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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有政策 下有良策
2013年07月31日 14:11既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顺策”,而应当做到“上有政策、下有良策”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政令畅通,这是每一名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要坚决防止与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歪曲或背离中央的精神。
在实际工作中,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相对的另一个错误倾向,是照本宣科,机械跟进,搞“上有政策、下有顺策”。一些人没有真正领会党的政策的精神实质,也不认真研究实际情况,仅把落实上级政策当作一项例行工作,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简单复制政策内容,制定措施“上下一般粗”,工作起来“一刀切”,习惯于做表面文章,满足于当“收发室”、“传声筒”。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决不等于照抄照搬。因为简单的照抄照搬肯定做不好工作,难以把上级的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看似跟得很紧,实则错得离谱。毛泽东同志说过:“盲目地表面上完全无异议地执行上级的指示,这不是真正在执行上级的指示,这是反对上级指示或者对上级指示怠工的最妙方法。”
因此,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既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顺策”,而应当做到“上有政策、下有良策”。所谓“下有良策”,就是贯彻落实上级政策,要坚持做到以下“三个结合”。
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结合。对上负责,就是坚决贯彻、落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上级的权威,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对下负责,就是自觉地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实地为群众谋利益,使各项决策和工作既切合实际,又体现群众的要求。只有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将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有机统一起来,以负责任的精神制定统筹兼顾的执行措施,才能把党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上级精神与当地实际相结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的一般是总的原则和要求,对地方而言,主要体现普遍的指导性。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历史沿革、资源禀赋、发展水平各不相同,情况差异较大。因此,落实上级精神,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既吃透上头的精神,又摸透下头的实际,把上级精神的普遍性和本地区、本部门的特殊性结合起来,既把上级精神贯彻到位,又要解决好本地的实际困难与矛盾。
政策的严肃性与工作的创新性相结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坚决执行,来不得半点马虎,打不得半点折扣。但这并不是说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可以机械照搬,而应当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政策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坚持求真务实,力戒教条主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不断创新发展理念和工作思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在准确把握情况、广纳各方智慧的前提下进行科学决策。
责任编辑:叶其英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731/7254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