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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惕人文关怀缺失的工时“双轨制”

2013年07月23日 15:07

 

【基层执政案例】

【事件介绍】

多地公务员夏季每天上班6小时 好福利令人咋舌

 

多地公务员夏季每天上班6小时——

工时缩短 工钱少拿吗?

7月17日,中国气象局发布全国夏季炎热城市情况,福州、重庆、杭州、海口成为“新四大火炉”。武汉虽已排除在“火炉”之外,但那里的公务员们似乎尤其怕热,政府机关也以“同志们中午回趟家太辛苦”为由,体贴地将办公时间早早缩短为每天6小时。

工作时间居然可以如此“没下限”,上班族们都惊呆了。面对空调房里“太热太辛苦”的公务员,动不动就得加班的大伙儿只能“又气又羡慕”。民众质疑,这种做法,于法规于情理说得通吗?既然工时都“缩水”了,工资是不是也少拿点儿?

追访

工作时间从6个半小时减少到6小时

夏日好福利令人咋舌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自7月2日至8月31日,江岸区政府机关下午工作时间由14:30-17:30调至15:00-17:30。如9月份持续高温,再酌情延长。”这份《关于调整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在网络广泛流传,由于上午的上班时间依旧是8:30-12:00,意味着江岸区公务员工作时间从6个半小时减少到6小时,如此“夏日好福利”令人咋舌。

据新华社消息,不只是江岸区,武汉市及城区民政、税务、卫生等多个政府部门均已开始执行新的夏季作息时间。

16日下午,记者致电武汉市政府,询问目前每日工作时间是否仍为6个小时?一位工作人员接听电话后表示,自己是借调人员,不是很清楚情况。记者又问,借调人员的上下班时间和其他员工不统一吗?对方没有回答,只说介绍一位“更了解情况”的工作人员。

“你不能盯着我问,你还是去问政府应急办吧。他们刚接受了央视的采访,有统一的说法和回应。”面对记者简单的询问,这位工作人员却显得相当谨慎。“可是你每天几点上下班,是不是工作6小时呢?”对方犹豫了一下说,“那还是原样,暂时我们是还没有接到再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而“6小时工作制”并非武汉独有,作家陆弃日前在微博上贴出江苏淮安市级机关夏季高温作息时间表,显示在7月16日至9月30日期间,工作时间为8:30-11:45;15:00-18:00,全天工作6小时15分钟,落款为“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当记者以普通市民的身份拨通淮安市人民政府的办公电话,询问是否已经开始启用此作息时间时,工作人员没有否认,但十分警觉地问,“你是哪个单位的?”

据人民网统计,江苏省13个地级市机关,夏季上班时间多为6至6.5小时,最短的为无锡5.5小时,最长的镇江也不超过7小时。

去年,最新《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实行,内有在高温天气(35℃以上)期间,“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的条款。但此处的“劳动者”特指“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在室内吹着空调办公的政府机关人员显然不符。

此外,《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写明,“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吐槽

公务员要缩短工作时间

得征求下纳税人的意见吧

“延后时间是因为3点前来办事的人少”、“不推迟到6点下班是为了错峰”……据媒体报道,武汉市江岸区一名公务员在回应公众疑问时,给出如上解释。

但似乎没谁愿意领“错峰”的“情”——在普通劳动者尚不能保证加班拿到加班费、高温作业有高温补贴;在环卫工人、建筑工人等户外长时间工作人员中暑事件频发的现实背景下,公认办公环境最好、上下班最准时、休假机制最健全的公务员群体对自身照料得如此“无微不至”,引发议论纷纷。

李菁(武汉市民,周一下午在湖北省教育厅等待近两小时):我中午十二点半左右出门,去教育厅拿海外学历认证,一点多到的。办学历认证的窗口在教育厅大楼外面,门锁着。我在门口看到下午两点半开始办公,就跑到一楼大厅去等。结果在大厅又看到电子公告牌显示,调整到下午三点才上班。

起先我就坐在大厅里等,可时间太长很无聊,后来就跑到旁边蛋糕店里吃东西、喝水,感觉很烦躁。快三点的时候,差不多有三四十人在等。

之前了解过他们早晚的工作时间,但不知道午休要那么久。我本来是打算一天办两件事儿的,学历认证去了就能拿,再去办港澳通行证。结果下午三点才开门,时间上怎么算也来不及,一天就只能干这一件事了。

他们下午上班那么晚,对我们来说相当不方便。对他们来说,我也不明白到底方便在哪儿。是方便那些四五十岁习惯睡午觉的人吗?一般职员,尤其是80后,中午三个小时能干什么呢?不上班也没什么事情可做呀!

