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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奢华“官衙” 还需长效机制

2013年07月25日 15:38

 

楼堂馆所的大建之风、奢华之派,满足了少数人的享受和私欲,却让政府付出形象受损的惨重代价。这些项目往往在审批、资金来源和建设上,存在黑洞暗箱,为权力寻租和腐败提供了“温床”。

每次重压之后必然反弹,专家担心5年之后,各地楼堂馆所建设是否会出现强力反弹。如此,局面将更难控制。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应当清算豪华楼堂馆所建设的“闯关轨迹”,破译其资金筹集渠道和建设审批手续,以此建立长效的监管体制。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同时,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并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

奢华的楼堂馆所损伤政府形象

县政府办公大楼可与白宫媲美,市政广场赶超天安门广场,政府机关所属的培训中心、招待所与豪华酒店不相上下……此类现象屡见不鲜,政府性的楼堂馆所,成为一些地方最有名的标志性建筑、最亮丽的风景,不仅规模宏大极尽奢华,且有泛滥之势。

之前有报道称,湖北省洪湖市1000多名教师,因为工资太低而去政府大楼前陈情。该市市长低姿态向教师们坦承家底,称穷家难当,自己的月薪也只有2000多元。但是,市长的现身说法并没有赢得理解和认可,最鲜明的反差是:在教师低工资和部分学校“破败”的同时,只有20多个编制的教育局办公大楼,却占地约20亩高达12层,其他一些政府机关也很是气派。

贫弱的民生和奢侈的政府形成鲜明对比。在不少地方官员眼里,政府办公大楼是政府的颜面,不富丽堂皇有损形象。加之政府性楼堂馆所“容易”建设,尽可随意违规超标,即便上有政策也能轻易破解一些新规划建设的政府办公楼,正以“市民服务中心”、“政务中心”的面目出现。

民众对政府形象的评价,不在其大楼如何气派,办公场所如何奢华,而在于它离民众有多远,是否真正服务于民。高大恢弘的办公楼,豪华奢侈的内部招待所,莺歌燕舞的机关培训中心,已经脱离公共财政的本质,侵犯了纳税人的基本权利。当学校破败不堪、棚户区改造缺少资金、图书馆数量严重不足、社会保障体系尚不能覆盖所有人时,违规奢华的楼堂馆所只会让民众切齿痛恨。

楼堂馆所的大建之风、奢华之派,满足了少数人的享受和私欲,却让政府付出形象受损的惨重代价。这些项目往往在审批、资金来源和建设上,存在黑洞暗箱,为权力寻租和腐败提供了“温床”。

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开始,人们已经看到了一系列的变化,茅台酒、龙井茶的价格下降,豪华车的销量萎缩,“部委一条街”生意惨淡……在为此欣喜的同时,舆论也担心那些受压制的恶习反弹。对于公款吃喝之类已成惯性的痼疾,短期的风暴式治理远远不够。要有不畏阻力的决心并持之以恒,才能起沉疴疗旧疾,让习惯性的观望和试探失败而归,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狡黠无计可施。

同样,对政府性楼堂馆所的清理,也不能是一场运动式的风暴,除了严格的清查之外,还需要制度上的硬约束。有专家指出,盖豪华大楼的大部分资金都存在违规现象;大建楼堂馆所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投资失控、行为失范。刹住楼堂馆所建设之风,必须完善财政预算制度,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的监督,加大纪检监察部门对违规者的问责力度。

清理检查之后,违规项目怎么办,违纪者如何处理?严惩不贷,才能以儆效尤。既然许多政府大楼是以“市民服务中心”出现的,那就把超标建设的那部分交给市民使用,他们一定欢迎建在政府大楼里的图书馆、养老中心或者电影院。(中国产经新闻 冯雪梅)

 

须防偷梁换柱

杜绝奢华“官衙”,关键不在于“能不能做”,而在于“愿不愿做”、“怎样去做”。各地、各部门不能仅仅止于转发通知,而是应该拿出切实、具体的细化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考察时表示,“为老百姓服务的场所、便民利民的场所搞得好一点,我看着心里舒服。如果是‘官衙’搞得堂皇富丽,我看着不舒服。”

清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楼堂馆所,已成新一届中央政府共识。早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约法三章”中就明确表示,“本届政府任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

此次下发的通知,明确界定了党政机关楼堂馆所的范围,将财政资金建设的“培训中心”,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兴建的有接待功能的设施均涵盖在内。甚至还规定,党政机关使用非财政性资金建设的楼堂馆所,也参照本通知执行。指向如此明确,要求如此具体,这些年来实属罕见,亦可见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整治奢华“官衙”的决心。

