繁殖后会造成细菌扩散,包括某些人畜共患病在内的特殊性的致病菌,本来一般不易感染人,如果流入到肉里,处理不当,便使人得病,例如蓝耳病。
“本来我们吃肉是为了摄取营养,注水却使猪、牛肉肉质腐败,失去营养价值。这种做法不仅图财,而且可能致病害命。”李寅增说。
“管住屠宰这把刀”
众多业内人士指出,“注水肉”的长期泛滥和管理上的漏洞不无关系。
虽然在定点屠宰厂驻有隶属于农业部门的动物卫生检疫人员,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注水肉”相关规定,检疫员不需检查注水肉。因此猪、牛在进屠宰厂前可能已注水,有的屠宰场甚至在检疫员眼皮底下注水。直到肉进入流通领域,工商部门才有权来监管。
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副所长王序茂指出:“政府监管的部门越多,漏洞也就越多。对肉类,美国是由农业部完全掌管,日本则全部由厚生省管,而且是一管到底,追究到底。”
如何改变这种各自为政的管理模式?全国政协委员冯平在提交给两会的“改革监管机制,保障肉品安全”提案中认为,应“将动物检疫、屠宰管理和流通市场管理三大块的监管体系无缝连接并完善”,应建立一个全国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国家局),实行垂直领导。
王序茂还指出,现在各大中城市屠宰厂过多,屠宰量不足,恶性竞争必然导致厂家为屠宰客户争相“注水”。“屠宰企业仅为屠宰客户提供服务,不承担产品的质量责任。这就形成了肉类安全问题的极大隐患。”中国肉类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邓富江说。他介绍北京和广东东莞的屠宰制都已不是“代宰制”,深圳也在改革。
对此,冯平在提案中认为,应“全面取消代宰制、明晰屠宰场对其产品的责任”,“出台屠宰法”。为了限制屠宰厂过多,他还认为,应把屠宰行业的审批权限在国家和省级,并提高准入门槛。
【启示与思考】
有人戏称,“三百六十行,行行潜规则”,基于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号召消费者一起来“挑战行业潜规则”。
“挑战”一词已说得很清楚,面对无处不在的行业潜规则,消协和消费者只能作为相对弱势者,向潜规则发出自己的挑战,却无力打破。众所周知,消费者不可能每个人都像央视3•15晚会所揭露的那样,上演“无间道”,深入行业内部曝光诈骗事实。一来代价太高,成本太大,普通百姓根本承担不起;二来作为消费个体,既不必要、也不可能穷尽所有行业的潜规则。作为消费者维权组织的消协,虽然具有半官方的背景,但行政权力的缺失使得其更多时候也只能配合执法部门,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所以当下很多维权人士积极呼吁,应赋予消费者协会执法权,让其在维权过程中不只是“调解”,还可以就纠纷、投诉自行“裁决”。
无可否认,给消协扩权,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某些争端,但不可能打破所有的潜规则。因为眼下的行业潜规则有些已经和官场的潜规则不谋而合,单靠一个部门的力量无济于事,更何况消协说到底还只是一个民间组织。
如何打破?加强市场外部的监管,为市场内部塑造一个良性竞争的经营环境无疑是有效良策。然而外部监管的道理谁都知道,可是真正能做到的却不多,究其原因恐怕在于很多行业潜规则不仅仅掺杂着市场利益,还与部门利益脱不开关联,正是在这种地方保护主义的“保护”下,行业潜规则才盛行不衰。
以三鹿奶粉为例,添加三聚氰胺的行业潜规则在业内已是公开秘密。然而在得知“问题奶粉”的报告后,地方政府并没有及时处理上报,而是有意瞒报,这种“护短”的心理不但是对行业潜规则的纵容,也容易引发人们对潜规则背后是否还有其他内幕的猜测。至于今年两会上,质检部门有关领导“早知道牛奶里加东西”的表态,则赤裸裸地暴露了“明知而不作为”的监管漏洞。
事实上,有了外部的强势监管,才会有内部的良性竞争。而一个优胜劣汰的公平竞争市场,所谓的行业潜规则也就会自取灭亡。道理很简单,当大家都诚实守信的时候,那个不守信的就会自动被市场淘汰。所以,行业潜规则不是可不可破,而是愿不愿破、由谁来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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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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