程成(武汉市民,去汉南区人社局办事,等待约半小时):周一我去汉南区人社局办自由职业的社保,我知道中午不能去政府部门办事,已经去得很晚了,两点多才到,结果发现人社局的玻璃门上贴着红字,办公时间是8:30-12:00;15:00-17:30。我的天啊,午休三个小时,真是太低估他们了!

除了我之外还有将近10个人吧,大家都站在玻璃门外等着。服务大厅上面有突出来的屋檐,能稍微遮点太阳。但气温有30多摄氏度,我就算是来得晚的了,等了大概半个小时,热冒烟了。

因为天气影响工作,这说不通啊,公务员又不是露天办公的。不然大风大雨大雪都少上班,三伏三九直接带薪休假得了。而且公务员的工资是纳税人发的,能不能缩短工作时间也得征求一下群众意见吧,时间“缩水”了,工资是不是也少拿点儿?五点钟出去,太阳还在头上,不如干脆呆到八点,凉凉快快地走。

较真

自行缩短工作时间本质跟公款吃喝一样 是一种腐败

夏季炎热,调整作息时间并非不可理解。有媒体报道,近来湖北省直机关同样调整了作息时间。但与武汉市不同,湖北省政府下午下班时间由17:30顺延至18:00,工作时间总量没有变化。

湖北省直机关的“顺延”被视作“正面教材”,更凸显擅自缩短工作时间的政府部门行为不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周孝正直言,“自行缩短工作时间其实是以权谋私,是不正之风。这样的做法本质上跟公款吃喝一样,是一种腐败。”

熊文钊(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与行政法方向):如果只是往后顺延,保证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40小时,那无可厚非,毕竟武汉等地夏天确实太热,适当调整可能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但如果是缩短工作时间,那就有点问题了。

像政务大厅等服务窗口的工作时间应当考虑接受服务的相对人的利益,照顾到老百姓的方便。中午不适宜长时间休息,可以参照银行等商业机构,采取轮班的方式来保证服务。另外,夏天中午太热,早上天气相对凉快一些,也可以考虑提早上午的上班时间,保证每天工作的总时长不变。

任进(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宪法与行政法方向,编著有《国家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等):一些地方政府缩短工时的做法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而1995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明确要求,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个规定适用于包括公务员在内的所有职工,全国各地都要据此执行。国务院并没有授权地方政府可以在1995年这个规定之外,自行修改工时制度。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里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前些年,广东曾经想要调整休假安排,将“五一”黄金周调休放假7天。结果国务院办公厅很快就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国家法定假日的规定,不得擅自调假、自行安排。同样道理,地方政府自行缩短工时也是不合规定的。

这样的做法也不合理,政府机关缩短工时势必会对行政相对人办事造成不便。如果因为政府机关执行这样不合法的规定,造成相对人权益受损,那么相对人有权针对某一项具体行政行为,到法院起诉相应的政府机关。法院在审理时,会根据《公务员法》和1995年的国务院规定,而不会根据地方政府不合法的规定来判案。

与此同时,对于这样不合法也不合理的做法,地方人大常委会或上级政府应当责令整改。

“高温减少上班时间”就是作风问题

夏季高温减少上班时间,这不是哪个单位组织纪律性不强,而是区政府统一布置的。对此,我们有三问:

一问,高温为什么要减少上班时间?如果人力配置比较科学,单位的工作任务和人员编制、工作时间应该是配备的。现在,当高温来到时机关减少工作时间,是因为高温时期工作任务减少?这不可能。因为上级不会因为高温而少安排任务,老百姓找官员办事,也不会因为高温而不找。因此,高温减少上班时间,或者是耽误工作;如果不耽误工作,那就说明原来就是编制过多,人浮于事,因此在任务不变、编制不变的情况下,才可能减少工作时间。换句话说,可以减少工作时间的单位,如果工作时间不变,就可以减少相应的编制。所以,当工作时间由8小时减少到6小时的单位,就可以把编制由8个人压缩到6个人。是不是这个道理?

