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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双面贪官”虚伪人生

2013年06月28日 16:09

 

【反腐倡廉案例】

编者按:有这样一群官员,他们向人们呈现了一种错乱的人生。一方面,他们或务实肯干,或业绩不菲,或声名颇佳,人们对其寄予厚望;另一方面,他们又利欲熏心,变质堕落,搞起腐败来也很有一套。我们称其为“双面贪官”。这些在“反腐”与“被反腐’之间游走的官员,其双面人生带给人们太多的思考。让我们共同关注本期经典案例。

【事件介绍】

 

“双面贪官”伪装的马甲

湖南湘潭原副市长受贿上百万落马 曾写反腐檄文  

湖南省湘潭市原副市长朱少中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的贿赂2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而据媒体报道,其曾在网上撰文痛斥“崇拜金钱,权力至上”,大谈特谈反腐的经验;父亲过世,更是公然在灵堂张贴“拒收礼金”的字条,并退回或上交礼金。

浙江纪委原书记王华元“贼喊作贼”

2009年8月,中共中央纪委对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王华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及亲属收受巨额钱款;违反规定,收受巨额礼金礼品;多次到境外赌博;生活腐化。东窗事发前两天王华元还在反腐倡廉大会上慷慨陈词:“公开是监督的前提,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深圳前市长许宗衡案宣判 贪20亿元将被判死刑

深圳市前市长许宗衡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18万余元,被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许宗衡“不飘浮、不做秀、不忽悠”的“为政宣言”,曾经叫得震天响。也曾大言不惭地对“圈内人”说,我在会上讲的是说给人听的,咱们该怎么干还怎么干。

原中山市长李启红获刑11年罚2000万

中山市前市长李启红入选2009“十大品牌市长”的“光辉事迹”,曾传播一时,引来媒体和群众的一片赞誉,到头来却因贪腐锒铛入狱。

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被判死缓

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在会上讲反腐倡廉振振有词,可一到晚上“就想过那种生活。

“双面贪官”现象值得警惕

时下,有不少贪官很善于、惯于“表演”:在台上、会上,他们大讲特讲反腐败的重要意义,而在台下、会后,则大行腐败之事。这些贪官讲起反贪反腐时头头是道,却在暗地里大搞以权谋私。他们在众人面前一脸严肃,正襟危坐,在人后却是另一副嘴脸。中纪委近年来公布的反腐“清单”上揭露的贪腐高官,无一不是如此。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曾大言不惭地对“圈内人”说,我在会上讲的是说给人听的,咱们该怎么干还怎么干。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在会上讲反腐倡廉振振有词,可一到晚上“就想过那种生活……”

贪官中,像许宗衡、周良洛这样玩弄骗术的“双面贪官”并不少见,成克杰、胡长清、李嘉廷、胡健学、李真、张二江、李纪周、李乘龙等,都是近年来被查处的台上装神台下变鬼的“两面人”。他们自认为所作所为天衣无缝,结果还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网上有句戏言:“带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它可能是鸟人”,话虽直白,却颇有道理,尤其是对贪官而言。被查处的贪官都是两张面孔做官,两只贪手捞钱的人,这些人最终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

“双面贪官”向人们呈现了一种错乱的人生。他们看上去务实肯干、业绩不菲、声名颇佳,但实质上利欲熏心、腐化堕落,在欲望的迷途上越滑越远,直至毁灭。

但是,也必须看到,少数演技高超的“双面人”,既能骗得清廉名声,又能大肆捞取好处,名利财色兼收。他们失去了最基本的信仰和党性,失去了最起码的良知,实乃社会渣滓。如此“双面人”愈多,对执政党的危害就越大。因为,“双面贪官”相对于那些明目张胆、肆无忌惮的贪官,更有隐蔽性、欺骗性,贪得更有“技术含量”,是一种高智商犯罪者。由于有伪装的迷惑,有“美名”的保护,这种人更易骗取人们的信任,其劣迹往往不容易暴露,常常能“边腐边升”,为祸日久,给党、国家和人民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一旦他们东窗事发,丑行大昭于天下,对党和政府形象的损害、对社会价值观的冲击,也是极其巨大的。

“双面贪官”之所以能成为一种现象,主要原因在于:监督制度未发挥应有的效力,权力运行没得到应有的规范,干部任用、管理制度还存在缺陷。一些监管部门甚至在有些贪官的问题已经暴露、群众举报不断的情况下,并未依法办事,果断处置,以致养痈遗患,加大了贪腐的危害。

