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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华为中兴在美国受阻的原因分析

2013年06月18日 10:26

 

【网络传媒案例】

编者按:2012年10月8日,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报告,认为来自中国的两家通信公司华为和中兴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他们试图采集美国公司机密信息,并对中国政府忠心耿耿。报告警告美国公司勿与这两家公司合作。而此前一天,美国最有影响力的电视新闻节目《60分钟时事杂志》也对华为入美受阻做了专题报道。这一并不算新鲜的问题再次引发了中美两国民众的高度关注。美国人究竟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地阻碍华为、中兴在美国开展业务?详情请关注本期经典案例!

【事件介绍】

华为中兴反驳美众院调查 否认威胁美国通信安全

据外媒报道,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2012年10月8日发布报告称,中国电信设备商华为和中兴未能解释在美国的商业利益以及和中国政府的关系,有可能威胁美国国家通信安全。华为、中兴昨日对此均做出反驳。华为称这一报告本质是阻止中国企业进入美国市场,充满了传闻和臆测。中兴称其设备不会威胁美国通信安全。

美方不信任华为、中兴

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的报告称,在长达一年的调查中,华为和中兴两家中国通信设备商并没有配合调查,也始终没有解释在美国的商业利益,以及他们与中国政府的关系。该调查发现了华为非法行为的“可信”消息,涉及移民、贪污和受贿等问题,相关指控涉及到美国国土安全部和美国司法部等联邦政府部门。

“我们不能相信华为和中兴未受外国政府影响,也不能相信他们不会对美国和美国的系统构成安全威胁。”报告称。

美国国会对华为、中兴的调查始于2011年11月份。华为、中兴的高层也与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进行过会面。2012年9月13日,华为和中兴的代表在华盛顿出席了美国听证会,就所谓的“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调查接受质询。在听证会上,除了声称华为、中兴威胁美国国家网络安全,美国会还关注为何华为、中兴有党委组织。

华为称报告充满传闻和臆测

对于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的报告内容,华为13日表示,众议院常设特别情报委员会所主导的、历时11个月完成的报告,仍然未能提供明确的信息或者证据证明委员会的担忧是合理的。委员会的一切活动和努力似乎都指向一个事先已确定的结果。这份报告,充满了传闻和臆测的信息,来证明这些根本不存在的指控。

华为认为,调查报告既没有考虑华为在美国及全球的良好的网络安全记录,也对华为所提供的大量事实信息视而不见。“我们不得不怀疑,这样的一个报告的唯一目的,就是阻碍竞争、阻挠来自中国的ICT公司进入美国市场。”

同时,华为还表示,这件事情的本质和目的是阻止中国企业进入美国市场与美国企业竞争,从过去到现在,中国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步履艰辛,过程十分不容易。相反,美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则相对容易,中国应重新审视一下对美国企业的开放态度。

中兴敦促美方扩大视野

中兴通讯13日也表示,该公司提供的设备不会对美国市场造成任何安全威胁。在中兴通讯提供给所有美国运营商的可信赖交付模型里,中兴通讯设备是由一个独立的受美国政府监督的美国安全评估实验室进行评估的。同时中兴还表示,几乎所有的美国电信设备供应商(包括西方供应商),都在中国进行生产。因此,中兴通讯敦促委员会扩大视野审视整个电信产业供应链,所有供应商都应该向美国运营商提供一致的可信赖交付解决方案。

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2012年正值美国大选年,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的一位众议员欲当选参议员,因此策划此事来赢得美国科技企业的支持,意图拉选票。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回应说,“中国电信企业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开展国际化经营,其在美投资体现了中美经贸关系互利共赢的性质。中方希望美国会尊重事实,摒弃偏见,多做有利于中美经贸合作的事,而不是相反。”

愈走愈强,愈加阻力重重

美国的报告更引起其他国家的连锁反应,英国议会情报和安全监督委员会也正在对华为和英国电信集团的合作进行调查。华为与加拿大的合作也可能受到波及,因为渥太华方面引入了一个国家安全例外条款,一些企业被认为过于危险,就不应参与建设通讯网络,承担传输政府电话、电子邮件、数据中心等服务。

