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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延安城管“跳踩商户头”引发的连环剧
2013年06月15日 21:57
【基层执政案例】
编者按:颇受舆论关注的被踩头商户“道歉信”一事再次出现戏剧性变化,针对网民的质疑,被踩头商户刘国峰6月12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信不是我写的,不代表我的意思。”他目前仍在医院住院,并称身旁有延安市城管局安排的专人陪护,“不方便多说”。
而延安市城管局方面表示,对这封公开信一事并不知情,觉得此事非常蹊跷。延安市城管局党委书记侯世怀对记者表示,目前城管局正在对这封公开信事件进行调查,调查后会发布调查结果。
【事件回顾】
6月3日:网曝延安城管暴力执法 跳踩商户头部
5月31日下午在延安市杨家岭附近,延安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商户发生撕扯现象。商户称有城管执法人员双脚跳起猛跺倒地商户,有城管队员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气。事发当日,双方在马路上进行激烈冲突时,记者从事发时的视频中看到,有一辆牌号陕J1397警的普桑警车经过,但并未做任何停留。
6月4日:延安市城管局回应称 脚踩商户者属临时聘用人员
延安市城管局党委就此事召开专门会议通报称,涉嫌暴力执法的8名城管已被停职接受调查,其中“踩人”城管和被打伤的女协管在内的四人,均为临时聘用人员。
6月5日:延安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 公布处理情况
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6月5日下午6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对5月31日发生在杨家岭附近“城管打人”事件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对现场参与的8名执法人员,2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党政纪处分;延安市公安局对涉嫌违法的工作人员景鼎文给予刑事拘留,刘兆瑞行政拘留;6名协管员予以解聘。
6月7日:城管局长首次露面 向被跳踩商户鞠躬道歉
延安市城管局局长张建朝走进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刘国峰的病房,向刘国峰鞠躬道歉。刘国峰已经在此住院7天。这是张建朝在该事件发生后首次露面。
张建朝称,他代表延安市城管局向刘国峰正式道歉。市城管局将承担刘国峰在延安治疗全部的医药费用。同时,市城管局还将派专门人员在医院配合家属照顾刘国峰。如果刘国峰需要到外地医院检查,城管局将支付全部医药费用。
6月7日晚11时许:被城管暴踩商户致信网友 不希望延安因此蒙黑
百度贴吧里出现了一个名为“致广大关心延安5.31事件网友的一封信”的网帖,发帖人“美利达店员01”称受被城管踩踏的当事人刘国峰的委托发表公开信。信中说,“作为一个延安人,我对这个城市和这里的人有着很深的感情,不希望他们因为这样一个特殊事件而蒙黑。”
信中说,“政府部门在处理事情时快速的反应和积极的态度给了我和家人许多希望,也使我们的权益得到了保障。我的住院治疗费用已由政府部门支付,被收缴车辆经过法定程序,也已经归还给我以及其他车主。”“这件事情发生后引起的广泛关注超出了我的想象,我一方面因为广大网友的关注和关心而感动,但另一方面也深感不安,网络上存在部分不切实际的传言,对一些人造成了不公正的伤害,也引起一些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同时也对延安的城市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这不是我希望看到的。希望广大网友不要听信谣言,客观公正地看待这个事件,更不要因为这样一个特殊事件否定延安革命圣地的形象。”
6月9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了刘国锋本人,他向记者证实,该网帖确实是受他委托向社会发布的公开信。
刘国锋说,目前他的伤情已经基本恢复,可以下床行走,大概一周之后就可以出院。对于事情的处理结果,他感觉比较满意,和自己的预期差不多。他认为政府和管理部门处理这件事情时“是比较积极的”。
【事件延伸】
延安城管局长被指拥豪华公车 超部长级
据了解,张建朝“座驾”为一辆丰田霸道VX型越野车,车号为陕JA0111,最低配置报价逾40万元。延安市城管局纪委书记王成章此前称,该车辆是中石油长庆油田公司“奖励”给城管局的。针对该车如何成为张建朝“座驾”,在使用中是否有违规事实,延安市纪委表示,目前正在对此事展开调查,有相关结果会予以公布。
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党政机关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陕西省市、县、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市、县、乡党政机关购置公务用车应选用国产品牌汽车,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
延安城管大厦被曝30层高
6月5日,有网友指出,延安城管局拥有独立的办公大厦,位于宝塔区繁华地段,楼层高达30多层,全部为城管局及其直属单位所有。网友质疑,只有200多万人的延安市,有如此奢华的城管大楼,是否涉嫌严重超标?
