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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历史上的反特权

2013年07月15日 09:21

 

产生于传统社会的不受法律和制度约束的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与现代社会的民主、法治、平等的治理理念格格不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不少论著均主张反特权。《共产党宣言》中一个重要思想即无产阶级要消灭包括无产阶级自身在内的一切阶级及其特权,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反杜林论》中主张无产阶级不仅要消灭阶级特权,而且要消灭阶级本身。列宁则反对一切形式的特权,提出要“同一切特权作不调和的斗争”。 以马列主义为指导创建的中国共产党继承了反特权的传统。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中共都强调反特权,不同时期反特权的侧重也有所不同。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反特权重求平等和反官僚主义

革命初期,中国共产党反特权的主要体现是追求平等。经过“五四”新文化运动洗礼而于1921年成立的中国共产党,主张“创造一个新社会”,在这个“新社会”里无阶级压迫且众生平等。1922年中共二大宣言明确提及“废除一切束缚女子的法律,女子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教育上一律亨〔享〕受平等权利”。这个时期,共产党特别主张平等,干部不搞特殊化,上下级也讲平等。当时,开党的会议,与会人员常为一个问题争论得面红耳赤,党代表可以和党的总书记相互讨论交流。1927年,毛泽东在江西永新县领导的“三湾改编”,建立起士兵委员会的民主制度,实行官兵平等,经济公平,破除了旧军雇佣关系。当时,党员干部没有特权,秉持的革命理念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打仗要冲锋在前,做事要成为表率和模范。

根据地时期,局部执政的共产党员干部开始出现官僚主义现象。1933年9月,中央成立了中央党务委员会,其职责之一是“检查违反党的总路线的各种不正确倾向及官僚主义、腐化现象等,并与之作无情斗争”。在贯彻精兵简政政策和整风运动中,陕甘宁边区政府全盘检查政府工作,痛批官僚主义,并配合以组织措施加以克服。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明确要求广大干部坚持“三个反对和三个树立”,即反对官僚主义的忘本意识,树立为广大群众办事的群众观念和战争观念;反对官僚主义的统治权威思想,树立新民主主义的平等思想;反对个人主义、本位主义,树立集体主义的整体观念。针对一些干部欺压百姓以及在“反奸清算”中多得经济利益的现象,1942年在太行区干部中开展了反“新贵”斗争。1943年,又开展了反特殊化、反“蜕化”斗争。

延安被称为革命圣地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干部和群众之间是平等和谐关系,干部上下级之间也注重平等。高级干部生活清贫,能与群众打成一片,没有任何特权。毛泽东在1942年曾指出,“共产党的唯一任务,就在团结全体人民,奋不顾身地向前战斗,推翻民族敌人,为民族与人民谋利益,绝无私利可言。”(《毛泽东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95页)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党内更是形成了纪律严明、作风民主、职位不论高低都比较平等的优良作风。曾任美国驻中国大使的司徒雷登在《在华五十年》(海南出版社2010年版)这本书中写道,“与国民党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共产党方面禁绝了渎职现象,促使官员和群众融洽相处,党、军的纪律原则简单务实,而且贯彻得十分得力”,“能够做到这个份上,可不简单”。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共反特权主要是反官僚主义

1949年10月以后,取得全国执政地位的中共比较注意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当时的特权主要表现为官僚主义作风,因此这个阶段反特权主要体现为反官僚主义。

刘少奇在1956年11月6日举行的八届二中全会上提出,“无论如何也不要脱离劳动工农群众”,“如果我们不注意的话”,在我们党内也可能产生一个“新的贵族阶层。”毛泽东在会议总结讲话中也强调,“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如何防止这种现象出现呢?刘少奇认为要提起注意,规定一些必要的制度,“使我们这个国家发展下去将来不至于产生一种特殊阶层,站在人民头上,脱离人民。”这些必要的制度,一是在干部中间用整风的办法进行教育,批判特权思想、站在人民头上的思想、社会沙文主义的思想、主观主义和革命主义的思想、官僚主义思想;二是要加强人民群众对领导机关的监督,定出一种群众监督的制度,使我们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员接近人民群众。

1957年上半年,中共发动了整风运动。反对官僚主义是整风运动的重要内容,实际上就是通过整风来反对特权。1957年5月1日,《人民日报》公开发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这个指示明确规定了整风的目的、要求和方法,指出:“现在,我们的国家已经从革命的时期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时期。”“但是,党内有许多同志,并不了解或者不很了解这种新情况和党的新任务。同时,又因为党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处在执政的地位,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有许多同志就容易采取单纯的行政命令的办法去处理问题,而有一部分立场不坚定的分子,就容易沾染旧社会国民党作风的残余,形成一种特权思想,甚至用打击、压迫的方法对待群众。几年以来,在我们党内,脱离群众和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有了新的滋长。”因此,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党范围内进行整风,既是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也是从现实出发防止脱离群众的特权行为出现。

