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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从“不远游”到“常回家”
2013年07月31日 15:22回家,回父母所在的家。这是多少背井离乡的人们深夜的梦境。在现代社会大迁徙背景之下,父母只能更多地出现在梦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常回家看看”,不是不回家,而是难回家。孝道的现实困境既是法律的困境,也是道德的困境。
《孝经》说:“夫孝,德之本也。”其实,孝不仅仅是道德的根本,而是2000多年来中国封建时代社会伦理、政治伦理的基础。孔子在《论语》中多次谈论孝,总结起来有五个方面。一是孝顺,孔子说孝顺就要“无违”,不违背父母的意愿;二是敬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三是关心父母的年龄和身体状况,“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父母,唯其病之忧”;四是“不远游”,要和父母在一起生活,父母活着的时候不能远游,百年之后还要服丧三年;五是孝为社会关系的基础,孝弟并举。
在孔子所列中,“不远游”具有基础性要求。不远游,才能倾听父母心愿,才能关心父母的身体,才能膝前敬孝、去后服丧。在皇命大如天的时代,李密以读之让人落泪的《陈情表》,拒绝晋武帝司马炎的任命状。他的立论根本,就是“不远游”。权倾一时的万历首辅张居正最终倒台,罪名之一就是他出仕远游19年不尽孝道,他父亲去世后,还不回家守孝。历史时期,“不远游”不仅有强大的感染力,也有严格的约束力,这是因为以农业生产为基础的社会,具有相对稳定性。除了社会地位低下的贩夫走卒外,社会阶层处于静止状态,少有常态、大范围的社会流动和迁徙。
稳定的社会形态,更容易固化社会伦理文化。文化一旦形成,又具有自身的稳定性,既使出现大范围、常态化的社会迁徙,社会成员的文化心理不会随之快速转变。因此,今天孝道依旧是家庭伦理的核心内容,并且具有不可动摇的地位。现实中国,工商业生产集中在城市,集中在相对发达的地区。产业的吸引力,成为劳动力流动的驱动力,使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像候鸟一样,在城乡之间来回迁徙。即使农民子女通过接受教育,取得城市的永久居住权,但父母亲情依旧留在农村。这种长时间大范围的迁徙,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孝为核心的家庭伦理环境,“不远游”和不得不远游,是进城人们的“二难命题”。我们说它是传统伦理与现代社会的冲突也好,说它是现代社会对传统伦理的破坏也好。总之,这是一种必然存在。
问题是,远游之后,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将进城人口羁留在城市,一边是每逢佳节倍思亲,一边是天天盼儿把家还。留守儿童,空巢老人,这些让人揪心伤痛的名词成为社会学的热词,即使是将“常回家看看”写进法律条文,也不可能让热词变冷。进城工作,离土离乡,一去千百里,一日一还家基本没有可能,即便十天半月看一回父母妻儿,也困难重重。实际上,“常回家看看”的频率,也就是春节走一回。春节,春运,数亿计的人口流动,本质上是一次实践亲情的伦理活动。“不远游”不可能,“常回家”难实现,传统孝道的社会基础动摇了,传统孝道需要新的土壤,新的实现方式。
子女敬孝老人,这是子女的义务;以法律的形式保护老年人的正常权益,这是法律的责任。然而,有了道德与法律的约束,并不等于已经重新构建起现代家庭伦理和社会伦理体系。“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建立完善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才是现代社会实现孝道的最好途径。
责任编辑:叶其英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731/7254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