二问,减少工作时间,工资减不减?本来,作为国家机关的公职人员,其实行的是定时工作制,就是每天工作8小时。应该说,公务员的现行工资标准就是建立在8小时工作制的基础上。当工作时间由8小时减少为6小时之后,根据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他们的工资是否也要同步减少?如果工资不减少,就是“少劳多得”,在工作时偷工减料。

三问,谁有权让公务员减少上班时间?应该说,公务员每天上班8小时是《劳动法》的规定,政府应该带头执行法律。现在,由上级政府办公室发出一个通知,就能让下面的公务员少干活,照拿钱,政府有这个权力吗?他们自己决定自己少干活,却连作为主人的纳税人都不知道,这简直是官员利用权力为自己谋私利,属于权力自肥,是违法的。在空调下工作的官员都因为高温少上班了,在太阳下工作的建筑工、环卫工,岂不是一天只能在大早工作4小时?高温季节,真的需要让这些公务员去为环卫工顶岗,其中又特别是城管局的官员,他们自己高温少上班,有没有考虑环卫工怎么办。请问,政府办公室发出的高温减少上班时间的通知,有没有经过法制部门“体检”?

不是要反对贪图享乐之风吗?这正是一个靶子。

公务员每天上班6小时只因太热太辛苦?

“8小时工作制”到了武汉公务员这里变成了“6小时工作制”,并且还专门为此发了通知。似乎没有人考虑这会给当地群众带来什么不便。如果群众按照正常的工作时间去机关办事,一不小心就会扑个空,不仅跑了空腿、浪费了时间,有时还可能误了大事。

武汉公务员实施“6小时工作制”的理由也非常好笑。难道公务员夏天“太热太辛苦”,其他劳动者就不热不辛苦?为什么普通工人和其他上班族没有减少工作时间,此等“好事”只让公务员享受?这显然说不通。依我看,所谓的“6小时工作制”根本就是没将群众利益放在心上的表现。遵守工作时间是最基本的工作纪律,某些地方的公务员怎么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对这样的公务员,谁还奢望他们能够多么公而忘私、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

政府竟然擅自缩短公务员的工作时间,令人吃惊。现在某些地方政府和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和责任感实在令人不敢恭维。在很多企业的员工仍要“被加班”甚至连加班工资都拿不到的情况下,武汉公务员的“6小时工作制”又怎能不让人心生感慨。还是当公务员好啊!也许,看了这则消息,很多人都更坚定了考公务员的决心。

其实,何止是“太热太辛苦”呢,某些地方公务员“偷懒”的理由没有最雷,只有更雷。曾经有媒体曝光,重庆城口县机关原本规定下午下班时间为6时,但该县所有的机关部门却一律在下午5时30分左右就提前下班了,这已经成了一种惯例。城口县政府有关人士的解释是:城口天黑得早,很多干部家中有孩子读书,晚上要上晚自习,早点下班是回去给孩子做饭。城口天黑得早,难道说其它县、市天都黑得晚?城口县干部家里有上学的孩子,别人家里就没有孩子?

公务员有多少“偷懒”的理由,我孤陋寡闻,举不出太多的例子。但很显然,那些牵强附会的理由都无法令人信服,徒增笑料耳。一项调查显示,各地公务员上班时长普遍不足8小时。一直以来,“8小时工作制”深入人心,被大多数人奉为圭臬。可现实却让我们惊讶:原来一些地方的做法并非特例,公务员每天上班时间不足8小时在全国属于普遍现象!

经过媒体调查,更令人惊讶的一个“真相”浮出水面:我国办公时长并无下限!1995年修订并至今仍生效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国家人事部同年下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也重申了这条规定。某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解读说:这一规定实际比较模糊,很多人理解为公务员每日工作8小时为上限,而不是必须达到8小时。正因为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达到多少小时以上,各地便“灵活掌握”了!