事实上,多年以来,在清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乃至楼堂馆所的问题上,一直不曾松懈。有数据显示,从1988年首个楼堂馆所“限建令”《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起,25年来已发布了10个国家级“限建令”文件。

这些文件也在一定程度上固化了建设规模,遏制了奢靡之风,不过,仍有一些地方和部门置若罔闻,甚至不惜变换花样应对中央禁令。

比如,2003年,在未取得任何批件的情况下,投资1.5亿元的郑州市惠济区机关办公区破土动工,事后,上级政府“对既成事实,最后还是通过‘完善手续’给予认可”;又如,湖北孝感市地税局建起总建筑面积约23000平方米的办公楼,人均可达200平方米,对外称“综合业务大楼”;湖北十堰市派出机构武当山特区管委会人均办公面积达到453平方米,是国家标准的25倍,对外名字则叫“武当旅游发展中心”。

这些奢华“官衙”之所以能够涉险闯关,固然与地方官员贪图享受、缺乏服务民生意识有关,但也与问责不足有关系,举凡以往的豪华办公楼事件,至多不过是通报批评,鲜见官员因此被问责,这也使得官员对此缺乏足够的重视。

其实,杜绝奢华“官衙”,关键不在于“能不能做”,而在于“愿不愿做”、“怎样去做”。据报道,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在审议《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草案修改稿)》时,就新增一项规定,“办公用房装修后正常使用的,十年内不得再次装修”。

可见,若想维护这一规定的刚性,各地、各部门不能仅仅止于转发通知,而是应该拿出切实、具体的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实施常态化管理,真正将中央的要求落到实处。(新京报社论)

 

五年后会不会反弹?

此次中办和国办的通知明确要求“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

据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统计,从1988年至今25年间,中央出台了10个国家级文件,已经封堵了豪华办公楼的资金来源、审批通道,固化了建设规模。但“这种情况下,诸多超标豪华办公楼仍能‘过关斩将’,值得反思”。

曾接受记者采访的广东省某地政府负责人表示,政府办公楼代表政府形象,豪华一些,主要可以让境内外来本地的投资者有信心。

专家分析认为,畸形的政绩观是导致楼堂馆所奢侈化的根源。“人过留名,雁过留声”是某些地方领导的原始心态;享受和奢侈化思想是一些地方楼堂馆所建设屡禁不止的又一个原因;楼堂馆所建设的奢侈化倾向,更可被利用为一个寻租平台,某些领导可以借机满足自己的权力欲,其中台面和隐藏的利益,甚或诱发贪腐案件的产生。

此次中办、国办的通知相较之前的文件,更为详细地罗列了停建楼堂馆所可能潜在的“理由”:

严禁以任何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危房改造等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建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严禁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的用途。

严禁以城市改造、城市规划等理由在他处重新建设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理由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

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建设和捐赠建设,严禁借企业名义搞任何形式的合作建设、集资建设或专项建设。

此外,通知特别强调,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

有专家提出,通知“全面停建楼堂馆所”的期限为5年,按照近30年来楼堂馆所建设积累的问题,每次重压之后必然反弹,因此,他们担心5年之后,各地楼堂馆所建设是否会出现强力反弹。如此,局面将更难控制。

竹立家建议,有关部门应当清算豪华楼堂馆所建设的“闯关轨迹”,破译其资金筹集渠道和建设审批手续,以此建立长效的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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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堂馆所变形记

在采访中《新产经》记者发现,如今很多地方的政府办公楼都有一个和办公楼无关的名字,比如江苏无锡市的“市民服务中心”、河北唐山古冶区的“民生大厦”等,实际上就是政府各机关的办公楼,这些打着民生旗号建起的楼房,在建成后会摇身一变,以租赁等形式成了政府机关的办公楼,而这些楼房都有一个共同特点:规模庞 大,城市标志建筑。

而规避大广场政策也有好听的名字,很多地方往往在办公楼前建一个市民活动中心、体育中心等名义的设施,这样既能衬托办公楼的气派,又能规避国家政策。至于建好后市民去不去活动或者允许不允许市民去活动,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在安徽亳州,其南部新城开发也正在大干快上,质监局等单位已建成使用,亳州地税局办公楼也已开工。受新城开发带动,更多的开发商开发的住宅楼遍地开花,土地和楼价水涨船高。

在吉林四平市,这样的新城模式也正在复制。由于受哈大高铁开通的带动,四平市在高铁站附近规划启动了大规模的新城建设,目前公检法等单位的楼房已经开工建设,医院、市委等单位也已确定位置。不远的将来,一个新四平将在高铁站附近崛起。