所以,如何从制度层面根除“双面贪官”产生的土壤,及时发现、查处、惩治这样的害虫、蛀虫,已成反腐的重要课题。

 

“双面贪官”打了监管体制的脸

一边搞腐败一边反腐败,人前的“仁义道德”与背后的“男盗女娼”并行不悖,朱少中这手儿“左右互搏”玩的真是炉火纯青,完美地再一次为公众演绎了什么叫“双面贪官”。之所以说是再一次,是因为这些年公众见识了太多的“朱少中”。

那一串长长的名单无需再复述,我们只记得,每一个“双面贪官”的出现都伴随着一段反腐名言,让公众一遍遍地体味到又好气又好笑的滋味,从“想到广西还有100多万人没有脱贫,我这个当主席的是觉也睡不好呀!”的成克杰到大言不惭地对“圈内人”说“我在会上讲的是说给人听的,咱们该怎么干还怎么干”的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再到公开发表反腐檄文,痛斥“崇拜金钱,权力至上”的官场风气的朱少中,概莫能外。

“双面贪官”戏弄的是我们貌似严密的官员监督体制。要知道,朱少中的贪腐行为并非一朝一夕,但是愈演愈烈的贪腐行为却没能阻止他从2003年至2009年,仅仅用六七年的时间就从湘潭县委副书记升任湘潭市副市长。在朱少中落马之后再回望这样的升迁,公众固然会觉得不满,某些人恐怕也会感到脸红。与其说是贪官太狡猾、太会伪装,不如说是我们的干部任免、考察、监督制度太无力、太流于形式。

网上有句戏言,“带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它可能是鸟人;骑白马的也不一定是王子,他可能是唐僧。”同理,站在台上夸夸其谈大讲反腐的,也未必都是海瑞,这样简单的道理其实无需大家再多说,可遗憾的是,现实中对官员的监督却像个不长记性的孩子,被“双面贪官”耍了一次又一次,逼着民众一次又一次地给它提醒。

不要总是看官员说什么,而要看官员做什么。“双面贪官”不断地涌现恰恰是监管制度需要发力的信号。当然了,这话其实已经说了很多遍了,我们只希望有关部门别因为已经听习惯了而直接选择装听不见。毕竟,揪出“双面贪官”——讽刺意味明显的反腐言行曝光——公众追问监管体制漏洞——相关方面沉默——新的“双面贪官出现”……这样周而复始始而复周的闹剧早已经让公众失去了等待的耐心,天网恢恢却难以保证疏而不漏,监管的大网迟迟修补不好,总不能一直用“瞎猫碰见死耗子”来平息公众的不满吧?

用制度揭下“双面贪官”的画皮

其实,在近年来的反腐斗争中,类似许宗衡这样的“双面贪官”落马早已不是孤案。已经伏法的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一面打击犯罪,一面又充当黑社会保护伞;中山市市长李启红顶着“2009中国十大品牌市长”光环牟取私利;湖南省湘潭市前副市长朱少中“高调反腐、低调拿钱”;曾是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的浙江衢州市政协原主席郑樟林,搞起了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的“双料腐败”……

“双面贪官”向人们呈现了一种错乱的人生。一方面,他们或务实肯干,或业绩不菲,或声名颇佳,人们对其寄予厚望;另一方面,他们又利欲熏心,变质堕落,搞起腐败来也很有一套。其结局,无不在欲望的迷途上越滑越远,走向毁灭。

虽然在本质上是一丘之貉,但“双面贪官”相对于那些明目张胆、肆无忌惮的贪官,坏得更有隐蔽性,贪得更有“技术含量”,是一种“高智商犯罪”。由于有伪装的迷惑,有“美名”的保护,更骗取了不少人的信任,其劣迹往往不容易暴露,常常能闷声大发财,且边腐边升,为祸日久,为害巨烈,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而当他们一旦东窗事发,丑行大昭于天下,今昔对比,善恶反差,对党和政府形象的损害、对社会价值观的冲击,也是极其巨大的。