中国企业走出去,因愈走愈强,而愈来愈阻力重重,华为及中兴的遭遇就可以清楚看到,大型的国企及有强大政府背景的私营企业,确实会遭到猜忌与政治封杀。而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打压中国企业或设置障碍已成一些国家贸易保护的借口。

事实上,在过去几年来,华为和中兴在美国拓展业务处处受限。2010年,华为竞购美国私有宽带互联网软件提供商2Wire,尽管出价高于竞争对手1亿美元,最终仍被英国Pace公司以低价击败;2010年,华为和中兴竞标与美国第三大移动运营商Sprint合作升级4G网络,但美政府部门直接致电Sprint对此表示「担忧」,使Sprint将两家中国公司排除在外;2011年,华为以200万美元收购美国服务器技术研发公司3LeafSystems部分资产,美方再次打出国家安全风险大旗,使华为此次收购失败。

 

华为和中兴回应:

中国知名电信设备供应商华为和中兴通讯8日相继发表声明,对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当天发布的有关这两家企业给美国“带来安全威胁”的说法报告予以驳斥。两家电信企业均表示,美方的报告与事实完全不符,且纯属空穴来风,毫无根据。

在当天的声明中,华为表示,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当天发布的、由该院会历时11个月完成的报告充满了传闻,且未能提供明确的信息证明委员会的担忧是合理的。声明说:“该报告的本质和目的是阻挠中国公司进入美国市场、阻碍竞争。从过去到现在,中国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步履艰辛,过程十分不容易。”

另一家知名电信企业中兴通讯则表示,该企业不会对美国市场造成任何安全威胁。在给新华社记者的采访回复中,中兴通讯表示,美国相关机构和人员的当务之急是“扩大视野审视整个电信产业供应链”。

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从2011年11月开始着手对华为和中兴通讯进行调查,理由是所谓“担心中国政府可能会将这两家公司售出的电信系统和设备变为在美国本土进行间谍活动的工具”。该项调查持续了近一年时间。中兴通讯和华为相关负责人均出席了上个月该委员会在华盛顿举行的听证会,并对相关指控和问题予以明确否认和反驳。

在当天的声明中,华为表示该企业本来期待这次调查是以事实为基础,并且抱着良好的意愿全力和委员会进行公开、透明的合作,但即便如此,美方委员会的一切活动和努力似乎都指向一个事先已确定的结果。

“令人遗憾的是,委员会的调查报告既没有考虑我们在美国及全球的良好的网络安全记录,也对我们所提供的大量事实信息视而不见。”华为的声明这样表示。

中兴通讯在回应新华社记者的书面答复中则表示,自2012年4月,中兴通讯已用事实向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证明中兴通讯是中国最独立的、透明的、致力于全球贸易的上市公司。在中国企业与美国国会调查的配合方面,中兴通讯在透明和合作上已建立一个前所未有的标准。该答复说,在中兴通讯提供给所有美国运营商的可信赖交付模型里,中兴通讯设备是由一个独立的受美国政府监督的美国安全评估实验室进行评估的,中兴通讯设备不会对美国市场造成任何安全威胁。

两家中国企业还认为,美国此次进行的所谓安全调查并没有按照公平公正的市场标准来进行,其本质目的就是要阻挠中国企业进入美国市场。华为在其声明中表示,尽管美方一再声称其调查不是出于政治目的,也不是为了搞贸易保护主义,但委员会发表的报告无视全球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共享研发、软件编码和生产以及供应链的客观现状,“报告的唯一目的,就是阻碍竞争、阻挠来自中国的ICT公司进入美国市场。”

中兴通讯也在给新华社记者的回复中表示,今天,几乎所有的美国电信设备供应商包括西方供应商在内都在中国进行生产,“中兴通讯敦促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扩大视野审视整个电信产业供应链,所有供应商都应该向美国运营商提供一致的可信赖交付解决方案。”

