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典案例 网络纵横
【案例】南京地铁乞丐“月薪”过万引发的思考
2013年07月15日 09:10
【网络舆情案例】
编者按:今年乘客针对南京地铁的投诉,九成与乞讨有关。根据《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地铁内严禁乞讨,从2009年至今,地保办执法大队共处理乞讨行为10269起。地铁部门调查统计,80%都属于“职业乞讨”,这些乞讨者家庭并不贫困,现场检查他们的随身物品,曾发现有港澳通行证、护照、高档手机等。为何有此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详情请关注本期经典案例!
事件发展:
南京地铁乞丐“月薪”过万,你怎么看?
据南京地铁部门调查统计,80%的地铁乞丐都属于“职业乞讨”,这些乞讨者家庭并不贫困,现场检查他们的随身物品,曾发现有港澳通行证、护照、高档手机等。
这些职业乞讨者都是买票进站,成本只需2-4元钱,地铁有57个车站,80多列列车,以一号线为例,迈皋桥站到奥体中心,单趟半小时左右,每列车6节车厢。如果一节车厢能讨到2块钱,他一天“工作”8小时,一个月“工作”26天,月收入就是4992元,而且不用交税。
而经验丰富的乞丐,一天的收入能达到1000元以上,月薪过万的地铁乞丐多的是。这些乞讨者家庭并不贫困,现场检查他们的随身物品,曾发现有港澳通行证、护照、高档手机等。
地铁乞讨为啥屡禁不止?按照《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对于乞讨行为最高只能处罚100元,而大多行乞人员一天就可以收入四五百元,甚至上千元。
据介绍,地铁部门曾与公益组织合作,来帮助这些乞讨人员。但是在对他们进行调查时发现,其中80%的乞讨者家庭并不贫困,家中有劳动力,可以找份正当的工作。
微言大义:
中国新闻网:#小糟吐槽#【当最难就业年遭遇乞丐月入过万】一面是大学生毕业后饭碗难求,好不容易找个工作也是操着卖白粉的心拿着卖白菜的钱,一面是“职业乞丐”月入过万尽享豪宅名车甚至出国旅游。当年轻人们不再鄙视而开始羡慕职业乞丐的“不劳而获”,你有没有嗅到一丝危险的气息?
上海生活小灵通: 上海一个二号线的乞讨者之前也称自己每天可以讨到7、800元,家里房子都造好了……他们都是职业乞丐,收入远比写字楼普通白领高。建议大家不要去给他们钱,这样只会使得地铁乞讨越来越猖獗!
朵朵的多比:原来吧,遇见乞讨有零钱就放。一点而已,但若能让别人填点肚子,总是好的。后来职业乞丐曝光,零钱只给老弱残流浪艺人。再后来,利用拐卖儿童乞讨曝光,就只给残老者流浪艺人。再后来看到些老人,在路边卖手编蚱蜢,剪纸针线……无论他们是闲情还是生活所迫,我很尊重这种生活态度,零钱又要换地方了。
且慢渲染“丐帮南京分舵”成员的幸福生活
返港澳,有房两套,月薪破万,还是税后收入———看过“丐帮南京分舵”成员的幸福生活,相信很多人都要变得不淡定了。这群死骗子,个个装可怜,骗同情,没想到过得如此潇洒,从今往后休想从我这里骗走一个钢镚。
可以理解众人的这种心情,围观的冷漠,群体的麻木,原本就令这个社会很受伤,如今连乞丐都开始走“职业化”之路,怎能不让人失望和痛心?纵使如此,在此我还是想提醒一点,就算是各地乞讨者的情况都和南京地铁部门统计的差不多,有80%乞讨者属于“职业乞丐”,但是不要忘了还有20%乞讨者属于“非职业”。这部分人是真穷,真病,真的走投无路才沦落街头,靠乞讨为生,我们在揪住“职业乞丐”不放,围着人性阴暗面痛加斥责的时候,是不是也应该考虑到这部分“非职业”乞讨人员面临的生活窘迫呢?