荀子说:“口言善,身行恶,国妖也。”建设法治社会,推进反腐败斗争,一定要清除“双面贪官”这类“国妖”。反思“双面贪官”存在土壤,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关制度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权力运行得不到应有的规范,公开透明的要求得不到保障,全方位监督难以落实。甚至在有些干部的问题已经暴露、出现了明显的“自我举报”的情况下,一些监督部门并未依法办事,果断处置,以致养痈遗患,放大了贪腐的危害。

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着重指出,要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治理“双面贪官”,既要完善监督制度体系,更要严格执行,加强问责,使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都落到实处,用制度的力量撕下“双面贪官”的画皮,铲除“双面贪官”生存的土壤,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

 

【启示与思考】

有这样一群官员,他们向人们呈现了一种错乱的人生。一方面,他们或务实肯干,或业绩不菲,或声名颇佳,人们对其寄予厚望;另一方面,他们又利欲熏心,变质堕落,搞起腐败来也很有一套。我们称其为“双面贪官”。这些在“反腐”与“被反腐’之间游走的官员,其双面人生带给人们太多的思考。

反思“双面贪官”存在土壤,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关制度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权力运行得不到应有的规范,公开透明的要求得不到保障,全方位监督难以落实。

监督制度未发挥应有的效力,权力运行没得到应有的规范,干部任用和管理制度存在缺陷。一些监管部门甚至在有些贪官的问题已经暴露、群众举报不断的情况下,并未依法办事,果断处置,以致养痈遗患,加大了贪腐的危害。

“双面贪官”戏弄的是我们貌似严密的官员监督体制。在他们落马之后再回望其升迁历程,公众固然会觉得不满,某些人恐怕也会感到脸红。与其说是贪官太狡猾、太会伪装,不如说是我们的干部任免、考察、监督制度太无力、太流于形式。

贪官披上廉政画皮,首当其冲的原因是政治需要,为其仕途“保驾护航”。为了能够步步高升,贪官往往工作有一套,腐败有一套,在掩饰腐败方面更有一套。从各类案件分析,为了保住现有地位、利益、名誉,同时谋取更大的升迁,“玩双面”成了越来越多贪官的共同选择,而且手段也日趋多样,严厉打击“双面”官员,早日识破假象迫在眉睫。

一个贪官的落马,一方面暴露出权力监督的形同虚设和制度监督的形式主义,另一方面则反衬出一种不健康的、“躲猫猫”式的小团体生态。官员清廉不清廉,“圈内人”和“身边人”最清楚,所谓清廉的外表不过是皇帝的新装,被选择性地无视了。只有在利益不均衡的情况下,这种“上下勾结”、“左右同心”的群体生态才会被打破——因此,才有了“内讧出贪官”和“内部人举报出贪官”、“二奶捅出贪官”的纷纭乱象。

在某种意义上说,就以权谋私或者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而言,这本身就不是一种独立的个体行为,带有一定的群体联动色彩。高层权力的滥用如果离开下层权力的“捧场”和“配合”,成功的可能性不大。

想识破“双面贪官”的真面目,首先要把紧选人用人关。在考察和选任官员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使进入干部队伍的人起码在思想上要靠谱;坚持“功是功,过是过”的评判标准,一旦发现腐败问题,不管能力多强、贡献多大,都要采取“零容忍”态度,予以严肃处理。

其次,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和公众反腐机制,也势在必行。有专家指出,为了建立更加全面的监督体系,不仅要在检察、审计、信访、新闻媒体等单位设立廉政预情联系站,多渠道、全方位地收集与反腐倡廉有关的信息资料。同时也要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和参与,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对于“台上像孔繁森”的官员,我们不仅要听他在台上是怎么“说”的,更要听台下的群众是怎么“说”的,要最大限度地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制约作用,让“双面人”贪官在阳光下显形。

同时,建立健全制度反腐的保障机制也很重要,建立和完善主体清晰、责任明确、权力配置科学化的责任体系;建立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科学的考评体系和奖惩分明、准确到位的激励体系,才能保障制度反腐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不仅要设计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还要问计于民,让群众也参与到党的建设、舆论监督中来。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有建立全社会的监督平台,反腐面才会更大、力量才会更强。

更为重要的是,打蛇打七寸。作为反腐部门,思想教育固然必不可少,但更须瞄准“双面贪官”的软肋,有的放矢地重拳打击,只有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使我们的反腐机制不断“升级”,才能用群众的智慧、制度的力量、惩治的威力,撕下“双面贪官”的画皮,铲除“双面贪官”生存的土壤,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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