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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急救车遇堵致伤者死亡引起的思考

2013年06月26日 14:02

 

【网络舆情案例】

编者按:一段3公里的路程,救护车却走了40分钟。虽然一路上遇堵鸣笛,却鲜有车避让,使伤者延误了最佳救援时间死亡。近几日来,有关“救命车”被堵、如何让出“生命通道”的话题在中国引发热议。详情请关注本期经典案例!

【事件介绍】

 

北京急救车遇堵鲜有避让 致伤者抢救不及时身亡

“从现场到医院不到3公里的路,足足走了40分钟!”这是120急救中心王医生2012年12月7日发的微博。王医生说,当晚6时许,田村北路一名年过五旬的骑车人不幸被轧成重伤。王医生随车抢救伤者的过程中,亲眼看到一路上鲜有车避让,眼睁睁地看着一个生命在她面前逝去。

一路堵车120司机满头大汗

这起车祸发生在田村北路东口。当晚5时58分,王医生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她看到,路上停着一辆罐车,罐车后方不到十米远的地上,侧卧着一名50多岁的伤者。伤者是在骑车时,不幸被罐车辗轧,造成开放性骨折,血肉模糊。

“快,赶紧抢救!”于是,王医生和同事立刻拿着抢救设备,扑上前去,对伤者展开了心肺复苏抢救。随即,她们将伤者抬上了救护车,决定赶往最近的武警总医院。

从现场到武警总医院最近的路线是从西向东走金沟河路,然后再由北向南走永定路,全程不过3公里。王医生在救护车的后车厢里,一边和同事抢救伤者,一边不停地催促司机:“快,再快一点。”

当时正值周五晚高峰,整条马路都被堵得水泄不通。虽然急救车一直响着警报,可是哪里走得动?王医生当时距离救护车司机最近,她清楚地看到,司机急得早就把外衣脱下来了,仍然满头大汗地说:“走不动啊!”

没车让道,伤者生命垂危

“咱走自行车道吧!”王医生看到前方的车辆对警笛无动于衷,于是建议救护车司机。就这样,救护车猛地一打轮,驶上了自行车道。可是,刚走了不过5米远,就遇到了违章停在自行车道上的机动车。就这样,救护车又得重新拐回机动车道。但是,后方的社会车辆却不让救护车拐回去!

“要不,咱逆行?”眼看着伤者的脉搏都快停了,每分钟呼吸只有两三次,王医生又冲司机嚷了一句。于是,救护车又试图越过马路中间的隔离带。可是,对面也全是车,简直“插翅难飞”!

警笛声伴随着“请您让一让”的广播声,救护车还是走不动!车内所有人都急得汗滴如雨,却又束手无策!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了!虽然一刻不停地在抢救,但病人的生命迹象却一点一点地在消失!

半小时后,王医生看到武警总医院就在前方不到300米处了,可这时救护车仍被堵在路上,纹丝不动!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王医生印象深刻。因为这是一路上,她一直期待的,却来得那么迟——有辆Volvo轿车在尝试骑到马路隔离带上失败后,猛地一打轮冲到了路西的便道上,让出了一条“生命通道”,让救护车先行通过。

赶到医院,伤者不幸身亡

当晚6时40分,救护车终于停在了武警总医院的门口。让王医生和同事遗憾的是,此时病人已经死亡。王医生顿时觉得心里很难过。她说,这是她从业以来“最惨烈的一次抢救”。因为平时只要十分钟的路程,最终花了四五倍的时间,而一路上及时避让的车超不过4辆!

“作为医生,我为失去的生命而惋惜,作为公民,我很无奈。”王医生在微博里写出了心声,这条微博也得到了众多回应。另一位急救医生说,他出车时,除非遇到重病人才不得不拉警报。即使如此,有时非但没有人避让,甚至还会遭到谩骂。另一位网友老李唏嘘不已地说:“给自己留条活路啊!” 

 

调查显示,半数司机不给急救车让道

此前一项网络调查显示,遇到急救车不避让的私家车超过一半以上。有司机坦言,他并不是不想让,而是“以前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不知道该怎么让。前方有红灯,能闯吗?没有应急车道,又该让到哪去?因此违章了,会不会挨罚?”

