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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道沧桑》观后感:从“以俄为师”到“以苏为鉴”的历史启示

2013年06月20日 14:21

 

没有“以俄为师”,就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起点;而没有“以苏为鉴”,就更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继往开来。带给我们的不仅是政治智慧和胆识魄力,还有对新的思想解放和历史飞跃的期待。

1949年10月1日,当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两个小时,苏联政府就来电祝贺并宣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苏联的带头下,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都迅速宣布承认新中国。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发展中,无论胜利和挫折都与苏俄的影响密切相关。可以说,她既是一部“以俄为师”到“以苏为鉴”跨越的历史;也是一部从“走俄国人的路”,到“走自己的路”探索的历史。没有“以俄为师”,就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起点;而没有“以苏为鉴”,就更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继往开来。

孙中山曾经说过:“中国革命非以俄为师,断无成就”。毛泽东也曾指出:“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走俄国人的路——这就是结论。”在“以俄为师”领导中国革命的伟大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与本国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运用十月革命的经验,走出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独特之路、胜利之路,建立了社会主义的新中国。

建国前夕,毛泽东就指出:苏联已经建设起来了一个伟大光辉灿烂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共产党就是我们最好的先生,我们必须向他们学习。”因此,建国初期,以苏联为“向前发展的活榜样”,按照苏联的模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成为缺乏执政经验的中国共产党唯一地选择。毛泽东后来在回顾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历程时曾经说过:“解放后,三年恢复时期,对搞建设,我们是懵懵懂懂的。接着搞第一个五年计划,对建设还是懵懵懂懂的,只能基本上照抄苏联的办法,总觉得不满意,心情不舒畅。”1956年苏共“二十大”,批评了对斯大林的个人崇拜和教条主义,揭露了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模式的弊端。为我们打破对斯大林和苏联模式的迷信束缚,解放思想,重新认识和思考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提供了契机。毛泽东在会见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联盟代表团时说:对斯大林的批评“打破了神化主义,揭开了盖子,这是一种解放,一场解放战争,大家都敢讲话了,使人能想问题了,可以自由思考,独立思考了。”

在这样的背景下,1956年4月,毛泽东在其一生中规模最大的对我国经济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集中集体智慧,发表了著名的《论十大关系》的光辉文献,全面阐述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的问题。毛泽东尖锐地提出了“以苏为鉴”的问题。指出:“他们走过的弯路,你还想走?过去我们就是鉴于他们的经验教训,少走了一些弯路,现在当然更要引以为戒。”毛泽东后来还多次谈到《论十大关系》,充分肯定了它在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的地位和作用。毛泽东指出:“前八年照抄外国的经验, 但从1956年提出十大关系起,开始找到自己的一条适合中国的路线”,“开始反映中国客观经济规律”。所以说,《论十大关系》开创了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先河。1956年9月党的“八大”正确地分析了国内主要矛盾,确定了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把中国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尽快地建成一个先进的工业国的目标和任务。1957年6月毛泽东又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提出了统筹兼顾、“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等重要的原则、方针,这些都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良好开局,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那么,建国初期,从“以俄为师”到“以苏为鉴”的转变,对于我们今天有哪些重要的历史启示呢?

 

启示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科学看待和善于学习别国经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必须善于学习和借鉴别国的成功经验。但关键是学什么和怎么学。1957年毛泽东指出:“学习有两种态度。一种是教条主义的态度,不管我国情况,适用的和不适用的,一起搬来。这种态度不好。另一种态度,学习的时候用脑筋想一下,学那些和我国情况相适合的东西,即吸取对我们有益的经验,我们需要的是这样一种态度。”他还特别指出,过去“在政治上我们是吃过亏的。什么都学习俄国,当成教条,结果是大失败,把白区搞掉几乎百分之百,根据地和红军搞掉百分之九十,使革命的胜利推迟了好些年。”毛泽东强调,学习借鉴外国经验必须要坚持辩证法、两点论。

启示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要体现社会主义的共同规律,还要体现自己的特殊规律,体现自己的发展特色。正如毛泽东所说:所谓特殊的规律,就是各国的差别点。因为各国不同的政治条件和经济条件,都会有所差别。如果以为有了差别性,就可以否认共同性,是错误的;而如果以为有了共同性,就可以否认差别性,也是错误的。不可能设想,社会主义制度在各国的具体发展过程和表现形式,只能有一个千篇一律的格式。斯大林把苏联模式绝对化,视为建设社会主义的唯一道路和普遍规律,要求各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国家效仿。这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深刻教训。

启示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本国具体实践相结合。这是最根本的原则。毛泽东在1956年党的八大预备会议第一次会议上,以反主观主义为题,告诫全党:要贯彻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思想路线。并以斯大林为什么犯错误为例,说明“如果不结合,那就不行”的道理。在党的八大开幕词中,毛泽东再次重申: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中国革命的实践密切地结合起来,这是我们党的一贯的思想原则。邓小平也曾经讲过:“这个原则是我们党和毛泽东同志根据过去革命中失败和成功的经验总结起来,并在第七、第八两次党代表大会上加以肯定的。”

1960年,毛泽东在《十年总结》中说:“我们对于社会主义时期的革命和建设,还有一个很大的盲目性,还有一个很大的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1961年毛泽又说过:“对社会主义,我们现在有些了解,但不甚了了。我们社会主义是边建设边学习,搞社会主义才有社会主义经验。‘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提出到现在已经有30多年的实践了。虽然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还有许多尚待攻克的必然王国。所以,从“以俄为师”到“以苏为鉴”的历史启示中,带给我们的不仅是政治智慧和胆识魄力,还有对新的思想解放和历史飞跃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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