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典案例 网络纵横
【案例】女骑警:“治安本位”与“审美”的价值次序之争
2013年06月26日 10:14
【网络传媒案例】
编者按:5月26日,大连退休警察赵明登录大连市政府官方网站,依法申请要求公开包括养马成本在内的大连女骑警有关信息。这则新闻成为网络关注热点。诸多网友和媒体,纷纷发表各自观点。谁是谁非,难以定论。审视女骑警,不可“单维度考量”。围绕女骑警的争论,或可化约为“治安本位”与“审美”的价值次序之争。这些争论,并非无谓的口舌之争,而是有经纬度的“参考系”——对女骑警的价值审思、改制必要性的探讨,都颇具意义。让我们共同关注本期经典案例。
【事件介绍】
退休警察要求公开女骑警信息
5月26日,一则新闻成为网络关注热点:大连退休警察赵明登录大连市政府官方网站,依法申请要求公开包括养马成本在内的大连女骑警有关信息。
赵明申请公开的内容包括:女骑警成立及设置的审批背景、人员编制、开支,以及成立近20年来参加治安、巡逻、安全保卫、城市管理、体育运动和礼仪表演的具体出警时间、总量和社会效益等情况。
赵明认为设立女骑警脱离国情,不符合实战需要。他指出,女骑警只是人为制造了旅游景观,与警察职责不符,应予取消。
网友激辩女骑警存废
反对
在一些网友们看来,大连“女子骑警队”是用处不大的花瓶,并且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巨大,应予取消。
新浪网友“老井1071”发表评论说,这是“面子工程,没少烧纳税人的钱,许多地方还在效仿”。
“除了巡逻真的没什么用处,抓贼?伤了人还好,伤了马治疗要多少钱?维持秩序?会伤及无辜民众。”腾讯网友“颓废豆腐渣”表示,“建议取消。”
支持
不少网友认为,大连女骑警是“很好的形象工程”,作为城市风景线没有必要取消,尤其是作为“城市名片”,女骑警提升了大连的知名度,也对当地旅游作出了贡献。
搜狐网友“叶公子之四十不惑”也支持“不应该取消”的观点,他还表示“可规划到旅游范畴去开支和管理”。
“我觉得大连女骑警很漂亮,每次去大连,我都觉得羡慕,为何我们这里没有女骑警,巴黎也有骑警,很多国外大城市都有,这属于城市形象的一个指标。”一名腾讯网友还把矛头指向申请骑警信息公开的赵明——如果女骑警真的不好,为什么不早点儿把问题提出来,而是现在才提?
赵明:女骑警是长官意志的产物
赵明5月28日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强调,他不是现在才提出问题,早在8年前,他就撰文对女骑警提出质疑,还发表在2005年5月的《公安内参》上,这份刊物由公安部编辑出版。
赵明说,由于当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尚未发布,加之大连女骑警倡导者正如日中天,此问题一直被视为敏感话题而被搁置。
赵明是大连市的维权名人,今年63岁,退休前他的身份是大连瓦房店市交警大队普通民警。在大连,许多人都知道瓦房店有个“刺儿头”警察专门和政府部门“作对”。10年前,他创办了“赵明维权网”,帮助群众解决了许多问题。
赵明说自己之所以敢于仗义执言,是出于公民的责任,这次申请市政府公开女骑警的有关信息,他强调是为了国计民生。
他认为,大连设立女骑警是长官意志的产物,在审批程序上不符合有关规定。在他看来,女骑警的社会影响重大,是以“高消费”为代价的。这样一个重大的“事件”、“工程”,需要经过充分论证和同级人大批准。当女骑警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后,市公安局、市政府,也应该将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充分论证、听证,并向同级人大做报告,以决定是否持续下去。
“中国国情就是人多物薄、经济欠发达,我国公安战线经费紧张、警力编制缺乏。”赵明说,女骑警究竟应不应该存在,不应该以是谁提议创建的、中央领导是否接见过为衡量标准,更不能盲目参照英国和加拿大等西方国家,而应该从我们的实际国情出发,从警察的社会功能职责定位去判定,从其社会效益的正反对比去取舍。这些观点,他都写进了《关于依法申请大连女骑警信息公开及体制改革的建议》,并将此建议在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提交。