新京报记者致电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延安市城乡规划局,均表示不清楚具体情况。记者从延安市城市管理局监察支队一名工作人员处了解到,位于延安市宝塔区嘉岭桥侧的城管大厦的确是市城市管理局的办公楼,城管局机关和其直属的几个单位在该楼内办公。
知情人士刘先生透露,城管大厦全部为城管局独立所有,“城管大厦有30多层,下面几层是城管局办公场所,上面楼层是城管局职工住宅楼。外单位的人要登记才能进去。”刘先生透露,城管大厦所在地段是该市地皮最贵的地段,“在这么好的地段,独占一栋办公大楼,确实有浪费之嫌。”刘先生说。
遭网友质疑后,延安市城管局已悄悄拆除了楼顶“城管大厦”四个字。据悉,“城管大厦”四个字每个字都有一层楼那么高,以往在延安,“城管大厦”这四个大字非常醒目。
超1/4延安城管属临时工
延安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副队长段玉亭告诉新京报记者,参与一线执法的城管队员超1/4是协管员,属于临时聘用人员。
据段玉亭介绍,该市城管监察支队目前正式在编人员139名,协管员55名。“我们也是没办法才聘用协管员。随着延安城市发展,整个城管的工作任务非常大,离开协管员,工作没办法开展。”段玉亭说。
段玉亭透露,协管员承担的工作任务与正式工作人员相同,只是没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协管人员必须与正式工作人员联合出动执法。段玉亭介绍,协管员的月工资1000元左右,不到正式员工的一半。协管员流动性很强,一般是刚毕业的青年学生和退伍转业军人。他们找到正式工作,一般会放弃临时协管工作。
【事件评论】
延安城管踩头事件不能一错再错
一件事情,本身的麻烦往往只有5%,剩下95%的麻烦都是自找的。犯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用错误掩盖错误,造成更大的错误,结果一发而不可收拾。延安商户被城管踩头事件就是如此。
一个人被跳起来踩头,是奇耻大辱,是严重伤害,得到舆论的同情和声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对于当事人来说,只有理解和感谢,怎么可能站在城市形象角度表达歉意呢?即使那封道歉信真是刘国峰所写,公众遗憾甚至不满之后也会理解。毕竟他还要在延安讨生活,经常要与城管打交道,假如不能彻底改变,最好的选择是接受道歉,息事宁人。
当事人的屈服往往给一些政府部门造成错觉,误把他们的委曲求全当成心服口服,看不到是强势和强制的结果——或许干脆假装看不到。人盯人、人防人,一个盯一个,甚至一群盯一个,在有些地方更普遍。旗号是维稳。而维出来的稳,只能是维而不稳,稳而不定。这样简单的道理,有些人往往揣着明白装糊涂。
对延安城管“楼、车超标”的追问不能停止
关于局长的公务用车的来源,目前出现了两种说法。城管局说:城管局一家下属单位2007年参与了漏油抢险,长庆油田奖励了一笔钱。下属单位用这笔钱买了丰田霸道车,借给市城管局使用。而当地宣传部也认可“抢险立功说”,但称是市政府拨付的抢险奖金买的车。我们知道,购车款的来源不同,问题的性质也就不同。如果是政府拨款,那可视为正当的奖金。如果是相关企业出钱,则城管系统有接受违规赠送的嫌疑。这个问题不能打马虎眼,当地应该给出更明确和权威的说法。
就算购车款的来源正当,局长的公务用车仍然存疑:一是这辆车的注册单位为“延安市自来水管网安装配套服务公司”,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党政机关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延安市城管局长期“借用”这辆车仍属违规。二是这辆车作为正处级单位的公务用车,明显超出了“县处级单位可配备2.0排量以下、20万元以内的囯产车”的有关规定。规定是刚性的,就算有“抢险立功”的前情在,超标就是超标。如果仅凭“立功受奖”就能突破规定,国家制定的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很快就会成为一张废纸,所有的实权单位都可以堂而皇之地超标配车。
除了局长的座驾之外,气派的城管办公大楼也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延安城管局回应说,他们的办公楼在全延安“豪华程度”只属于中等,只是办公环境稍微好一些,办公面积稍有超标。这个回应是如此笼统,“豪华程度中等”“办公环境稍好”“面积稍有超标”都属于模糊描述,缺乏量化的精确比对。公众为什么总是盯着政府部门的办公楼?因为办公楼是简朴还是奢华,直接体现着政府部门的行政理念和自我定位。一个以服务于民为宗旨的部门,必然会把精力和资源用于具体工作,而不会追求办公条件的豪奢。反过来,一个享用着超标办公条件的部门,往往也会成为官僚习气严重、服务意识淡薄的“衙门”。基于此,办公大楼“稍超标”究竟超到了何种程度,必须向公众作出明确的交待。