不能一听见职业乞丐月薪破万,有房两套就立马坐不住了,以为普天之下所有的乞讨人员都是健全人扮瘸子,有钱人装孙子,天天跪在大街上骗钱,骗同情。遥想当年,秦琼卖马,杨志卖刀,英雄尚有落难时,何况一个个小人物。
只是希望不管是相关部门在对乞讨人员进行管理,还是普通人与他们面对面的时候,都不要不加辨别地一概给他们贴上“有钱的骗子”之类的标签,盲目地搞“一刀切”。最终还是要靠规范制度,加强立法,让“职业乞丐”领教到“生意”难做,最终统统“失业”,又要让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感受到社会的温情。
“高薪乞丐”公众的善心善为该如何面对
许多网友认为,这些“职业乞讨”者是在挥霍广大善士的爱心,如此带有欺骗性质的乞讨行为,有关部门应该进行强有力的打击,让善士的爱心真正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首先,应该让这些人不能乞讨。地铁部门成立巡查队伍,全天候对地铁列车车厢进行巡查。同时,利用监控设备,实时关注车厢,如发现乞讨人员,立即通知车上执法人员。当然,还要发挥群众的作用。6月1日起,南京地铁、南京地铁公安联合开展乞讨百日集中治理行动,希望市民能够通过微博、微信进行举报,同时承诺举报有奖。如接到市民举报且举报有效,将通知举报人领取免费乘车券作为奖励。这种举措就不错,能够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这样才能对乞讨进行强有力的打击。
其次,也要让这些人不敢乞讨。除了让这些人不能乞讨外,也应该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如发现“职业乞讨”,除没收乞讨所得之外,还要进行经济处罚。这样加大了处罚力度,才能让这些人不敢出来乞讨。
乞丐“月薪”过万,让我等辛辛苦苦的工薪族情何以堪?如果不加以整治,只会导致“职业乞讨”者越来越多,导致社会越来越乱,劳动观念越来越淡薄,这不是我们所希冀的。因此,地铁部门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彻底杜绝这种“乞讨”行为。
毫无疑问,这些乞丐是丐帮的杰出代表,堪为翘楚。他们的“优秀”颠覆了乞丐的形象,动摇了公众的善心,会让那些以乞讨为生的真乞丐们蒙冤而受池鱼之灾。“高薪乞丐”的“薪水”汇集的是公众的汗水,乞丐的套房则有房奴们的爱的奉献。当众人的善心善为实施后,却意外发现,接受施舍的却比施舍者富裕得多,个中感受恐非一个翻江倒海了得,一种难以名状的蒙骗蒙羞也会随之袭上心头,并心寒不已。公众的善心善良成就了一些乞丐的财富梦想,以至有些乞丐乐此不疲,并有“从一而终”的想法。这是社会的悲哀,长此以往,将啃噬公众的向善之心。对此,民众在施舍时也须擦亮眼睛,绝不能被他们的“乔装行乞”所蒙蔽,必要时揭开其画皮,让人们认识其丑恶嘴脸,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骗。而民政及相关部门也不可听之任之,对有劳动能力的要劝其“转岗”,而对于其中的“精英”则要坚决予以封杀,不可再任其招摇撞骗。如此,公众的善心善举才不会旁落无良乞丐的无耻腰囊。
当然,不可一叶障目,并非所有乞丐都活得如此滋润风光,一部分乃至一大部分都在凄风苦雨中挣扎。吃了上顿愁下顿,桥洞安身,街头露宿,也绝不在少数。因此,社会的善心不能灭,公众的善为也不可折。大家的乐善好施,可以为其撑起遮风挡雨的大伞,让其苦难的人生看到一线希望,使其感受到来自社会及他人给予的温暖。与此同时,民政及相关部门也不可袖手旁观,该救助的要救助。若囿于财力也无需灰心,即便超级发达的国家也有乞丐,因此乞丐肯定会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存在。关键是,政府、公众要尊重他们的生存权,为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让其有尊严地乞讨。
