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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思考

2013年07月02日 09:54

城乡一体化是通过城乡统筹,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过程,其主要内容包括统筹城乡土地利用、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统筹城乡劳动就业、统筹城乡社会管理,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可见,城乡一体化就是社会发展由二元状态向一元状态的过渡过程。发展经济学理论认为,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在经济上应该通过工业化改造传统农业部门,在社会发展上应该加大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缩小城乡之间的公共产品消费差距。然而,城乡一体化并不是产业的同质化,也不是公共产品的一致化。因此,如何对传统农业部门进行改造?怎样提供适宜的农村公共产品?应该在充分尊重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兼顾区域产业比较优势和公共产品特征。

城乡一体化发展必须兼顾产业优势和公共产品特征

首先,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必须充分体现城乡产业优势,形成产业优势互补和产业之间的良性循环,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和产业同构。一般来讲,城市由于其外部规模经济和市场规模而具有明显的集聚效应,资源利用效率高,相应的,人力资本水平较高,是人才的集聚中心。这就决定了城市是技术和研发的发源地、是知识集聚和传播的中心,因而,城市经济更加体现出资本密集和知识密集的工业产品特征。而乡村与此形成鲜明对比,一方面外部规模经济不显著,另一方面人力资本水平较低,且劳动力相对富余,所以在产业发展上其劳动密集型的产业更具优势,同时,由于农业的基础地位以及现代农业越来越表现出“工业化”的特征,因而,农村产业发展应该主要发挥农业产业的比较优势,如养殖业、设施农业、食品加工、食品物流、有机农业生产、农家旅游、农超对接等等。

其次,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上,应充分考虑公共产品的规模特征,注重其门槛效应。公共产品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具有自然垄断的特征,固定成本投入非常大,运行成本相对较少,因此,必须有足够大的市场规模才能够分摊其昂贵的固定投入,这就使公共产品的供给有一个“门槛效应”。如果达不到一定的市场规模,公共产品的提供就是无效的,或者表现为利用效率低下,或者表现为供给的财政负担非常大。我国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就曾出现这样的困惑:村庄修建了完善的基础设施,但其利用率很低;农村居民急需的养老、教育、医疗等公共事业和设施,由于村庄的分散和市场的零碎而无法较好地提供。这也正是城乡公共产品差别的主要表现和解决的困难所在。我们认为,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必须考虑两个方面:一是其适用性,必须考虑农村居民的消费需求,一般来说,教育、医疗、养老、供水是农村急需的公共产品;二是公共产品供给的门槛效应,就是说,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必须基于一定的人口规模,这就需要人口的相对集聚。

发展现代农业助推城乡一体化进程

首先,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能够有效助推城乡一体化进程。现代农业是以规模化、产业化和标准化为主要标志,是用现代工业技术和产业经营理念对传统农业的改造,涉及一、二、三产业的产业链延伸。现代农业的发展不仅是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也是对农业微观经营主体的再造。在耕地和人口的双重约束下,尽管未来中国的农业经营主体不会形成发达国家的大型农场,但是,一定会发展成基于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业。这意味着,农村居民将大规模分化,农村将产生需要非农就业的劳动力。在大中城市就业吸纳能力有限的背景下,劳动力的就地转移无疑是有效的补充途径。另一方面,现代农业的发展必然形成农业产业集聚和产业集群,形成大量的非农就业岗位,从而可以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可见,以产业化和规模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农业有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其次,农村社区可以为城乡一体化均衡发展提供有效的发展平台。一方面,农村社区是按照城乡一体化规划构建的新型农村居住区域,打破了原有自然村庄的限制,形成一定规模的人口集聚,能够从根本上克服公共产品供给的门槛规模,从而使公共产品的供给具有可行性。另一方面,农村社区的发展和建设,有助于实现农民土地资产的资本化,增加农民的资产性收入,便于引导小规模农户从传统农业生产中逐步退出,从而有助于推进以规模化、产业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农业。

简而言之,在中原经济区区域发展战略下,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社区建设的融合,既保障了粮食生产与现代农业的发展,发挥了区域比较优势,又满足了为农村地区提供公共产品的门槛要求,有助于推进具有区域特色的城镇化进程,因而,形成了中原经济区城乡一体化的建设模式。这一模式的基本特点可概括为如下三点:

第一,农村社区是城乡一体化的可行方式之一。城乡二元的主要标志体现为公共产品供给的差别,但是,公共产品的供给又是以一定规模的需求为基础的,农村社区建设是满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最低规模门槛的有效模式。

第二,现代农业和粮食生产应成为农村社区化发展的产业基础。农村社区建设不是盲目的人口集聚,也不是单纯地发展农业产业园区或者构建类同于城市的产业结构,而是基于农业产业化基础上的人口集聚和劳动力转移。

第三,农村社区与现代农业的融合发展有助于激活农村土地的资产价值。土地资产不仅是土地资源价值的体现,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和社会制度设计的产物。由于公共产品的提供,农村社区居民的房产价值将被激活并显现,增加农民的土地资产,在此基础上,城乡土地统筹规划、农地流转、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等系列问题便可迎刃而解。5

(作者:河南农业大学教授)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702/7203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