原来如此!对于“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的规定,老百姓的理解是“每日工作不得高于也不得低于8小时”,而政府部门的理解却是“每日工作不得高于8小时”。如此一来,很多普通劳动者在为每天工作不要超出8小时而奋斗,只要达到了这个目标便心满意足了;而政府部门的公务员们,却总在千方百计缩短工作时间按照他们对“8小时工作制”的理解,别说一天只工作6小时了,哪怕只工作0.5个小时,也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

 

对“8小时工作制”理解的大相径庭,生动地诠释了“是脑袋决定屁股、还是屁股决定脑袋”的道理。由于公务员和普通劳动者的身份和地位不同,对事物的理解和自设的底线便大不相同。现实中,“8小时”成了公务员的“上限”,却成了很多普通劳动者的“下限”,个中况味,一言难尽。

所谓“8小时工作制”,原来只是个传说。其实何止是在中国呢,据媒体报道,“八小时工作制”正在全球“消亡”:五天工作、每天八小时的工作制,越来越成为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超负荷工作可以说是目前各国上班族普遍生活状态的缩影。英国《每日电讯报》报道,最新调查显示,英国81%的专业人士每周工作40小时以上,32%工作超过50小时,10%超过60小时。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风景这边独好”,怪不得很多人都感叹“当中国公务员”才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

针对公众对公务员工作时间的质疑,北京大学的行政法专家王锡锌教授认为,国家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公务员具体的工作时间,机关的办公时间需要考虑以下两个因素:一是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统一,不能因为一个部门提前下班而影响到其他部门的工作;二是机关的办公时间要与当地的民众的需求相符合,不能说民众还有很多事没办完就要下班。前一个因素属于政府机关的“内部管理”,我们无从置喙;而第二个因素则理应成为各地政府机关首要考虑的问题政府机关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如果其办公时间不断缩水无法满足民众的需求,还要他们有什么用呢?理虽如此,恐怕在当前社会语境下,我们也无法质问为何公务员不干够8小时,正如我们不敢按照公务员的标准跟老板商量“一天工作6小时行不行”一样。

“8小时工作制”原来只是个传说,公务员和普通劳动者都与其渐行渐远,正走向两个相反的极端。“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这样的模糊规定,是否该进一步予以明确解释?公务员与普通劳动者的“背道而驰”,是否也到了该坚决矫正的的时候了呢?一些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员不仅认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还巧舌如簧为自己开脱责任,更让人想不通。也许,正是源于认识不到位和管理不到位,才造成了目前一些地方公务员千方百计“偷懒”的怪现状。某些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对工作敷衍塞责、应付差事的作风,真该改改了。

【启示与思考】

进入炎热的夏季之后,政府机关为了适应气温变化,一般都会调整作息时间,通过避开高温时段,一来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二来体现了政府对公务员们的关心与爱护,应该说这种做法是可行的,也是能够得到老百姓理解的。

然而,武汉市在调整公务员作息时间时,有两个做法受到民间质疑,引发民众不满,其一,擅自缩短工作时间,将原来的每天8小时调整为每天6小时。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应该说,适当调整城管队员等室外工作人员的作息时间,并不算违规。但武汉的做法已超出了正常的“避暑”:首先,作息时间调整的覆盖范围过大,许多部门的公务员都在有空调房内工作,高温工作对他们并无影响;其次,公众担心,缩水的工作时间会否带来缩水的公共服务,进而造成市民日常办事的不便。由此,人们看到的是有些政府部门对自身“照料”的无微不至,甚至存在高温权益滥用的嫌疑。这是不是一种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

其二,如此作息时间只能公务员们独自享受,而同一栋大楼内的保洁与保安却被人为排除在外,依旧执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公务员高高在上,吹着电扇空调,6个小时之后即可回家,而保洁、保安却还要在高温中坚守岗位8个小时,上班时间比公务员时间长,工作环境比公务员恶劣,而工资待遇却比公务员低,保洁与保安犹如抱养的孩子。我们常说任何人只有岗位不同,没有贵贱之分,可武汉市将一碗水端偏了竟然还理直气壮,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政府的公信力就这样被某些领导弱化了、透支了。

作为政府部门,本来就应该处处为百姓考虑,为百姓服务,让百姓办事更便利、更放心、更满意,一味站在政府角度考虑问题,恐怕只会助长自身的特权思维。唯有真正走群众路线,想群众所想,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问题,获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让公务员代表一种“正能量”,恐怕才是真正对公务员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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