大连警方:并非中看不中用
大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副支队长于福田告诉记者,巡警支队下属的女子骑警支队素质过硬,肩负着许多重要的职能,决不能简单地以“花瓶”视之。
据介绍,刚参警的女骑警在上马执勤之前,大约需要3个月时间的封闭集中训练,进行体能、马术、摩托车、警务技能、常用警务英语等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可以上岗工作。每年三四月警务活动不繁重时,全大队民警都要进行1个月的封闭训练,夯实岗位技能。大连骑警用的马都来自香港赛马会赠送的退役赛马,性情较烈,要把这些习惯于争先恐后的赛马训练成整齐划一的警马,相当不容易,每年都有人在训练中受伤,甚至已有近20人落下伤残,但她们仍然坚守岗位。
于福田说,骑警在西方国家有着数百年的历史,但其主要功能有两点,一是礼仪功能,二是治安功能(主要为防暴职能,国外习惯称街道防御)。由于大连治安形势比较平稳,女骑警主要担负广场繁华路段的巡逻、礼仪警卫、礼仪展示等任务。就巡逻模式而言,女骑警也不只是骑马巡逻,她们也有驾驶摩托车巡逻的任务,其巡逻工作也以展示大连城市形象、服务群众、关心公益事业、密切警民关系、震慑打击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
“要说骑警中看不中用,那也是不客观的。”女子骑警大队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现任女骑警大队政委谷彩玲曾在开车巡逻中抓获过逃犯。在未来的训练中,她们将加强治安防暴技能的演练,由于骑警队伍“人高马大”,视野开阔,遇到群体性事件时可以较方便地将人群进行区隔,在人群中确认和围堵犯罪分子也有一定的优势。
根据大连警方提供的资料,大连骑警自1994年成立以来,共开展巡逻执勤7000余次,完成任务1000余次,参加了4届大连国际服装节的礼仪表演和保卫,以及大连市承办的历届“达沃斯”年会、“软交会”等大型活动的礼仪执勤和巡逻,均圆满完成任务。多来年,女子骑警大队先后多次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外国首脑、政要的检阅和视察。在今年的第十二届全运会中,大连女子骑警队还将承担马术裁判以及现代五项赛的马术、射击、赛跑的辅助裁判工作。
在于福田看来,女骑警为大连城市形象和旅游市场所作出的贡献,是无法量化计算的。
大连女子骑警队的家底和开销
大连女骑警的公众形象确实是一派风光,但是不是真像一些人想像的那样奢华,有大把大把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大连警方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有严格的财务制度,不存在浪费钱财的问题。
根据大连市公安局提供的资料,女骑警建设费用每年都要经过市公安局装备财务部门的严格审核审批。其具体操作流程是:先由女子骑警大队根据实际需求向巡警支队提出申请,巡警支队审核批准后向市局装财部门申请,市局审核批准后由巡警支队办公室组织实施采购,再交由女子骑警大队使用。
大连女子骑警队的家底究竟有多大,开销有多少?
据介绍,1994年12月,大连市公安局组建成立骑警大队,为副处级建制,隶属于市局巡警支队。建队之初,拥有警马11匹,警员18名(全部为男性)。1996年,巡警支队从女警大队抽调8名女警从事骑警工作。1998年,市公安局为加强骑警工作,从社会招收了15名18~20岁的女青年加入骑警大队。1999年,由于工作需要,骑警大队与女警大队合并,统称“大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女子骑警大队”。
女子骑警大队发展至今,共招收了7代女骑警,现有骑警65人,100匹马,23台摩托车,4辆运马车,4台办公车,1台货车。目前的骑警训练基地占地3万多平方米,2000年投入使用。
大连女骑警使用的警马均为香港赛马会无偿赠送的英国血统赛马。从建队至今,香港赛马会一共赠送了6批次、共100余匹退役赛马。据统计,每匹警用马用于草料、精饲料、进口盐块等饲料,蹄钉、防滑蹄铁、劳保用具等保障用品,以及兽药、医用器械等共20余项的专项经费约为每月2500元,平均每天80元左右。
被市民和游客争相合影的女骑警,工资收入究竟是什么水平?