外媒关注美国打压华为中兴 称中国可能将报复

美国众议院近日发布报告,称中国两家通信企业华为及中兴公司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试图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两家企业挡在美国市场门外。报告在国际上引发关注,有些媒体对此表现的有点“幸灾乐祸”,称中国因此“变得紧张”,并趁机渲染所谓“威胁”,但也有报道指出,美国此举只是美大选背景下再次打出的“中国牌”。

安全问题并不只是一个借口

在8号的报告中,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主席罗杰斯称,他们的研究小组收到了无数有关华为的设备从事可疑行动的报告,比如,把美国公司的数据发送给中国──这个过程被称做“信标”(beaconing)。这就是这份报告对华为最主要的指控,这种指控的本质是——认为华为同中国政府存在某种未曾披露的密切关系,而中国政府因此可以秘密监控美国且可能在必要情况下破坏美国电信系统。

在这份报告中,并没有其所声称的有关华为存在不当行为的具体细节,据称“有料”的部分因安全理由不能公开。华为公司回应时则称这份报告“采信了许多谣言和猜测”,并进一步反驳称“我们不得不怀疑,这份报告的唯一目的是妨碍竞争、阻止中国信息及通信技术企业进入美国市场”。华为暗示“安全问题”只是美国人的借口。

不过,在美国人对安全问题极其重视的今天,说这只是一个借口恐怕不符合实际情况。许多美国人在看到关于华为的新闻后,都提到了一个词——“STUXNET(蠕虫病毒震网)”。这是2010年的时候,美国情报机构与以色列合作,凭借对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各种版本的深入了解以及对工业控制系统的专业知识,创造的一种病毒,并利用这种病毒破坏了伊朗的核研究项目。

美国人能发动网络战攻击他国,自然也担心反过来遭到他国的网络战攻击。因此,即便没有确凿的证据显示华为中兴将美国方面的机密信息传给了中国政府,但只要中国通信公司有机会进入美国核心通信基础设施的交易,便足以引起相当一部分美国人的不安了。

 

归根结底是对这类型的中国公司不信任

罗杰斯报告还称,“本委员会还从华为前雇员那里得到华为的内部文件,文件显示华为向一个实体提供特别网络服务。该雇员相信这个实体是解放军的一支精锐网络战部队。”

从措辞上看,这个华为向解放军提供特别网络服务的表述,似乎也没有很明确的证据,但这足以给华为的批评者提供弹药。向中国军队或者政府提供秘密的服务,这正是美国人的大忌。

事实上,在西方人眼中,不管是华为这种未上市的私企还是中兴这种上市企业,在产权结构、公司透明度,以及与执政党和政府的特殊关系等方面,都称得上一个奇怪的物种,混杂着“共产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的影子。在9月美众议院举行的听证会上,美国议员一直纠缠的一个重点是,华为与中兴公司设立的党员组织。他们质问,为什么一个私人企业有党委组织?党委组织有多少成员?是否参与公司决策?

在接受《60分钟时事杂志》采访时,一位服务过多任总统的CIA中国研究专家称,中国企业的行为往往由政府说了算。操控的手段有很多,例如,只需要对企业的党员首脑进行一次腐败方面的内部调查即可。另一位隶属美国政府的研究人员更是称,华为在美国的扩张方式类似毛泽东“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千方百计为华为打上某种特定色彩。

这样的公司在美国人看来无疑是个异类,从而产生不信任感。

“讲究按法律办事”成为美国人阻挡华为、中兴的最佳理由

在罗杰斯报告中,还提到了一些相对较小,但可能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问题,比如外籍员工持访问签证在美国为华为工作,或华为在美公司存在对非中国籍员工的歧视问题。甚至版权问题也被拿来找茬。报告称,多名华为前员工提供的第一手资料显示,华为员工使用的软件程序不是华为通过正当途径买来的。此外,华为在美国国会发放的一份幻灯片演示稿原本是为了赢得好感,结果却可能适得其反:委员会说,这份演示稿有意使用了一家外部非关联咨询公司拥有专属权的材料,因此演示本身就侵犯了版权。

