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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应对转基因之惑
2013年06月18日 13:34
日前,根据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评审结果,农业部批准发放了巴斯夫农化有限公司申请的抗除草剂大豆CV127、孟山都远东有限公司申请的抗虫大豆MON87701和抗虫耐除草剂大豆MON87701×MON89788三个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由此,转基因作物推广再度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一面是转基因技术在快速发展,一面是反对之声不息。无论是反对还是支持,围绕转基因作物的讨论和决策,都应抱着理性和慎重的态度进行。
“转基因化”大势所趋
在全球范围内,对转基因玉米、大豆、棉花等作物的质疑和反对声不绝于耳,但实际上,作为世界农业增产的重要手段,“转基因化”已成世界农业发展的大趋势。原先对转基因作物持强烈反对态度的欧盟,也早已批准种植多种转基因作物。权威机构的研究也表明,未发现来自转基因作物的转基因食品对人类生命产生危害。
联合国粮农组织2011年公布的数据显示,世界市场上82%的棉花和75%的大豆都已经转基因化。
据总部设在美国的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服务组织介绍,2011年全球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达到1.6亿公顷,包括德国、西班牙等欧盟国家在内的29个国家已批准24种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种植。
世界卫生组织2005年发布报告说,国际市场上交易的转基因作物均经过严格审核,在大量实践中并未发现危害人类生命健康的事例。
可见,转基因作物早已进入全球公众的日常生活。而且,转基因作物由于具备抗虫害、产量高等优良特性,还为人类带来增产增收、节约耕地、保护环境等良好收益。
推广转基因“慎”字当先
不应忽视的是,转基因作物毕竟是人类利用科技改造自然的产物,虽然它对人类生命健康和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尚未得到证实,但并不代表将来这些潜在影响不会成为现实。从这个角度考虑,决策部门在推广转基因作物时应该慎之又慎,必须采取周密的措施防止将来发生不可逆转的严重影响。
在这个问题上,发达国家的一些做法可以借鉴。如美国立法规定,每一种转基因食品上市前至少要经过三个部门的审查,农业部负责管理转基因作物的开发和田间试验,环保局负责评估转基因植物的环境影响,药管局则负责转基因食品和饲料的安全性评估。转基因食品上市必须符合传统的食品卫生标准,任何一种转基因食品上市都需要好几年时间,并花费1000万至1500万美元搜集完成审批所需要的数据。
应该看到,转基因作物的推广始终伴随着争议,但也正是这些争议,为加强转基因作物安全性研究、完善相关监管机制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转基因作物难言完美,人类也不应因噎废食,以科学的态度处理和对待,方是上上之策。
(图片:韩国技术人员在检测进口的美国小麦是否属于转基因产品。)
透明决策化解转基因之忧
从全球角度来看,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高度重视转基因技术的研发和推广。记者登录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家的农业或者食品卫生部门官方网站看到,在中国本次批准三种转基因大豆可用作加工原料之前,它们已经被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多国批准用于国内直接食用或食品加工、或被批准用于国内饲料直接使用或饲料加工。
以CV127大豆为例,记者查阅的相关数据显示,其在美国、菲律宾、巴西等地被批准用于国内直接食用或食品加工,在俄罗斯、美国、菲律宾、韩国、巴西等国被批准用于国内饲料直接使用或饲料加工。
为何已被许多国家批准应用的转基因大豆,到我们批准进口的时候又掀起波澜?信息披露的过程值得思考。
有质疑者指出,直到批准之后才简单公布了转基因大豆生产公司名称和转基因大豆名称,相关更详细信息难以寻觅。批准审查详细结果尚未公开,难免让民众产生“未知恐惧”。
围绕转基因技术的争议是客观存在的,但民众的知情权更加不可或缺。当前亟须向公众普及有关转基因、转基因作物、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的知识。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才能避免极端言论引发民众对于不确定性的担忧。决策公开透明,对公众来说也是一剂脱敏良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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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618/7187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