女子骑警大队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她们因为身份的不同,收入也不相同:属于公务员编制的,月薪约为3800元;由市人社部门和公安机关共同公开招录的事业单位文职人员,月薪约为2600元;收入最低的是市人社部门和公安机关公开招录的聘用制警察,月薪约为1800元。她说,大连本地工资水平并不高,和南方发达城市没法比,“我们哭穷,许多人可能都不信,但事实就是如此”。
大连女骑警是否涉嫌商业表演
据报道,大连市女子骑警训练基地在2001年7月投入使用至今,一直作为大连市旅游局官方指定的旅游景点向外开放,门票价格定为50元。每年5月至10月,每天上午十点半和下午三点半,都有时长5分钟的骑警表演。而由女警教授的骑马练习需要另外收费。
警察有维护社会治安、侦查违法犯罪等职责,却没有规定说警察还要承担盈利表演职责,这是一种“越位担当”。而且,进入大连女子骑警基地的游客,每人要掏出50块钱买门票,如果骑马练习还得另交钱。这已经不只是“越位表演”的问题了,警察参与盈利性质的表演还涉嫌违法。
根据《警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警察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大连女骑警毫无疑问属于警员编制,而女子骑警基地卖门票也是一种经营性行为。为这种经营性行为做表演,无论这些女骑警与基地是什么关系,都已经涉嫌违反了这条法律。
同时,女骑警还是公务员,公务员不能参与营利活动这也是写在《公务员法》中的。所以,女骑警的这种表演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再者,大连女子骑警队,包括骑警训练基地的建设,所有的费用都是来自于财政拨款。按理说,骑警队不用再搞创收。但是,女骑警教授骑马为何还要另外收费?教授骑马不是女骑警的义务,如果对正常工作有影响,骑警完全应该拒绝。现在这个收费,既无根据,同时也涉嫌违法。
说到底,女骑警还是正常意义的警察,她们的一切行为还受到诸多法律和规定的约束,不能说表演就表演,还兼职教游客骑马。
希望大连市相关部门在面对女骑警涉嫌商业表演的问题上,能够尽快破解公众心中的疑惑。
女骑警未来会怎样?这也许要听取大连市民的意见,经过充分的讨论,再进行决策。而在此之前,也应该调查女骑警这些年来存在的种种争议,让公众充分了解女骑警到底花了多少钱,又做了什么事情。
大连女骑警被指系城市名片 形象作用大于警务需求
1994年12月,大连创建号称“全国乃至世界第一支成编制的女子骑警队”,此举成为社会热点话题。2005年4月,针对全国不少地方效仿大连纷纷设立女骑警的情况,赵明就在网上进行了民意调查。他认为设立女骑警严重脱离国情实际,根本不符合人民警察的实战需要,是乱花纳税人钱财。由于当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尚未发布,加之其他各种原因,此问题一直被搁置。而从各地反映出的情况来看,公众在对“女骑警”的“新鲜感”消退之后,逐渐开始对“女骑警”的模式不太“感冒”,认为“女骑警”仅仅是一张“城市名片”,在维护城市公共安全上发挥不了多大作用。
大连首创的“女骑警”模式,的确是“形象作用”大于“警务作用”,而且“女骑警”在警务实战中很难发挥出效能,长此以往,只能是源源不断的财政“浪费”。比如,退休警察赵明就认为,女骑警是城市的“形象工程”,开支巨大。如今警员编制紧缺,经费不足,一方面是警察同志低保障、超负荷的“鞠躬尽瘁”,另一方面却是固守投入和回报严重失调的“养马待命”。他认为,这些女骑警骑马巡逻,不如骑个摩托车或自行车更实用;洋种大马“身价”不菲,即使有人馈赠,其饲养成本也十分惊人,“如果再这样养下去,纳税人要花多少钱啊!”