 

在1958年党的八大二次会议上,毛泽东还指出:“因为我们有些干部是老子天下第一,看不起人,靠资格吃饭,做了官,特别是做了大官,就不愿意以普通劳动者的姿态出现。这是一种很恶劣的现象。如果大多数的干部能够以普通劳动者的姿态出现,那末这少数干部就会被孤立,就可以改变官僚主义的习气。”(《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78页)当时,党和国家领导人都十分注意用权、管权,避免特权行为出现。刘少奇廉洁奉公,严格要求家属子女,不准家人使用组织上配备的专车。周恩来也要求身边的家属不能有任何特权思想,更不能谋求特殊照顾。邓小平严格要求孩子,在上寄宿学校时,每星期都要自己坐公共汽车往返于郊区的学校和中南海的家。(邓林:《我的父亲邓小平》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5页)高级干部的以身作则对于匡正党风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一段时期内,特权思想没有市场。

存在官僚制和等级制,就容易出现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毛泽东晚年想了很多办法来反特权。除了1957年发动的全党整风外,在20世纪60年代还发动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持续十年的“文化大革命”。这些运动的一个目的就是通过群众运动的方式,让群众起来监督政府,来避免出现特权阶层。可惜的是,没有找到一条很好的反特权的路子。

三、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共反特权更注重制度和法治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中共认真总结“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惨痛教训,继续坚持反对特权。这个阶段,反特权重点是反对特殊化,与以往不同,这个阶段反特权更加注重制度和法治建设。

1979年9月,改革开放刚刚迈出脚步,中共中央就发出《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中发[1979]64号文件),这个指示批评了过去长期存在的轻视法制、有了政策就不要法律、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现象,明确提出各级党委领导人都不得把个人意见当作法律强令别人执行;党的各级组织,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都要带头遵守法律。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决不允许有不受法律约束的公民,决不允许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取消各级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中央64号文件有利于树立法治的权威,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走向新阶段的重要标志,是制约特权的重要步骤。同年11月,中央通过了《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规定的重点就是反对高级干部的特殊化。这个规定指出,“我们党的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一向具有艰苦朴素、与人民同甘共苦的优良传统。这是我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革命和建设胜利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由于封建特权思想和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特别是林彪、‘四人帮’的破坏和毒害,党内有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求私利,生活特殊,影响恶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使党的威信受到损害”,“为此,本着既反对领导干部生活特殊,又反对平均主义的原则,根据国家经济情况并保证工作需要,对中央机关、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的高级干部生活待遇”,作若干规定,就宿舍、房租、水电费、家具和生活用品、交通工具、生活用品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强调“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高级干部应自觉遵守。今后凡违反规定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错误严重,情节恶劣的,应给予纪律处分”。

1979年11月2日,邓小平在向党内高级干部讲话时指出,“最近一个时期,人民群众当中主要议论之一,就是反对干部特殊化。要讲特殊化,恐怕首先表现在高级干部身上”,“有些人特殊化比较厉害”,“应该看到,这不单是一个党风问题,而且形成了一种社会风气,成了一个社会问题”,“人民群众反对特殊化,下面干部反对特殊化,首先是对着我们这些高级干部的”(《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17页)。邓小平在1980年还指出反对特殊化是一场严肃的斗争;“特殊化不只是部分高级干部,各级都有,各个部门都有。总之,我们一些干部成了老爷就是了。我们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一定要努力恢复延安的光荣传统,努力学习周恩来等同志的榜样。”(同上,第260页)

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这篇著名讲话中,邓小平鲜明点出了反特权,把“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作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干部制度的主要弊端,指出我们今天所反对的特权,就是在法律和制度之外的权利。“当前,也还有一些干部,不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仆,而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权,特殊化,引起群众的不满,损害党的威信,如不坚决改正,势必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发生腐化。”(同上,第332页)

江泽民、胡锦涛等党的主要领导人也特别注意反对特权,经常提醒党的高级干部要记住手中掌握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不能为自己、为小团体谋私利。党的十八大前后提出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新一届党中央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这都是为了消减特权思想,减少特权行为。

这个阶段,党内规章制度逐渐健全,干部选任、监督等条例不断出台。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过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制约权力的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国家信息公开条例等一大批法律法规出台,还推行了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试点,这都是加强反特权制度和法制建设的表现。

当前,中国共产党党员数量已经超过8000万,成为名副其实的超大型执政党。作为执政者,中共不仅面临着市场经济、改革开放等种种考验,还面临着精神懈怠、消极腐败等各种危险,要成功应对挑战、化险为夷,带领全国人民顺利实现中国梦,必须从党的历史中汲取经验教训,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采取得力措施,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作者: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副教授)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715/7227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