据了解,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明确规定,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新加坡急救车装摄像头,不让道被拍后重罚

在国外,给急救车让路是“铁律”。在德国,任何车辆听到救护车的警笛声即使发生交通意外,也要尽力让出车道,如果发生拥堵,最里道的车就算冲上人行道也必须把道路让给救护车通过;在新加坡,救护车都装有摄像头,如果拍摄到哪辆车不给急救车让路,这辆车就将受到重罚。

【原因分析】

现场自行车道被占成“主凶”

7日晚间的40分钟,被王雨竹形容为“从业以来最惨烈的一次抢救”。

据王雨竹透露,当日,造成急救车“受阻”40分钟的最大因素,是社会车辆违规占道停车,“堵住”了本该被挪来当“应急通道”使用的自行车道。

7日17时58分,她接到120急救调度指挥中心的派车指令,地点位于北京西四环外的田村北路。“车到现场后我看到,一名中年女性侧卧在路旁,其下肢骨折、大面积撕伤,还伴有大出血和呕吐,可能颅脑也损伤了。”她检查后发现,伤者的意识已经丧失,大概每分钟只3~4次的呼吸,心率每分钟也只有20~30次,脉搏和血压几乎测不到。

“我们判断,伤者处于‘临终状态’,情况很紧急。”王雨竹立刻在急救车上给伤者做了心肺复苏等一系列抢救,并决定急速送往武警总医院。令她没想到的是,距急救现场全程不过3公里的医院,会变得如此漫长。

“当时是晚高峰,急救车行驶到金沟河路时堵住了。”王雨竹说。据北京急救中心介绍,急救车在护送危重病人时,在不影响交通安全情况下,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逆行、闯红灯、在应急车道或自行车道上行驶等,但当天,这些“一一行不通”。

“自行车道被占。”据王雨竹介绍,金沟河路只有“双向双车道”即每个方向仅一条机动车道,一条自行车道,没设专门的应急车道。

急救车自西向东行驶受阻后,只能选择驶上自行车道,“但自行车道上违章停放的社会车辆,成了最大阻碍。”急救车在自行车道上仅走了5米就被迫折返。

“我让了,你也过不去”

在走自行车道无果后,急救车曾尝试趁通过红绿灯时,越过马路中间的隔离带“逆行一段”,但没等急救车启动,马路对面的车已开了过来。急救车只好再次折返。此时,伤者的呼吸已减为每分钟2~3次。

王雨竹从业十余年,经历过大大小小的急救车受阻,但当时情况下,她表示,“急救者没有任何能超越社会车辆的手段。”即使当时救护车已启用了闪灯、警笛声和“请您让一让”的广播,但效果甚微。

王雨竹还证实,急救车虽然是特种车辆,但鸣笛开路并不常见。“堵车在北京司空见惯,急救车一般融在车流当中。只要急救医生判断患者的病情能控制,就不会开警报,只闪灯示意。一旦多种手段并用,一定是非常危急。”“当时伤者情况越来越危急,医护人员一直在后轿厢里全力抢救,即便请交警协助,警车也开不进来。”范达表示。

 

甚至有媒体曝出,在急救车从自行车道折返时,还发生了“后方的社会车辆不让急救车拐回”的情况。在距离武警总医院不到300米的地方,急救车仍被堵在路上。最后,一辆轿车在武警总医院门前把车冲到了便道上,才给急救车让出一条“生命通道”,但为时已晚。

“当时,急救车上的设备、药品是齐备的,若能及早赶到医院,伤者的生命有可能得到挽救,但很多因素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其中之一就是一部分车主觉得‘我让了你也过不去’。”王雨竹提出,当时自行车道上并非“停满了车”,在有空隙的地方,如果机动车道上的社会车辆能避让,急救车依然有努力空间。

有统计称,当时一路上及时避让的车超不过4辆,王雨竹虽然不能证实这一说法,“但避让急救车应该是个集体行为,仅一两辆车避让的效果。若是所有的车主都能自觉地避让出一点点,排列下来会有一个集聚效益,最终形成一条‘生命通道’”。