相比起前述的“间谍行为”,这些自然是小事,但在对法律程序异常讲究的美国,这些却也成了一些美国人阻挡华为、中兴们的最佳理由。

许多美国人认为打压华为中兴是持“双重标准”

并不是所有美国人都赞同众议院情报委员会的这份报告。事实上,从一些美国媒体的报道和网友的留言来看,虽然有很多人确实认为华为等中资公司深度进入美国会带来安全隐患,但也有相当一部分美国人是反对打压华为中兴的。

《60分钟时事杂志》采访了一个美国小镇的网络公司的经理,他称购买的华为设备让乡村的网络速度变得非常快,但不久之后两位联邦特工就找上门来,要求他换一家供应商。这让这位经理感到很不高兴,他无法用合适的价格买到更好的设备,他甚至也找不到一家美国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设备。无法使用华为的产品,这让镇里所有人的福利都降低了。

也有网友针对罗杰斯报告称,“按同样的逻辑,因为波音公司是美军的主要供应商,并且还曾有过很清晰的证据显示FBI曾在波音公司提供给中国国家主席的专机上安装过窃听器,中国应停止购买波音飞机。”许多美国人认为,在对待华为、中兴在“安全方面”的问题时,国会持的是“双重标准”,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思科等国内供应商的游说,而最终损害的是美国的自由市场经济。

但专业委员会的判断比“自由市场”更具优先级

不过,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产生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自由市场”等美国人向来奉行的原则越来越难以在决策中起到最主要的作用。国家安全、环保问题往往在商业活动中具有“一票否决”的能量。像通信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这类问题,只能交给专业人士进行判断,因此,“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这样的机构在华为、中兴能否进入美国市场的问题上的确有着很大的影响力。而且,即便交给专业委员会进行判断,也未必能得出准确的结论。所以,这些“意见”最终如何,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这些人本身的政治倾向和立场,以及各方游说的效果。

如何面对美国人的“刁难”

想赚美国人的钱,只有遵守美国人的规则

在进入美国市场的问题上,华为、中兴很明显是遭到了较为严苛的待遇。不过,既然想要赚美国人的钱,那么自然就应当遵守美国人的规则,以及美国人的那套逻辑。说到底,美国仍然是这个世界商业活动最主要的规则制定者,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市场。而且,“公开透明”、“尊重知识产权”等即使不是华为等中国民企打开美国市场的“灵丹妙药”,但也是中国企业与世界融合,取得广泛信任的必经之道。不可否认,一些与政府关系较深的中国企业要走出这一步会有难度,但要成为真正的跨国企业,是需要付出一些努力的。

当然,在美国法律框架内对各种“刁难”提出反制、申诉,也是遵守规则的一种方式。

“华为们”在争取美国人信任上已经有很大进步,但仍有许多不足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华为发言人称,十年来华为在迅速发展的过程中,确实没有很好地与外界尤其是西方进行沟通,但近年来已经大为好转。在美国国会对其进行调查的这段时间,华为、中兴在配合方面所作的努力也确实是有目共睹。

然而即便有很大进步,但仍然存在着很多不足。在《60分钟时事杂志》里,记者就一直在纠缠华为驻美国的发言人问,为什么华为总裁任正非不肯接受西方采访?在这档节目中,还有一个细节也可能让美国人印象深刻:当美国记者去到深圳华为总部进行采访时,明明大屏幕上就写着“欢迎《60分钟时事杂志》记者来到华为”,但记者却被告知“不能与任何人说话”。

屡屡受阻难获大单

市场研究机构ABI Research预计,2013年美国网络基础设施支出将迎来扭转性的增长年。爱立信、阿尔卡特朗讯、诺基亚西门子、三星(微博)等厂商纷纷与美国四大运营商签下大单。但华为和中兴通讯却只能望而兴叹。

