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重大事件专题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经验启示
探索村民自治新机制
2013年07月01日 13:59
2009年以来,舞阳县按中央提出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党领导下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要求,以“党建水平有效提升、经济实现科学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总体目标,以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修订村规民约为切入点,扎实开展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探索村民自治、善治、法治的农村工作治理新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关经验和做法先后在河南省委办公厅《综合与摘报》、《河南组工信息》、漯河市委办公室《内部参阅》、《漯河日报》等有关媒体刊发。
一、探索过程
舞阳县的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活动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9年9月-12月)为项目实施阶段。舞阳县紧紧抓住被确定为修订村规民约促进性别平等项目试点县的契机,在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和市妇联共同指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计生、民政、妇联、文化等部门配合推动,选择了孟寨、辛安、莲花3个乡镇5个两委班子团结、群众基础好的行政村作为先行试点村。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5个试点村先后对本村村规民约(草案)条款,逐条讨论,举手表决,最终都制订出一套符合本村实际、科学严谨的村规民约。第二阶段(2009年12月--2010年4月)为试点先行阶段。立足于解决村级民主政治建设中存在的组织不够健全、干群民主意识不够成熟、阵地不够坚固、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在深入总结5个试点村经验的基础上,以修订村规民约为切入点,以抓基层、打基础为目标,探索开展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工作。在全县14个乡镇选择33个不同类别的村作为试点村,先行一步,探索经验,为全面铺开打下了基础。第三阶段(2010年4月--至今)为全面推进阶段。把创建工作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个有效载体,确立了强组织夯实基础、强队伍提高素质、建阵地优化环境、建制度提供保证的工作思路,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此项工作。目前全县14个乡镇397个行政村有262个村已达到民主管理示范村标准。
二、主要做法
1、建章立制促创建。一是科学修订村规民约。把修订村规民约作为创建活动重要抓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参与,起草了涵盖经济发展、土地利用、计划生育、文明新风、人居环境、平安建设等方面内容的村规民约通稿。在制度制订审核过程中,积极开展“大走访”活动,把征求意见的过程当作发动群众、教育群众、统一思想、推动工作的过程。组织村民对村规民约草案进行反复讨论,广泛听取意见,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使制定出的村规民约真正体现村民自己的意愿,深深扎根于村民的脑海里,成为村里的“小宪法”。村规民约修订以后,利用村务公开栏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及时向群众公示,制成小册子发放到村民手中中,引导村民按章办事。二是健全配套制度。配套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依法治村规划》、《议事决策规则》、《村民大会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求,坚持用制度规范基层干部行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新村规民约的有效执行、村级民主管理的扎实推进提供制度保障。三是持续深化公开承诺活动。把公开承诺活动作为推动创建工作的保障,积极引导村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围绕新村规民约内容,立足本职岗位,通过大会、公示栏等公开进行承诺,并公示承诺内容,通过领导点评、干部评议、群众反馈等方式,对践诺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彰先启后,极大激发了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活力。
2、以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为关键点,健全组织促创建。一是深入实施“城乡党建一体化工程”。通过1+1结对模式,组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村党支部结成创建对子,采取组织联网、阵地联建、发展联姻、实事联办等形式,促进人才双向流动,实现资源共享,努力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促、共同提高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县直单位确定一名班子成员作为党建工作指导员,重点帮助村两委建章立制、完善阵地、推动发展。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共结成帮扶对子3200余个,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5000多个,帮助贫困党员选上致富项目220个。二是加强分类指导。按照“点上出经验、面上求突破、整体抓推进”的思路,因村制宜、分类指导,务求实效。对缺职或软弱涣散的村,采取回请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培育选拔退伍军人、返乡大学生等办法,调整配齐了19名村党支部书记和38名村干部;对工作打不开局面、发展思路不清晰的后进村,选派县直机关优秀党员和大学生干部到村任职,理清发展思路;对基础条件差,发展能力弱的后进村,协调县直有关职能部门,通过扶贫、道路、水利等项目给予倾斜,切实改善基础设施,增强发展后劲。三是健全配套组织。采取“1+N”模式进一步完善村级配套组织,“1”即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N”即建立红白理事会、妇女禁赌协会、新农村建设协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广大党员群众发挥作用有了新渠道,各类协会组织成为农民群众的代言人,也成为了村两委的“智囊团”。目前吴城镇北高村80%以上的在家村民成为了协会成员,尤其是该村的“五老协会”,通过经常性调解纠纷、倡树新风,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3、以加强宣传培训为着力点,优化队伍促创建。一是强化宣传培训。邀请省规划设计院专家和党校、司法、土地、民政等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士组成专家服务团,举办村民自治、土地利用、社会治安等政策法规、土地政策法规研讨班,分级、分层对全县1795名村两委干部进行轮训。在县电视台、政府网、党建网开辟 “民主管理村村行”专栏, 开通手机短信平台,印制《农村政策法规读本》,发放至试点村每家每户,并以党员中心户为单位组织学习。通过宣传培训,有效提升了村两委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党员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二是推进村干部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村级干部档案,设计制作内容包括任职经历、教育培训、奖惩情况于一体的村级干部信息化管理系统,准确掌握村级干部队伍情况,实现村级干部信息化动态管理。扎实落实“一定三有”政策,对符合任职年限条件的540名离任村支部书记落实了离任补贴;根据年底考核情况,对现任村干部兑现绩效工资,并适当提高工资标准,使农村干部工作有待遇,干好有前途,退岗有保障,有效激发了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4、以打造村级综合性服务场所为突破点,完善阵地促创建。以“标识统一、功能健全、管理规范、常态开放”为标准,扎实推进开放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按照“八室一场”(村“两委”办公室、党员活动室、信息服务室、远程教育室、图书阅览室、计生服务室、治安警务室、矛盾调解室、和谐广场)的标准进行规范设置,努力实现“九有三化”(“九有”即有党旗标识、有桌椅、有文件资料柜、有远程电教设备、有公开公示栏、有政策科普宣传栏、有科技文体图书、有墙体宣传标语、有体育健身器材;“三化”即室内外硬化、美化、绿化)。同时,有效整合村级卫生室、农村超市等资源,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逐步成为党员群众参政议政、民主管理、教育培训、文化娱乐的综合性活动场所。目前,全县已建成开放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183个。