虽然“女骑警”是大连这座美丽城市的形象代表,她们衣着漂亮、骑着高头大马巡逻,也颇有些“国际化”意味,但建设国际化大城市,靠的是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靠的是公众安全感高的口碑,而非靠骑着高头大马“逛街”的女骑警。再者,昂贵的养马投入与警务效能是否成正比,也的确值得怀疑。
目前全国公安警务装备、标识统一,体现了中国警察的严肃性、威严性,而大连“女骑警”自成一体,服装及装备都是“自创”,虽有地方“特色”,却与现有的中国警察的整体形象不相匹配,不知这种“独创”的“女骑警”制服和装备是否存在违规的嫌疑。在人口稠密、车辆密集的城市中心区,“女骑警”“逛街”式的巡逻,几乎没有什么作为,充其量就是游客们争相合影留念的“背景”。
现代城市警务工作的两大职能,一方面是保城市安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另一方面是保民生,为群众服务。如今,随着公众对公共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以及社会治安形势的日益严峻,城市警务工作应将更多物力财力人力投入到基础工作当中,做强做实社区警务工作。所以,赵明提出的公开“女骑警”开支以及取消“女骑警”的建议值得关注,也值得各地警方思考。
女骑警,该不该撤
女骑警是大连的一张城市名片,但在退休警察赵明看来,女骑警是“形象工程”,开支大作用小,还不如骑个摩托车或自行车更实用。他认为,女骑警的职责与警察不符,应予取消,其“越位担当”的“表演”职能,改由旅游部门来承担则更为恰当。
看一样东西有用没用,得分什么角度,从警察办案的角度看,这毫无疑问是个花架子,在城市里骑那么大一个马,不但抓不了贼反而是个累赘,论快比不过汽车;论灵活,比不过哪里都能钻的小偷,确实不如骑自行车实用。可是换个角度,如果把它当成一种形象展示,它倒是非常契合大连的气质。有点历史又有点洋气,西洋的马、中国的姑娘,亦中亦西,它让这个城市英气中点缀着那么一点妩媚,让大连的城市形象灵动起来。这么说来,花点钱养着,吸引更多的人来大连,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如果把它归入旅游部门,那就失去了骑警的风采,其内涵无疑要大打折扣。何况归入哪个部门都是要花钱的,这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单论经济账,建筑都应该建成火柴盒模样,桥梁只要满足通行功能就行了,何必搞那么多造型,可这样的城市岂不是很无趣,很单调?把钱花在城市形象上未必都是浪费,以道德论断的心态来看待城市建设,没有几个不是奢侈的。保障房、贫困家庭是城市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我们需要美轮美奂的商业中心、市民广场,也需要简朴的安居小区,这两者并不冲突,只要政府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它们尽可以相安无事。
女骑警察可以不撤,但公开是必须的,人员编制、开支,以及成立近20年来参加的活动,取得的社会效益等情况,算清楚这本账才能说服更多的人信任女骑警。正因为当初设立之时的过程不透明,才导致今天大家对女骑警的质疑不断,既然这样,我们也要把问题摊开了说,让老百姓来决定是否要保留女骑警。大家都来讨论女骑警存在的价值,别被一些不相干的意见所左右,也别陷入动机之争的无谓争议中,毕竟功能是第一位的。
我们需要美轮美奂的商业中心、市民广场,也需要简朴的安居小区,这两者并不冲突。
【启示与思考】
大连骑警大队成立近20年,1996年起抽调女警加入,已经成了大连的城市符号。阳光沙滩,高头大马,一身盛装的美女骑警,的确非常养眼,也为整个城市增添了一道风景。但是,以往人们更多关注女骑警的“观赏性”,却不太知道养这样一个骑警队花费几何。
购置装备、饲养马匹、日常训练,每一样都花费不菲。中国城市设女骑警,似乎缺乏历史传统,也不大符合实际工作需要。如果这种“流动的城市景观”,只是商业机构搞的旅游项目,倒也无可厚非。然而,这些女骑警都是人民警察,属于公务员序列,骑警队的人员开支、花费用度,都来自公共财政。这样一算,作为纳税人的当地市民,恐怕除了骄傲自豪之外,还会有些心疼吧。
同时,这不仅是一个钱的问题。其中道理在于,既然这是一项公共政策,就应遵循公共行政的原则,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对公众负责。纳税人的钱不是想花就可以随便花的,必须要有事前预算、过程监督等机制。如果说以前的政府部门没有这种公共行政意识,现在也有必要补上这一课,而不能留下制度漏洞,让公众隔雾看花,不明其所以然。
大连女骑警的出现,无疑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据说,不少地方效仿设立女子骑警队。这种情况,有些醉翁之意不在“骑”而在于“奇”,也就是说用这种“奇观”来炫耀,也是所谓的形象工程在作祟。
地方政府为提升城市形象形象想方设法打造城市名片,这也没什么不对,但花大力气打造的城市名片事涉警察这样的公职人员,就需格外慎重。不能说女骑警的存在就完全没有积极正面的价值,但大连市的主政者及公安机关有必要向公众解释这样一些问题:大连并非草原大漠,在人流、车流密集的城市大街上骑着高头大马巡逻远不如骑摩托车、自行车高效省钱,据说养一匹纯种警马的开支相当于10名警员的工资,这样做是否物有所值?女骑警时尚、漂亮的骑行服与普通警服迥异,是否违反相关着装规定?今日城市之“马路”已非为马而设,女骑警出巡该走哪条道才算不违反交通规则呢?
其实,提升城市形象还有更多办法,比如提高执法水平,优化城市环境,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等。人民警察最重要的职责,是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全、打击各种犯罪。主业成“风景”,是不是就走偏了?
欢迎继续关注经典案例。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责任编辑:蔡畅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626/7203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