2012年上半年,华为已超越爱立信,成为全球最大的电信设备商,中兴通讯也跻身全球前五,两家企业在欧洲不断收获合同,但在美国却一次次无功而返。

美国联邦调查局近期正对中兴展开刑事调查,认为中兴有可能向伊朗出售违禁的美国电信设备。中兴对此断然否认,表示主动终止了发货。

6月,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要求华为和中兴提供与中国政府、伊朗企业“存在联系”的材料,担忧两家公司“有意或无意”向美国提供“有陷阱的技术”,在其设备或软件中留下可侵入美国电信系统的“后门”。

别具意味的是,美国提及的“后门”,正是该国与以色列针对伊朗展开网络攻击时用到的招数。同时,美国《连线》杂志称,美国思科公司销售人员向中国客户承诺“思科的网络易于监控”。

在全球最大的电信市场——美国,华为和中兴屡屡受阻,至今没有获得美国主流电信运营商的任何大单。华为曾于2008年被迫放弃收购3COM公司;2010年华为竞购2Wire公司、摩托罗拉移动网络部门未获批准;2011年美国国会议员收购技术公司3Leaf也在最后关头被阻止;美国运营商Sprint Nextel高达50亿美元的网络招标中,两家中国企业也双双“被出局”。这一系列阻止行动都有一个共同理由:“国家安全”。

 

华为直面,中兴迂回

面对阻力,华为和中兴始终没有放弃,但两家企业的努力方式有所不同。华为一直尝试直面阻力,努力增加透明度以求信任;中兴则迂回不太敏感的手机等终端领域,尝试逐步突破。

华为近年来聘请高层次游说、咨询和律师团队,透过美国政府前高层人员与美国国会、政府和国家安全委员会进行持续沟通,并史无前例地同意外部企业查看其网络设备源代码,还承诺把产品提交给美国信息安全专业机构检测。

华为甚至还提出了“中转”方式尝试消除质疑:由第三方咨询机构从华为购买设备,然后由该机构独立检测,再卖给美国运营商。

中兴则尝试从美国政府不太敏感的终端领域做起,对于网络平台、网络设备、网络系统等敏感领域则暂时放缓步伐。目前中兴的手机等终端设备已全面进入美国各大运营商的采购名单,并与美国运营商Sprint以联合品牌形式推出高端智能手机。同时,中兴通讯尝试以采购行动争取美国市场的认可,近年来不断从美国芯片商处采购,截至目前已采购超过40亿美元的技术和产品。

华为和中兴均有在美国进一步兴建工厂、设立研发中心的计划。中兴通讯并同意让第三方监察该公司的硬件和软件,并让美国相关机构查看软件代码。

但这些努力能突破阻力吗?近期的一系列事件已经做出了回答。

政治经济博弈复杂

面对难题,华为和中兴除了迎难而上别无选择,因为美国是任何一家主流通信设备商无法放弃的市场。

美国作为全球公认最成熟的电信市场,一旦进入,就更容易得到全球市场的认可,这种示范效应不容忽视。2012年3月,澳大利亚国家宽带网招标,华为被同样的理由拒之门外,就是示范效应的反面教材。

同时,进入美国市场之后,华为和中兴可以增强研发、制造、品牌等全方位实力,还能觅机并购加速发展。过去三年,面临不利局面,华为仍参与了多个美国小型移动运营商网络建设,中兴在美国销售业绩复合增长率也高达131%。

面对接连不断的质疑,华为对外关系主管普拉莫说,“不要再人为制造恐惧。如果你有什么要说的,那就拿出证据来。”他认为,美国应当为所谓的“国家安全”拿出实际证据。

海外媒体对此也提出异议。英国《经济学家》指出,现在摩托罗拉、苹果、爱立信等美企都在中国制造电信设备,如果有安全问题,那么这些企业的设备是如何通过审查的?这无疑涉及到经济利益和保护主义,以及政客的需要。

艾瑞专家麦浩超称,华为和中兴遭遇的阻力,恰恰反映出其强劲竞争力。破除阻力,需要我国政府和企业在美树立良好公众形象,与该国行业机构强化合作,并充分利用美国的游戏规则证明自己,就像在欧洲一样逐步消减阻力。