由此可见,对于乞丐也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加以甄别,并区别对待。对“冒牌”的,可嗤之以鼻,拂袖而去;而对确实需要帮助的,不妨停下你匆忙的脚步,弯下腰丢下一枚硬币,或送上一句温暖的话语。如此,我们的世界就会充满阳光,我们的社会就会温暖无比,乞丐的温饱也就会有所着落。
职业乞丐“月薪过万”戏弄社会公平
这其实于各地都是常见的城市“景观”。如何管理流浪乞讨者,之所以成为全国各城市的一大难题,就是因为大部分乞丐已经成为“职业乞丐”。《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大多数乞讨者不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就是因为把乞讨当做收入不错的“职业”,甚至当做致富的手段。
人们对乞讨者的施舍,大多是在社会保障一时无法解决其生存问题的情况下,帮其一时之需,救其一时之急。但是,“职业乞丐”中确无生存能力的只是极少数。对于“职业乞丐”,一时的生活困难,往往成为从此依靠施舍度日的理由。不少“职业乞丐”更是以自己的人格和尊严为代价,比如连扒带拽、死缠强要地恶劣乞讨,极大地亵渎和伤害了人们的同情心,使真正需要得到施舍的乞讨者反而因此得不到及时的帮助。
无疑,目前尤其需要对生活无着的乞讨者给予主动的救助,比如对老年、未成年、智障乞讨人员,应尽量护送他们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让他们免受街头流浪之苦。至于那些不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的“职业乞丐”,当然也要维护他们的乞讨权利,给他们以乞讨的自由,但这种自由也应纳入法治的轨道,并非绝对的自由,当他们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妨碍了城市交通,影响了市容市貌,其中有些乞丐的出格行为更是败坏了社会风气的时候,那么,对其乞讨行为进行一定的约束,比如设置限乞区,使行乞难以轻松“致富”,对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也是必要的。
显然,保障职业乞丐的自由,只是法律层面,而有句话说,“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如果并非确无生存能力,这样的乞讨,显然有悖公序良俗,通常总和好逸恶劳联系在一起,为人所不齿。无论如何,只有在社会公平的大前提下,行乞和施舍才有可能文明有序地进行,行乞人、施舍者还有其他的路人,各自的权益也才能得到保障,这样的社会秩序,才是公平合理的。
也许我们得接受职业乞丐存在
不只是中国,这即便是在西方发达国家,也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且,我们一时半会还“消灭”不了这个并不为人所喜见的职业。我们也许还是要承认这个事实。也只有在这种承认之下,我们才可以有后续的一些应对和管理措施。比如说有乘客会投诉这些地铁乞丐,那么我们要做的就是怎么去管理好这些“职业乞讨”。
曾经有一些城市,采取了种种措施想要让这些职业乞丐消失。可是我们想一下,即便是纽约、旧金山这些发达的、管理经验丰富的大城市,也没有办法让这些职业乞讨行为消失,我们是不是就一定有信心让一座城市再不见这些乞丐的身影呢?一个城市发展到一定程度,或许就应该有容忍这些乞讨行为的心量和胸怀。也许,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些乞讨行为也是一座城市发展的附属品。
“宜疏而不宜堵”——因为堵是堵不干净的,最多也只是把他们由城南堵到了城北,或者由这个城市堵到了那个城市。
黑镜头延伸
1.“身患重病”?装的!