城管队员执法时骄横暴戾,办公大楼和局长用车双双超标,很难说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因小小争执就大打出手,在这个群起逐利的汹汹之世里,暴力执法是否为罚款创收的前奏?在并非经济发达地区的延安市,以“维护城市环境与秩序”为己任的城管局,居然能坐拥一幢30层的巍峨大厦,其经济实力令人惊叹。以往,这座高楼上硕大的“城管大厦”四字相当醒目,“踩头”事件后,“城管大厦”的字样被紧急拆除。先前的招摇和如今的低调之间,也形成了一种奇怪的反差。
【深度评析】
只纠结城管本身 永远破解不了它
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同济大学教授蔡建国就提交了提案,明确呼吁“完善城管立法”。这是我国首个呼吁“城管立法”的政协提案。记者6日联系蔡建国委员,他表示:“至今为止尚未收到任何相关部门对提案的回复。”“我认为城管和被执法者的矛盾,本质上是非对抗性的矛盾。从根本上来说,是我国法制还不够健全。相比所集中的职责,城管完全没有相适应的法律手段和权力去有效地履行职责。”“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到某一个城管身上,该健全法治的就应该健全。”
南京市玄武区城管执法大队队员赵阳也深有同感。“人们把协管员称作‘临时工’,然而以城管目前的尴尬地位,城管相对其他政府部门而言何尝不是‘临时工’?城管为体制背黑锅,协管员为城管背黑锅,临时工就成了中国最忙最坏的人。”“现在的社会矛盾冲突很多,而城管不是灭火的‘消防队’,很多时候恰恰成了‘点炸药包的人’。”
赵阳认为,城管问题的出路,正应该结合目前我国的社会大背景。“如果把就业、社保、贫富差距问题解决了,怎么会有那么多小贩呢?小贩少了,暴力执法也会少了,也就不会有老百姓跟你拼命了。如果只是纠结于城管问题本身,永远都不会找到答案。”
“城管的牢骚”值得我们一听
公允地讲,今天城管存在的问题,有许多是自身造成的,也有许多是“代人受过”。城管承担的职能,意味着城管必然碰到更多的冲突,必然受到更多的争议。有许多问题想要避免,只能无为;可一旦无为,又会受到指责。好比在当下中国,如果成立一个单独的“拆迁局”,那这个部门最后面临的结局,恐怕就是第二个城管。
就目前情况来看,解决城管问题,起码需要四方面努力。其一,法律。需要尽快在法律上给城管定位,授权以及限权。但有必要指出,城管问题的形成是多种因素叠加的结果,不能患上“出身依赖症”。仅仅解决了“法律出身”问题,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管问题。其二,城管素质。所面对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城管在执法中,必须更讲究艺术,更注重人性化。如果城管依然存在“本能恐慌”、“人格缺陷”、情商不高,那么再多的外部努力都解决不了城管困境。其三,管理理念。这里涉及到两点,第一,城市决策者有没有雅量,能不能适度容忍低收者摆摊生存;第二,城市设计者有没有前瞻考虑,能不能从实际出发,规划一部分摊贩区。如果城市决策者和设计者,认识不到城市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冷漠甚至寡情地面对民生,一味给城管制造、增加压力,那么城管问题只能无解。其四,则是公众配合。涉及到舆论能不能更理性更公允地看待城管看待问题。城管本身确实存在问题,但简单的辱骂并不能解决问题。公允地讲,一些问题的根子,并不在城管身上;在一些具体案例中,城管有委曲的一面;面对现在的乱象,城管也想解决。而且,并不是所有的城管,都如偏见中的那么没素质,融入下班回家的人群中,他们和我们也没有多大区别,
相对于“报复性正义”,“修复性正义”更值得推崇。对于这个社会,我们还是应该多一些建设性、换位式思考。虽然城管的许多牢骚主观性过强,有着太多为自己辩解的味道,但对一些事件的看法,因其视角不同,还是能够带来不少启示。城管的牢骚,值得一听。
【启示与思考】
时至今日,延安城管“跳踩商户头”事件已经落入“越抹越黑,不抹也黑”的泥潭。正如网友所说,延安的应对失败,“表面上是官场语言与网络语言的断层,本质上是民智在激流勇进,而官僚体系还在刻舟求剑”。任何事后的公关只是包装粉饰,只能解决形式上的问题,却已无力改变施政的内容。“政府需要一个产品经理,从民生的角度设计职责,而不是从GDP和维稳的角度。”
而跳出事件之外,还有别的问题值得深思:“踩头”事件因其满载的暴力因子而引起了公众关注,进而牵出了城管局的诸多问题。假使这戏剧性的一幕没有发生,或者发生了没有被传到网上,当事人刘国峰还能讨回公道吗?而隐藏于暴力之后的超标问题还有机会得见天日吗?也就是说,除了偶发异常事件带动监督,我们还需要在长效监督机制上多下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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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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