美阻挠华为中兴进入该国市场或违反世贸组织非歧视原则

针对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8日发布的华为和中兴产品威胁其国家安全的调查报告。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2012年10月10日表示,美国国会的报告很明显违反了世贸组织的非歧视原则,中国政府若反击可诉诸世贸组织。

梅新育认为,美国国会的报告已经不是一起简单的经济事件,背后明显带有美国的政治意图,这一事件的实质是守成霸权对新兴大国的猜忌防范。他表示,除了按照美国的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取证外,由于此次事件背后美国有更多的政治企图,中国政府应该从全局进行考虑和博弈。

对于该事件,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相对于华为中兴拓展美国市场而言,美国企业拓展中国市场过于容易。他们建议,中国政府应重新考虑美国企业在中国大陆经营的准入衡量尺度,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独立IT、电信分析师付亮就认为,相对而言,中国市场的大门一直以开放包容的姿态向美国企业敞开,甚至还有一些政策上的优惠,反观美国市场对中国企业的态度,其准入尺度与考量尺度极其苛刻。他表示,也许正是由于美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过于容易,才导致中国企业进入美国市场的困难重重。中国市场是时候重新考虑美国企业进入的衡量尺度。

对此,梅新育表示,如果决策者认为目前是合适的反击时机,那么候选反击手段有两个:双边的贸易报复,即限制美国商品、服务进入中国市场。由于中国是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第二进口大国,而且近10年进口年均增长率高达全球进口贸易年均增长率的两倍,这个限制能给美国带来很大出口压力。”

“第二个备选方案是诉诸世贸组织,因为这很明显违反了非歧视原则。是否采取反击措施、采取那一种或哪几种反击措施,需要决策者根据全局通盘考虑。” 梅新育称。

不过梅新育强调,反向施压美国企业的做法,不到万不得已不可滥用。他表示,“滥用会恶化我们的商业环境,任何国家万商云集、各国商品、资本至沓来都是兴旺气象,我们已经看到了美欧过度政治化对他们商业环境和经济的干扰损害,我们自己不能重蹈覆辙。

 

中国企业和政府可准备采取两项法律行动

鉴于美国国会上述报告缺乏国际法依据,中国政府和相关企业应当采取行动,反击报告得出的结论和建议。在中国政府采取外交行动与美方开展交涉的同时,中国两家企业亦应当据理力争。中国政府和相关企业都应当做好采取法律行动的准备。

根据国际法中用尽当地救济的法律原则,中兴、华为两家中国企业应当首先运用美国的相关法律和机制排除对其投资、贸易权益的侵害。由于美国国会刚刚发表的上述报告仅具有建议性质,中兴、华为两家中国企业还需等待美国政府部门作出正式决定后,才可采取具体的法律行动。主要是通过美国法律规定的行政救济手段以及行政诉讼的司法救济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从政府层面讲,中国政府应当密切跟踪事态的进一步发展,认真研究美国政府随后作出的决定,并就此与美国开展磋商,阐明中国政府反对投资、贸易保护主义的立场,要求美方摒弃歧视中国企业的作法,秉承开放、合作的原则,切实为中国企业开展贸易投资活动创造公正、平等的市场环境。如果美方坚持错误决定,中国政府可采取相应的反制措施。

同时,可向WT O争端解决机构申诉,请求该机构对此作出裁决,由于WT O争端解决机制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作出的裁决美国方面必须予以执行,这就会迫使其改变错误决定。当然,在正式提交申诉之前,应当做好大量的法律准备工作,以确保W T O裁决结果的公正性。

考虑到近期美、欧等西方国家以“国家安全”为由限制中国企业投资、贸易现象已成普遍态势,中国政府应下决心运用国际法规则以及W TO争端解决机制等法律手段遏制这一态势的进一步蔓延,采取强有力的法律措施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启示与思考】