在山东省昌乐县城南部,一个称为城关商务社区的地方正在大规模开发中。从名字上看来,这只是一个商务中心,然而,当地居民却告诉《新产经》记者,路边几栋正在建设的楼房是昌乐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的办公楼,而南面已经基本竣工的一座庞大建筑就是昌乐县委县政府等单位将来的豪华办公楼,所有的建筑都和商务无关。

资料显示,这栋名为昌乐商务社区1号楼的建筑总面积61373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九层,建设费用约7300多万,开发单位为山东鲁昱置业有限公司。

在昌乐县商务社区内,很多建筑并没有具体的名字,而都是以编号称谓,如5号楼为高层办公楼,建筑面积35880平方米,6号楼为多层办公楼,建筑面积19467平方米,7号楼为多层办公楼,建筑面积25516平方米。

在1号楼南侧,一个大广场也已见雏形,其面积甚至超过了在建的数栋楼房的占地面积。在商务社区东侧,一个名为建设大厦的高层建筑也已基本竣工,据了解,该楼房建好后将成为昌乐县住建局等单位的办公楼。不远的将来,这个名为昌乐商务社区的地方将成为昌乐县各机关单位集中的办公聚集区,整体看去,一个新的政务中心正在形成。这样,就形成了昌乐县打造北部商务区、南部政务区两点一线的新格局。

在昌乐县打车,一提到去县委县政府新的办公楼,出租司机很自然地就将乘客拉到城关商务社区。在当地人的心里,这个政务新区的形象已根深蒂固。

采访中昌乐县并不避讳政务新区的用途,县委一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很多机关单位包括县委县政府的办公条件都已是危房,县里通过招商引资,吸引有实力的开发商来昌乐开发楼房,等建好后,县里再以租赁的形式和开发商签订租赁协议,每年给开发商支付租金租用这些楼房。

事实上,在过去的多年里,关于楼堂馆所的各种限制规定也有很多,其中最严厉的一次是2009年3月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要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从现在起到2010年底,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不得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

今年两会后,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公布,意见提出,严格履行政府要过紧日子的三项承诺,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据本刊记者统计,在此期间的近两年内,很多地方的办公楼项目并未停止,以各种名义上马的楼堂馆所依然遍地开花,各种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等名目繁多的大楼陆续拔地而起,还有的采取委托代建、以租代建等形式打政策擦边球,一些地方上了瘾似地冒着政策风险变着法地上马“大工程”。

采访中记者发现,就在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公布后,很多地方以各种名义批复的办公楼项目却出现紧急上马的现象。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紧急上马的原因就是担心政策细化,一旦批复了也不让建,很多单位将陷入尴尬境地。而有的新城开发则更着急,有的单位建了,有的没有建,这样新城开发就容易陷入断崖状态,有的单位在老城,有的单位还在新城,城市整体搬迁出现政策红线,这就把地方政府的如意算盘打乱了,也不方便办公。

为了规避政策,很多地方还纷纷出现以小建大等现象,比如电力公司纷纷以调度中心等名义建设办公楼,公检法单位以办案中心等名义建设,土地、环保等单位也以下属某科室的业务用房为名上马大工程,而实际上这些科室编制往往只有几个人,却建了上万平方米的办公楼,这种明显掩耳盗铃的行为却一路绿灯,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批准。

对此有专家撰文指出,由于文件精神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不是比着如何“勤俭”,如何为群众排忧解难,而是比谁的办公楼“气派”、“上档次”,导致兴建豪华政府办公楼这股歪风屡禁不止,成为顽症。一些单位和个人在楼堂馆所建设问题上屡禁屡犯,背后还是有着某种利益动因,推动一些官员冒着被处分的危险替“公家”盖楼。

一个积极的信号是,为落实“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的承诺,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对各地、各部门修建政府性楼堂馆所的情况开展清理检查。清理检查的重点:一是2013年3月新一届国务院组成后是否有新批准或新开工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项目;二是2013年3月新一届国务院组成前已批准并开工建设的政府性楼堂馆所在建项目以及新一届国务院组成前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政府性楼堂馆所项目。

分析指出,此次通知是对新一届中央政府“约法三章”的坚定落实,是下决心削减政府开支的庄严承诺,也是生动践行“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的具体举措。在新一届中央政府做出削减开支的承诺后,再次展现“让人民过好日子,政府过紧日子”的决心。(《新产经》 记者 徐广忠)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725/7245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