三、初步成效
1、实现了村级事务管理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民主管理示范村的创建冲击了传统的人治观念,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以村规民约为核心的村级民主管理机制形成后,村里有了新“宪法”,村级组织和村民行为有了新规范,基层干部管理村级事务时必须依照村规民约等制度来处理,与群众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改变了过去我说你听、我压你服的做法,村级事务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得到极大的提升。许多村干部说:“现在干工作不一样了,实施都要进程序,大小都得讲规范,不能再凭经验、凭感觉来了。”
2、实现了新农村建设由政府“输血”到群众“造血”的转变。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把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全部交给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群众意志得到充分反映,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农村发展由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意识淡薄、组织化程度低下、个人利益至上的状况。在民主管理上由“幕后”走到“前台”,在民主决策上由“配角”转当“主角”,在建设管理上由“看客”变成“主人”,村民依照自己制定的发展议事规则,发挥着建设自己家园的智慧和创造力,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目前在全县出现了“争着要试点,抢着要指标,比着建新村”的喜人局面,有力促进了全县新农村建设的水平提升和整体推进。
3、实现了基层干群关系由疏远向融洽的转变。创建的过程逐渐成为基层干部学会运用民主管理机制开展工作的过程。通过健全民主制度和自治组织,既保障了村民的民主权利,又约束了村干部行使职权的任意性。村干部在与群众面对面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了解到了群众的所思所盼。在兑现承诺的实践中,强化了民本意识,逐步成为群众权利的保障者和实现者。广大群众在共享新农村建设成果的同时,也理解了干部,亲近了干部,干群关系变得日益融洽。
4、实现了基层组织建设由单项突破向全面推进的转变。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工作,探索把村级组织、队伍、阵地、制度四大建设整合成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全面提升了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水平。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村“两委”干部、自治组织成员得到密集培训,后进村得到整顿转化,公开承诺活动得到持续深化,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得到完善提升,城乡党建一体化工程得到有效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得到全面加强,为快速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四、几点思考
实践证明,开展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推动村级组织创先争优的一个有效载体,也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固本强基工程。
1、创建民主管理示范村是落实“三具两基一抓手”要求的有效载体。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只有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才有保证。就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际而言,抓基层、打基础必须健全基层组织、建强基层队伍,完善基本制度,落实基本保障。创建民主管理示范村为农村科学发展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制度,提供了村民学习议事的场所,汇集了方方面面的力量和智慧,实实在在解决了一些问题,促使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真正统一到促进和谐上来,把力量全部凝聚到加快发展上来,激发了群众活力,筑牢了发展根基,为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根本动力和支持。
2、创建民主管理示范村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力举措。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步伐随之加快,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也不断增强。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必须适应形势变化,规范民主管理程序、完善民主管理机制、健全民主管理阵地、提高民主管理素质,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起来,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开展创建民主管理示范村工作,从加强村级组织、队伍、阵地、制度四大建设入手,通过发动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管理的程序和步骤,建立一套比较完整的村级民主管理长效运行机制,约束村干部依法治村,按章办事,引导农村党员发挥作用、体现先进,教育群众对村干部及村级事务主动参与、行使权利监督,形成了推动农村发展的强大合力,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发挥了基层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的作用。
3、创建民主管理示范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应有之义。民主管理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制度保障。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民群众对发展农村经济、不断提高生活水平的要求日益强烈,对农村现有资源的科学规划、合理利用,以及建立公正透明的村务管理、收益分配机制的要求越来越高。只有使农民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才能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促使农民共同参与公共事务,自己创造自己的幸福美好生活,才能将上级意志转换为村民自觉行为,从而集聚力量,形成合力,从根本上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
责任编辑:葛立新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701/7204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