在国际投资领域,WTO体制中《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是各界公认的、规范各国投资政策和行为的权威国际法文件。尽管该协定强调其规制的投资措施必须“与贸易有关”,但国际法学界普遍认为,在国际投资尚缺乏实体性国际法规范的情况下,该协定对国际投资行为的规制作用十分明显。由于W T O是一个多边贸易组织,因此,该协定冠以“与贸易有关”字样,使得W T O管理国际投资行为更为名正言顺。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开宗明义倡导投资、贸易自由化以及自由竞争,指出:“期望促进世界贸易的扩大和逐步自由化,便利跨国投资,以便提高所有贸易伙伴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经济增长,同时保证自由竞争。”并指出,“认识到某些投资措施可能产生贸易限制作用和扭曲作用”,特订立此协定,以规范成员方制定的国内投资措施。

在规定成员方应当对外国投资行为实施国民待遇、普遍取消数量限制以及透明度等法律原则的同时,该协定规定,G A T T 1994项下的所有例外均应酌情适用于该协定的规定,因此,G A T T 1994第21条“安全例外”应适用于该协定。鉴于此,分析、研究G A T T 1994第21条“安全例外”条款的规则含义,对于判断美国等国家以“国家安全”为由对中国企业投资、贸易采取的限制措施的合法性,并采取法律行动,无疑是必须要做的功课。

但问题在于,尽管W T O规定了成员方可以享有“安全例外”条款赋予的权利,但绝不是允许成员方滥用这项权利,成员方在以“国家安全”为由限制投资、贸易行为时,必须遵守W T O协定条款,否则就是对W T O规则的违反,势必侵害其他成员方的合法权利。

G A T T第21条“安全例外”规定了可供援引的、十分具体的情形,只有在这些情形下,成员方才能运用此例外条款。综合起来,该条款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形:第一、成员方可拒绝提供其认为如披露则会违背其基本安全利益的任何信息;第二、成员方有权采取其认为对保护其基本国家安全利益所必需的任何行动;第三、成员方为履行其在《联合国宪章》项下的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义务而采取的任何行动。

在以上三种情况发生时,W T O成员方才可以援引“保护基本国家安全利益”的例外规则,限制外国的贸易与投资行为。可见,“安全例外”或“国家安全”例外并非是一项原则性规定,而是具有完整、准确法律含义的法律规则,绝不是成员方可以信手拈来、随意滥用的“挡箭牌”、“保护伞”。

另外一方面,美国国会调查报告没有国际法依据。

在日前发表的报告中,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表示,经过为期一年的调查,它得出如下结论:华为和中兴会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因为它们获得了美国企业的敏感信息。美国国会特别担忧华为和中兴的原因是它们与中国政府关系密切。报告指出,允许华为和中兴在美国开展业务,将使中国政府有能力窃听美国通信,对水坝和电网等关键设施发动攻击。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主席迈克•罗杰斯和该委员会的民主党领袖鲁珀斯伯格表示,美国政府应当被禁止与华为、中兴做生意,美国企业应当避免采购华为、中兴的设备。

美国国会报告调查认为中国上述两家企业与中国政府关系密切,并以此为由得出两家企业在美投资与贸易行为将危及美国国家安全的结论,建议对它们的投资与贸易采取限制措施。

美国是W T O重要成员,同其他成员方一样负有履行WT O协定的国际法义务,在对待同为W T O成员的中国对其投资方面,美国应当遵守G A T T 1994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条款。可是,根据前文对W T O协定“安全例外”条款的法律解读,姑且不论美国国会调查得出中国上述两家企业“与中国政府关系密切”这一结论是否准确(事实上,中国两家企业均否认这一结论并提供了充分证据证明自身的独立性),“与政府关系密切”这一理由本身就不在G A T T 1994第21条“安全例外”规定的法定情形之列,援引该条例外限制中国企业投资、贸易的行为根本就没有W T O规则依据。

综上,美国国会发表的上述报告以及建议并不具备国际法根据,与W T O“安全例外”条款完全背道而驰,充其量是对该条款的滥用,实质上就是一种投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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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618/7188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