谁来教教大家怎么避让

如何让急救车一路上不再受阻?“类似现象之前发生过,但王雨竹医生的微博,终于让社会及时关注到了这个问题。”范达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有多位专家指出,“应当让行”因规定得太模糊而常遭“执行难”。不避让怎么办?怎么罚?“至少,我没听说过因为不避让急救车受罚的,如果法律落实起来是一纸空文,车主一定会心存侥幸,毕竟法不责众。”有网民这样慨叹。

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为解决上述问题,北京市卫生局正在着手起草《北京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据悉,条例中拟规定:“如果急救车辆正在紧急救援、转运危重症患者,应享有道路通行优先权,社会车辆拒不让行的将受到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如病患死亡,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但范达表示,立法惩处是一方面,制订并向公众普及避让急救车的方法,教百姓如何“合法避让”同样重要。

他表示,德国相关法律中规定了“具体让道”的方法就值得借鉴。“即任何车辆听到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急救车的鸣笛声都必须让道,左车道的车往左靠,右车道的车往右靠,以空出一条‘应急道’。而且这种避让理念是‘协作停靠’而非‘各自躲开’,也就相对较少会涉及闯红灯等违规问题。”范达说。“公民意识的提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现阶段让避让变得更有操作性可能是第一步。”

北京一急救车被堵致伤者亡引发热议

一段3公里的路程,救护车却走了40分钟。虽然一路上遇堵鸣笛,却鲜有车避让,使伤者延误了最佳救援时间死亡。近几日来,有关“救命车”被堵、如何让出“生命通道”的话题在中国引发热议。

对于北京交通“要命的拥堵”,很多特种车司机都有体会。北京急救中心司机王雅东说,北京的交通路况自2008年后愈发拥堵。“尤其是早晚高峰时段,拥堵、社会车辆不让路或者没法让、应急车道挤满社会车辆、自行车道违法停机动车等都是影响急救车通行的因素。”

消防车同样遭遇堵车困局。北京市公安消防局西直门消防中队中队长张永说,早晚高峰出警时被堵在路上“太正常了”。但在火灾扑救中,有时候耽误5分钟就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工程系副教授高万云说,应急车道在国外是生命线,没有车辆会占用,而国内只要堵车,应急车道里也停满车,这实际与堵塞急救车、消防车是一个性质的问题,同样应该处罚。

记者在采访时,很多人表示遇到特种车肯定会让,但不知道怎么让路。王雨竹也坦言,“就在事故发生的当天晚上,有一辆轿车为了避让我们竟然冲到便道上,差点造成翻车。”

北京急救中心副主任范达说,立法惩处不避让的急救车是一方面,制订并向公众普及避让急救车的方法,教人们如何“合法避让”同样重要。

出租车司机王宏奎表示,路上车本来就很多,很多时候不是不愿意让路,而是怕由此引发交通违法甚至事故,比如遇红灯避让时闯灯压线怎么算?

此外,还有人提出,不避让的行为是因为某些特种车辆滥用警笛,利用特权办私事。专家表示,特种车不执行任务时不应享受特权,滥用特权要受到严厉惩罚。

王雨竹说,若没人避让急救车辆,最终受害的还是大家。“今天我们挤占别人的‘生命通道’,明天当我们的‘生命通道’被别人挤占,是否会悔不当初?

虽然急救车一直响着警报,可是救护车面对着上下左右无数车的包围,简直是寸步难行,警笛声不停的响着,但是救护车还是走不动!时间不停的流逝,伤者的生命迹象一点一点的消失!终于在半小时后,有一辆车让出了“生命通道”,让救护车先行通过。而赶到医院的时候,伤者已不幸身亡了。

众悲痛

参与抢救的王医生在微博里写出了他的心声“作为医生,我为失去的生命而惋惜,作为公民,我很无奈。”同为医疗行业的工作者,北京圣贝口腔负责人表示,这样的悲剧实在是令人唏嘘,为失去的生命感到痛惜,无奈。一条鲜活的生命由于鲜有车辆让行而失去了他宝贵的生命,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悲痛更是无限的深思。一边是抢救生命的十万火急,一边是大家的普通下班高峰,可能大多数人会痛骂这些私家车车主无人性,不让道。可这真的是那些私家车车主的过错吗?!

 

 

谁之过?

