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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昆丰模式成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典型代表

2013年08月06日 08:54

 

原标题:以社会化服务引领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昆丰模式

黑龙江省克山县昆丰大豆专业合作社,是由该县一家龙头企业在2008年牵头创办的。这个合作社一经发起成立,就迅速发展壮大,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就吸引了该县整乡整村的农户入社,入社土地面积占全县的76%,基本实现了整县推进,成功走出了一条通过服务引领农业经营机制体制创新的希望之路,形成了昆丰模式。

一、昆丰模式的形成与特征

昆丰合作社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创业。现在是省供销社直属企业,拥有油脂、木业、食品、生物科技等多家加工企业,还经营着昆丰生资市场和昆丰马铃薯交易市场,固定资产8亿元,在职员工3000余人。昆丰合作社的定位是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合作社在农民保持自主经营的同时,通过合作社提供的无息赊销农资、统一耕种管理、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收购等服务,把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既提高了大豆种植水平,也让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合作社每年垫资3亿元为社员提供生产资料和土地流转资金,4年来为社员累计分红2100万元,为社员理赔农业保险挽回经济损失1800万元,因规模经营每年增产粮食3亿斤以上,农民每亩增收100元以上。

昆丰发展模式,主要是以龙头企业为牵动,以综合服务为手段,以合作社为载体,以利益联结为纽带,将农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紧密联结起来,推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实现多方共赢。具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龙头企业领办。形成了“企业+合作社+社员”模式,合作社一手托两家,克服了合作社规模小、实力弱的弊端,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使农民与企业真正享有平等的话语权。二是功能定位以综合服务为主。昆丰模式定位为服务型,以提供覆盖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种专业服务为主,农户只需提供劳动力按要求进行生产管理,其它诸如农资、技术、机械、储藏、加工、销售等服务都由合作社提供。三是初具农业产业综合体雏形。合作社社中有社,涉及领域多、覆盖链条长、综合实力强,在生资服务、农产品加工、金融服务等领域分别建立不同功能的合作社(公司),能够为农民提供多环节、多领域、多层次的综合性服务,初具全产业链经济发展雏形。

二、昆丰模式的功能与作用

一是解决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缺失问题。完善的社会化服务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目前,农业服务主体不强、服务不到位问题突出。昆丰合作社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综合配套服务,很好地解决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缺失的问题。仅从农资供应环节来看,一到备耕时节,农民有两怕,一是怕备耕资金不够用,种不上地,二是怕买到假农资,一年白忙活,昆丰模式通过向农民无息赊销农资,很好地解决了这两个难题。现在,农民买农资不但不需要拿现钱,连贷款利息都省了。同时,统一采购农资,质量、价格都有保证。

二是促进了农业生产关系的变革。目前,农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不相适应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推动农业生产关系变革已成为必然趋势。在农业生产关系调整中,土地问题至关重要,但当前农民对土地重视程度日益提高,轻易不放弃自主经营,动员农民流转土地,扩大规模经营阻力很大。特别是整村、整乡流转难度更大,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为了规模而规模的现象,乡村两级拿补贴,花高价从农民手中流转土地,这样的流转往往很难持久,成本也很高。昆丰模式采取的规模经营方式,不是直接从农民手里流转土地自主经营,而是通过向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引导农民将土地联合起来,在不打破家庭经营格局的前提下实现连片规模种植,在当前形势下,这种模式有效降低了土地流转的难度和成本,农民更易于接受和认可。

三是提高了农业市场化程度。昆丰模式把农民组织起来,带领农民“抱团”闯市场,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话语权的同时,降低了闯市场的风险。合作社是从粮食贸易起家,拥有广泛的销售渠道,既可以直接面对终端客户,减少了中间商的盘剥,又可以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规避市场波动。为了让农民在销的环节获得更多收益,合作社还在销售方式上进行了创新,建设了大豆、玉米、马铃薯等储藏设施,为农民提供代储代销服务,农民将粮食等交给合作社后,可根据后期价格涨落,随时交易。这样的话,就克服了集中上市销售,一次性结算,无法享受后期价格上涨带来收益的弊端。

 

四是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在克山出现了一个令人关注的现象,就是来克山考察投资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越来越多,而其中很多就是冲着昆丰合作社来的,点名要与昆丰谈合作、谈联合,甚至形成争抢之势。昆丰合作社充分利用品牌效应,吸引了多家战略合作伙伴。

三、昆丰模式的启示与建议

昆丰模式作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典型代表,为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探索了路子,提供了借鉴,也引发了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是要更加重视农业服务主体创新。各级党委、政府要向重视农业经营主体创新一样,将农业服务主体创新摆在更重要位置,给予政策、资金等倾斜,大力培育发展多元服务主体,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当前形势下,在强化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同时,要高度重视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采取政府购买、定向委托、奖励补助等方式,引导、扶持经营性服务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出台专门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涉农企业等为农民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务。

二是要进一步增强昆丰模式示范带动作用。昆丰模式与传统合作模式相比,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土地流转,推进产业化经营方面,具有成本更低、见效更快、增收更明显、农民更欢迎的优势。相关职能部门应予以重视并深入研究,出台专门的扶持政策,推动昆丰合作社进一步做大做强,支持其向其他地区复制、输出昆丰模式。目前,我省每个县都有类似昆丰这样的涉农企业和刘宏彦这样的企业家,敢于支持这样的企业和人,让他们参与到合作社的发展中来,参与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是要强化金融对农业服务主体创新的支持。从昆丰模式获得成功的基本要素看,除了政府要扶持,领办人要有胸怀和眼光外,雄厚的资金实力是重要保障。昆丰模式以服务为手段吸引农民入社,需要先期垫付大量资金,并随着规模的扩大,资金需求成倍增长,融资难、融资成本高已经成为制约其发展的最大瓶颈。目前,无论是经营主体创新,还是服务主体创新,仅仅依靠财政资金、个人融资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充分发挥金融资本对农业经营机制创新的强大推动力。金融机构要抓紧研究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创新的专门政策,加快创新金融产品,降低贷款门槛,要做到新型主体创新发展到哪里,金融支持就跟到哪里。

四是要加强对新型服务主体的监管。新型服务主体在成立初期,规模、实力都比较小,提供的服务领域有限,在服务过程中出现问题,受到的损失相对是小损失,当其做大后,覆盖农户多,涉及领域广,一旦出现问题,比如,提供的种子、化肥质量不过关,造成的损失就是大损失,甚至是毁灭性的损失,无法弥补。在当前新型服务主体数量迅速增加的情况下,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新型服务主体特别是大型合作社的监管,完善运行、管理机制,防止因其运作不规范,给农民带来损失。同时,从长远来看,我们在一个地区仅仅扶持一两个大型新型服务组织是不够的,而应当形成多个主体相互竞争、相互配合的格局,让农民在其竞争中享受到最低廉的价格、最优质的服务。

(作者单位:省政府研究室)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806/7262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