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 理论观点荟萃
重庆:深刻理解、切实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2013年07月17日 09:23原题:切实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这是站在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的全局高度,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充分认识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握新形势下推进协商民主的工作着力点,扎实有效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面临的重大任务。
深刻认识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里程碑意义
协商民主是相对于选举民主的一种民主形式,是协商主体通过自由平等的公共协商参与决策,其实质是实现社会成员有序的政治参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协商民主被赋予更为广泛的内涵,它把协调各方、有序参与、平等议事、凝聚共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和谐发展融为一体,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和有效性。党的十八大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在我国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必将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新境界。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建设“三三制民主政权”,就贯彻了协商民主的思想。在中国共产党不断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十八大将“协商民主”第一次正式写进了党的报告,第一次科学回答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属性,协商民主制度和机制的架构,协商民主的渠道、内容和目的,协商民主的基本原则,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制度中的地位以及人民政协实施协商民主的多种形式等重大问题,是迄今为止对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及其制度建设最全面最系统的概括。这是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对我国协商民主政治实践的理论升华和伟大创造。
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必将开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新局面。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推动作用。它有助于丰富民主实现形式,拓展社会成员有序政治参与渠道,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和优势;有助于发扬民主作风,综合各方意见,达成社会共识,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使党和政府的决策更加符合实际、顺应民意;有助于推进民主监督,促进政务公开透明,制约行政权力膨胀,实现政治清明;有助于促进民主团结,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广泛地凝聚起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合力。
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必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从社会运行看,基于沟通行为理论的协商民主,具有构建常态化、多层次、可操作的协商对话机制的功能,有利于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健全的社会管理体制,从而沟通各方利益表达,平衡化解社会矛盾,争取公共利益最大化,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从社会成员个体看,协商民主能够培养良好的合作精神,如相互理解和相互尊重,妥协和节制,集体责任感和持续合作等等,从而大大提高社会的包容度、协调性,更好地建立社会信任,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必将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新实践。从我市实践看,以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重要作用为主渠道,在探索推进协商民主的具体形式和制度性规范方面已取得积极进展,如明确“三在前、三在先”原则,即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先协商后决策、先协商后通过、先协商后实施;形成“四位一体”协商格局,即全体会议全面协商、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主席会议重点协商、专委会对口协商。党的十八大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协商民主必将在我国兴起新一轮实践探索。
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必须与我国现实社会相适应
必须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需求。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看,近年来建言献策的积极性很高,提出的建议质量也很高,一线代表和委员非常踊跃。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推进,直接选举在农村普遍推广,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民主听证等活动普遍展开。这些情况表明,在新的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需求逐步增长。因此,发展协商民主,必须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需求相适应,要通过推进协商民主进一步健全民主的实现形式,并对社会各阶层群众的政治参与给予积极引导。
必须适应现代社会的多元化特征。在多元化的社会结构中,既有的利益表达机制和参与渠道已不够宽畅,这就需要发挥协商民主的作用,以平等对话、充分表达、理性讨论的方式解决各种问题。因此,发展协商民主,必须着眼多元社会的客观现实,妥善解决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差异和分歧,并将此作为开展协商民主的认识前提和发展动力。
必须适应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部署,伴随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一方面政府内部机构和运行机制必然发生新的变化,政府管理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另一方面,社会组织、民间机构会加快培育,这都会促进不同协商主体的形成和壮大。因此,发展协商民主,必须以全局性和前瞻性眼光,在实践中积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新形势,着眼发展,科学设计,使协商民主充分发挥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作用。
必须适应信息化时代的新要求。时下,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都更加注重吸纳网络民意,并通过网络公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因此,发展协商民主,需要面对网络社会的兴起,积极用好网络这个平台,推动协商民主更好地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
由此可见,协商民主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已经显示出与我国社会良好的契合性和旺盛的生命力。但是,作为一种健全的社会主义民主形式,一系列重要问题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解决。比如,如何进一步建立完善沟通社会各方、覆盖社会不同阶层和群体的协商民主机制;如何面向全社会充分体现协商主体的广泛代表性,确保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社会组织都有充分参与协商的权利;如何科学确立协商议题,及时抓住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事项进行协商并切实解决;如何从制度上保障协商成果落实见效,真正使协商结果落实到决策、决策执行、执行监督及反馈的全过程等,都是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面临的新课题。
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当前重在抓好“四个突出”
突出统筹协调,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应把协商民主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统筹安排,扎实推进,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推动我市协商民主有序开展。二要加强宣传引导。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第一次在党代会报告中出现,有必要对其内涵要义进行深入解读、广泛宣传,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全市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协商民主意识。三要加强多方联动。要从社会整体上认识协商民主的广泛性和适用性,把握各种类型、各个层次协商的要求,形成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工作联动,各方面工作相互衔接,增强全社会民主协商的合力。
突出渠道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重要作用。一要扩大人民政协包容性。合理设置界别,最大限度地吸纳社会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群体的代表,切实扩大协商面。二要促进政治协商规范化、程序化。完善人民政协开展协商民主的形式、内容和程序,进一步健全协商什么、与谁协商、怎样协商、协商成果运用和反馈等制度化、程序化体系,更好地推进协商民主发展。三要提高政协委员履职水平。继续推进政协自身制度建设,加强对政协委员推选过程的管理,完善委员产生方式,不断提高政协委员履职的素质能力。四要加强沟通联系。积极协作互动,促进人民政协的协商与国家政权机关的协商、党派团体的协商有机结合,与基层民主协商紧密联系,不断增强协商工作的实效。
突出协商主体建设,构建全社会参与的协商机制。一要培育引导社会组织。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积极培育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发展,通过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形成覆盖全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协商主体,使之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二要健全社会协商机制。进一步拓展社会沟通渠道,将协商工作纳入各级党政的常规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化机制,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类社会组织和群体,能够有序便捷通畅地开展协商,确保实现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
突出协商形式创新,增强协商实效。一要完善基层民主。在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要通过发展协商民主,进一步完善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有效形式,使基层民主更加健全完善。二要完善协商平台。在继续坚持议提案、听证会等协商方式的同时,进一步推进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并采取民主恳谈会、行业或社会组织座谈会、居民议事会等多种形式,搭建协商民主的广阔平台,更好地沟通各方意见。三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网上调查”,收集社会信息,广泛听取民情民意,推动协商民主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中共重庆市委研究室)
责任编辑:叶其英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717/7231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