一名女乞丐躺在地上,盖着被子,额头上覆着毛巾,看上去大病在身,边上还跪着一名女子,她说,“朋友病重,没钱治病了,需要大家帮助。”但让人吃惊的是,地保办工作人员一到跟前,“重病”女子就麻利地坐了起来,收拾行李走开了。
李斌(南京市地铁交通设施保护办公室第五中队中队长):乞讨人并没有生病,人一过去她就可以站起来,身体是健康的。
2.弹琴乞讨,盲人不盲
一位老人自称盲人,靠弹琴乞讨。可是,当执法人员快速走近他的时候,他自己站了起来,说了一声“对不起”就走了。
李斌:我们当时离他很远,大概有十米的距离,我们没有和他说话,他自己就站起来离开了,他并不是盲人,完全看得见。
3.揣着港澳通行证和护照
这是一张很年轻的面孔,腿部有残疾,用手代替腿,撑着向前走,手上还拿着个罐子,不停地晃着,硬币在里面发出哗啦啦的声音。可是让大家大跌眼镜的是,一检查他的随身物品,不仅有港澳通行证,还有护照。更夸张的是,面对执法人员,他爬起来“健步如飞”。
李斌:港澳通行证是一本旧的,已经换过一次了,就是说他香港去过好多回了。我们也做了调查,他家人和他自己都承认,家里面确实比较富裕,在南京是有房的,据他说有两套,一天不停地乞讨的话,收入大概在1000元。而且,他可以正常行走,就是有点跛。
【启示与思考】
一个乞丐,月收入过万,是刚毕业大学生平均薪酬的4倍,是北京市平均职工工资的2倍,这个数字让人震惊,乞丐可能比施舍者更有钱,这样的现象会造成公众对社会诚信的质疑,也会伤害公众的善意。在这一现象背后,我们应该反思的是整个社会价值观的扭曲,造成了部分人对尊严价值看得极低,把物质看得比尊严更重要。
乞丐原本是一些没有工作能力只能依靠乞讨为生的人,他们是一群弱势群体。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乞丐已被一些人“职业化”,乞讨成了他们发家致富的门道,他们利用人们的爱心、同情心不劳而获,甚至“月薪”过万,这绝不能是个冷笑话,他们给社会和谐造成了严重影响。
真假乞丐遍布全国让真正有困难的人失去了帮助。当乞讨变成了一种职业后,富人、穷人都在乞讨,人们就会真假难辨,也会让真正有困难的乞丐没有得到人们的及时救助,所以才会出现一些乞丐死在路边、垃圾桶等悲惨现象。乞丐们的各种伪装术让社会爱心慢慢退却。现在一些乞丐为了获得人们的同情和信任,不惜“重装出席”,道具可谓推陈出新,有的甚至不惜用年幼的孩子作为乞讨的工具,他们的伪装术可与国际演艺接轨。他们只需要凭借着他们的一身行头就可以轻松“月薪过万”,坐享其成、不劳而获,破坏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破坏了人们对社会的信任,让人们产生了“逢丐必假”的思想,让社会爱心慢慢退却。
何止是南京,何止是地铁?可能很多人都会感同身受,马路上时常会有乞讨者伸手要钱,只要不给钱或者用头撞车窗,或者干脆就赖到车上;也能看到有的乞讨者乞讨时可怜兮兮,乞讨完健步如飞离开。乞讨乱象让人们的爱心一次次在这种带着逼迫式捐赠的事实面前变得越发矛盾,不捐吧,可能很多乞讨者确实是生活困难,确实需要帮助,捐的话,很容易肥了一些靠欺骗爱心而谋取利益的人群。这种困局困扰着很多人,也困扰着管理部门。
乞讨变成“欺讨”其监管不能成为盲点。首先需要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用制度约束人们的各种欺骗行为;同时必须加大“欺讨”处罚成本,让他们为自己的欺骗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最后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打破乞丐这一职业行当,断绝他们的收入来源,把爱心通过正常机构和途径献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相关部门应该反思,有所作为,对“真乞丐”应建立保障机制,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但对于“伪乞丐”相关部门应积极协作,加强宣传,要让民众在现实中遇到问题既有辨别能力,更具有处事的能力,使乞丐的“诈欺游戏”慢慢淡出我们的视线.
欢迎继续关注经典案例。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责任编辑:蔡畅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715/7227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