众所周知,在我国有存在着部分车辆滥用特权的情况,开警灯拉警报为自己的私事报横冲直撞,随意更换车道,乱停乱放。已使众多民众寒了心,当见到开警灯拉警报的车辆,基本上有种“狼来了”的心态,失去了对特权车的信任,甚至产生了故意不配合的心理。

其次,据网上调查发现,很多私家车车主表示,并不是不想让道,而是正值周五下班高峰期,根本是无道可让。还有的司机坦言“以前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不知道该怎么让。前方有红灯,能闯吗?没有应急车道,又该让到哪去?因此违章了,会不会挨罚?”显然人们的交通制度有着强烈的“敬畏”心理,主要是由于一旦被罚,而遭到的惩罚强度是非常大的,让人们产生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我意识。

此外,我国的交通法存在着一定的法律盲点,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表示各种急救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应当”这个词可以说是让人们自由选择,全靠人的自觉性,这个规定让很多人容易模糊不清。

给自己留条活路!

北京圣贝口腔负责人表示,政府首先在法律上就必须得加以完善,严格规定,避免出现盲点,对于在特殊情况下让道的违章车辆免于处罚;也要加紧对公车私用者的打击力度,规范使用。其次要加大对驾驶员的道德教育,就如有些网友说的“为自己留条活路”。只有多方入手,才能避免出现这样的悲剧。生命只有一次,不会重来,堵车可以等,急救却无法等待!希望大家能够珍惜生命,对社会多一份关怀!多一份责任感!

【启示与思考】

三公里的急救路,足足走了40分钟,导致一位处于“临终状态”车祸伤者在到达医院之前就停止了呼吸。原因是路上鲜有车辆避让。

这件发生在北京的不幸事件,成为过去几天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政府有关部门也迅速在会商解决方案,比如遇到急救车辆,交警予以开道。比如,酝酿为急救立法,阻碍急救车通行的车主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相信,经过媒体的关注和呼吁,急救车在道路上的处境会有所改观。但是,如果期待一个更为脱胎换骨的改观,不可谓不任重而道远。事实上,保持急救车在抢救危重患者时可以畅通无阻,是一个系统工程,这里面既要有“三把火”,也要有“细水长流”。

司机的素质高低,并不是在驾校加强考试内容就能够决定的,说到底,这是一个国民素质和教育问题,从家庭、学校,到社会,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司机的文明程度。道之以政,齐之以礼,民有耻且格。对司机的教育要加强,但绝非一日之功,其根子在于公民教育的普及和成熟。

然而,在这教育之中,又存在相互影响的自律问题。我们要求司机文明驾驶,要懂得礼让其他有紧急状况的车辆。这样的自觉和自律,需要的是正能量的不断鼓励,而不能是负能量的持续侵蚀。而这种负能量,就来自一些本应在危急时刻打闪灯响警报的车辆,在正常行驶的时候也“招摇过市”,这自然让司机们心存芥蒂。可见,自律是双向的,普通车主需要自律,该让就一定要让,而配置了闪灯警报的车辆,则不要将公器私用,将基于公共利益的特权私用。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对于阻碍急救车的行为,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都是重罚,因为这涉及到生命的挽救与否。重罚之下,必有守规矩的,因为人是理性的,趋利避害,当成本高企,而收益无多,自然会依法办事。酒驾入刑就是一个例子,面对升级的处罚力度,很多人打消了侥幸的念头。为阻碍急救车通行立法也可以实现部分的立法初衷,使得人们根据法律来矫正自己的行为。

但法律也有自己的盲点,也有自己鞭长莫及的时候,当道路很拥挤,有的车主也许就不那么用心地腾位置,法律届时也面临着“法难责众”的尴尬之处。因此,在道德和法律之外,影响急救车快速通行的另一个因素则是道路本身的问题,这既涉及到道路建设的“硬件”,同样也涉及到道路规划的“软件”,当道路处于让无可让的境地时,再谆谆地道德教导,再严厉地法律惩戒,都将失去作用。

成熟的、真正的现代化其实就体现在这细节之中。让急救车畅行无阻,是一种建设的合力,既包括物质建设,也包括文化建设,只有我们的发展是一种包括了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才能实现细节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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