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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2013年08月02日 12:462003年,嘉峪关市在甘肃省率先开展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决定》,在城乡规划、产业扶持、基础设施配套、农民技能培训、生产生活方式转变、镇容村貌整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2006年,嘉峪关市被确定为甘肃省首批新农村建设试点市后,我们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为支撑,以实现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对城镇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实施步骤、预期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细化完善,从整体上提高了城乡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2009年,嘉峪关市被列为甘肃省三个城乡一体化试点市之一,为了破除城乡分治的制度性障碍,我们将城区街道办事处、郊区乡镇和园区纳为一体,成立了区级行政管理机构,促进了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形成了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2012年,我们出台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意见》,加快农村城市化、农业工业化、农民市民化进程,初步形成了城市带动、产业引领、工农互补、城乡一体的新型城镇化格局。
我们大力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建立城乡有机融合的规划体系,做到了城市和农村在发展空间上同构划、要素资源上同配置、发展成果上同分享。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体系,把农村与城市、产业与园区、农民与产业工人有效融合对接,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我们大力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加速城乡对接,统筹推进交通、能源、生态、公辅设施建设,形成了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网络。
我们大力推进产业布局一体化,加快发展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城市资本、主导产业与农村资源相结合,提升了工业反哺农业的能力,使大量农村人口和富余劳动力实现了就地转移,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九年位居甘肃省前列。
我们大力推进社会管理一体化,深化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将城乡人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配套完善了城乡社保、医疗、教育、住房等8个方面的相关政策,确保农村居民在享有土地和宅基地等权益,享受原有惠农政策的基础上,与城市居民同等享有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完成了“市—区—社区”三级管理体制改革,将城乡街道、行政村和社区按照“1万人左右、15分钟服务圈”的标准,重新整合为47个新型社区,在全国率先推行了街道和村整体转改社区,实现了城乡户籍一元化、服务均等化、保障同城化。
我们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按照“保基本、广覆盖、高标准”的原则,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每年办理一批省市惠民实事。加强城乡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均衡配置了城乡教育资源。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大病救助标准,城乡居民医保报销额度增加到41万元。统一城乡低保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8.4%和95.6%。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60岁以上老人无偿提供家政、医疗保健、心理疏导等服务。加大城乡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形成了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方便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具体实践中,我们认为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把拓宽增收渠道、提高收入水平作为城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充分保障农村居民合法权益,确保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二是把城镇化与经济结构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发挥特色优势、调动农民致富积极性相结合,实现产业辐射带动,增强农村原生能力;三是坚定不移地抓好城镇化建设龙头项目,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向农村延伸,不断夯实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四是按照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要求,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是深化改革、大胆创新,完善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体制机制,探索一条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作者系嘉峪关市市委书记)
责任编辑:叶其英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802/7258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