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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企业贷款路更宽 个人信息更安全
2013年08月08日 14:24
8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召开新闻通气会,对近期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贷款利率政策调整、小微企业贷款难、花钱“铲单”消除个人不良信息等金融热点进行了解读、澄清和回应。涉及面之广、信息量之大为近年来罕见,可谓既“连天”又“接地”。原定的两小时会议时间不够用,通气会结束时,一位参与解答的处长表示,“其实我的话还没说完。”
随着经济发展,金融服务正在成为公众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下半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市场的大幅波动对普通投资者的投资理财影响巨大,公众对金融问题的关注度、敏感性显著提高。与此同时,金融产品的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也增加了社会公众理解、使用和风险识别的难度,有关银行卡、理财产品、网上银行、ATM机、假币等方面的案例不断增多,公众对专业金融知识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强。
对于这次主动邀请媒体“开门”答疑的活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一位负责人表示,“一方面作为银行业监管机构,我们有责任保障公众对金融政策的知情权、维护金融消费、普及金融知识;另一方面也是通过这样的活动,对各商业银行形成一种‘倒逼’,促使金融服务质量提升。”
“连天”:解读央行政策对实体经济影响
问题1:贷款利率政策调整后,对地方金融会产生什么影响?
货币信贷管理处负责人: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七折下限,标志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又迈出了关键一步。
从短期来看,当前采取的利率改革措施总体对金融机构的影响较为轻微,目前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基本在10%以内。利率市场化改革对金融机构的影响更多是中长期的。
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后,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的空间将进一步扩大。据调查,中小金融机构普遍认为,此次政策调整,使得中小银行拥有了与大型银行竞争优质客户的机会。同时,政策规定不再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设定上限,也将有利于农村信用社提高发放涉农贷款的意愿,提高涉农贷款资金的可得性,对促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具有积极意义。
问题2:放开贷款利率后,我省金融机构有什么新举措?
货币信贷管理处负责人:据我们调查,目前由于政策出台时间较短,多数金融机构对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策略尚未做出重大调整,只是从宏观角度对其分支机构给予贷款定价相关指导。
比如部分金融机构总行明确对分行的非贴现人民币贷款定价政策和定价授权暂不调整。贴现利率定价方式转变后,其分支机构对贴现产品可参照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和市场化价格进行定价;部分金融机构提出贷款定价要依托客户对本行的综合贡献,准确计量各项成本支出,在风险、收益和资本占用相平衡基础上,不断提高差异化、精细化定价能力,提升贷款定价水平。
问题3:小微企业资金运转困难,怎么解决贷款难?
货币信贷管理处负责人:小微企业贷款难是个世界性难题,我们也一直在努力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工作。截至6月末,河南省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为3888.1亿元,同比增长26.1%,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11.1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559亿元,同比多增201亿元。同时,推动企业利用银行间市场进行直接债务融资,至6月底,全省企业利用银行间市场直接债务融资331亿元,其中,“区域集优”票据融资4.45亿元,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累计融资8.6亿元。郑州银行于5月16日成功发行总额50亿元的小微企业金融债,专项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今后还会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利用贷款、信托、债权、股权、融资租赁等实现多样化融资,力争实现全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贷款增量和新增企业户数高于上年水平。
“接地”:澄清网络传言,教你提高信用
问题1:非法买卖个人信息事件时有发生,如何保护个人信用信息?
征信管理处负责人:非法买卖个人信息暴露出当前社会还存在公民个人和企业信息收集不规范、违法提供和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等问题。《征信业管理条例》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其中将近一半条例都涉及个人信息的问题。这个条例的出台就是要保护个人的信息,保护个人的隐私。
《条例》对个人征信机构设立了准入门槛,这个门槛很高。这个条例颁布之前,要成立一个个人征信机构,去工商部门就可以注册。但条例出台以后,要成立个人征信机构,注册资金不能低于5000万元。
《条例》还对信息采集有明确规定: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除依法公开的个人信息外,未经同意不得采集。在这个条例之前,征集个人信息是没有经过个人同意的,如今在银行办业务时就会征得客户同意,同意你的信息由人民银行采集、公布。
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的,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比如我违约了,违约信息要报给征信机构的时候,必须提前给说一声。银行要查个人的信息,你本人不同意,也是不能查的。
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禁止采集;个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的信息和纳税数额信息也不得采集,但征信机构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其书面同意采集的除外。
问题2:不良信用记录会不会“跟一辈子”?
征信管理处负责人:《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个人不良信息保存不得超过五年,超过的应予删除。从还完所有的借款之日起,五年以后这个信息不能再显示。这就是给当事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个条例没出台之前,有很多人问,是不是一有这不良信用记录,我一辈子的信用就完了?不是,还完贷款之后仍然可以有好的信用记录。
个人对本人信息享有查询、异议和投诉等权利,包括:个人可以每年免费两次向征信机构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个人认为信息错误、遗漏的,可以向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异议受理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处理;个人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查处理并限期答复。个人对违反《条例》规定,侵犯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还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法的话最高可处罚50万元。
问题3:网络传言花钱就可“铲单”消除不良信息,是否可信?
征信管理处负责人:这个说法不是今年才有的,当然不可信。
在技术层面,个人的信息是通过专线从商业银行等机构传送到人民银行的数据库,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人为的干预,由计算机自动处理,都是原始记录。整个数据库采用了先进的计算机防病毒和防黑客攻击的安全系统。
数据库里也不存在“黑名单”这个说法,只是一些原始记录,只能说明你按期还款了没有、按期办业务了没有。要修改这些数据,从商业银行到人民银行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程序。拿钱找人“铲单”,从技术上讲哪一方面都是解决不了。花钱消除不良信息是利用了人们不了解征信机制和急于提高信用等级的心理,以“消除不良记录”为幌子,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希望大家千万不要上当受骗。
问题4:被银行“拒绝”过的人,怎么提高个人信用?
征信管理处负责人:未按期还款,有一次不可怕,可怕的是连续发生。如果目前自己的信用报告中存在不良信息,那么首先是要避免出现新的负面记录,其次是尽快重新建立个人的守信记录。从这个意义上说,“我的信用我做主”。信用是每个人都拥有的一笔实实在在的财富,但这笔财富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获得的,它需要靠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慢慢地积累。
提高个人信用,首先是注意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和还款习惯,对于日常消费、贷款和各类缴费,要注意还款期限,避免出现逾期。要想解决忘记还款的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同一家银行再办一张借记卡,把信用卡和借记卡关联起来。刷过信用卡之后,即使忘了期限,经过授权的借记卡也会自动还款。
在银行办业务要留好自己的联系方式,有什么情况银行都能及时联系你。比如有的大学生有助学贷款,离开学校以后工作变了、地点变了,但要及时把自己的联系方式通知银行进行变更,让银行能够及时通知到你。保持一个良好的信用记录,最后也会得到银行乃至整个社会更多的优惠支持。
责任编辑:董洁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808/7268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