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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型”贫困救助:这个可以有
2013年08月19日 14:35
2015年前,北京将制定低收入群众收入倍增计划,适当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和项目,并探索“支出型”贫困救助模式,即不以家庭人均收入的多少作为救助的基本标准,而是以支出决定今后救助的内容。
北京将推进“发展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首都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纲要(2013-2015)》(以下简称《纲要》)提出要加快推进管理精细、城乡统一、“发展型”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2015年以前制定低收入群众收入倍增计划,适当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和项目。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以前救助说的是生存问题,现在提出一个“发展型”的问题,生存向发展的转变意味着不光是解决吃,解决温饱,还要强调发展技能的培养和掌握,所以更多的是要给受救助者能力,而不仅是吃的东西。
李红兵说,发展型的救助更多是给低收入群众生活的能力,这和收入倍增计划连在一起。对于这部分群众如何倍增,是简单拿钱的倍增,还是发展型的倍增,是首要关注的问题。
按需设定医疗教育等救助准入条件
《纲要》提到要探索“支出型”贫困救助模式,按需求设定不同的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准入条件,建立就业、保险、救助、慈善的联动机制,建立“津贴+服务”综合救助模式。
据介绍,所谓“支出型”是对应“收入型”而言。以前的救助或者是低保,是以家庭人均收入的多少作为基本标准。实际上,这往往存在问题。在同等收入的困难家庭中,如果一家人中有人患有疾病甚至重大疾病,这就是困中之困。有的困难家庭,家庭成员身体都很好,甚至可以在外面挣钱,而这部分收入又属于灰色收入,没有纳入到可控范围里,那么低保就不是解决他的生存问题,而成为他额外获得的一笔钱。
李红兵说,“支出型”是改变“收入型”救助的重要一点,以支出来决定今后救助的内容,“支出型”救助不再是蜻蜓点水,只解决表面的方式。以后的救助将是综合的,可能集合来自民政低保、医疗救助等各方面的救助,集中实施救助。所以建立就业、保险、救助、慈善的联动机制指的就是把钱和服务连在一起。
短评:“支出型”贫困救助模式可以有
过去我们在贫困救助上,大多数是以收入为标准。低于一定的收入标准,政府有关部门才给予救助,而超过了一定的收入标准,即使这些人向政府部门申请救助,也难以如愿。
多年来我们这样做符合实际情况。因为我们大多数的贫困还是收入型贫困,只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低保、最低工资、养老金等保障制度的完善,贫困家庭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收入型”贫困问题没有过去突出了。目前最主要的贫困之一就是“支出型贫困”, 很显然,一个收入高的家庭不一定就比收入低的家庭过得好。
如果一个家庭有一个重病患者,每年看病要花费不少钱,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他的收入超过了贫困标准,由于每年看病支出很大,他的生活可能不如贫困人口。如果我们仅以收入作为贫困救助的唯一标准,把这类人排除在救助之外,显然有失公平。
支出型贫困有很多种。如子女就学、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家庭财力支出远远超出承受能力而造成的绝对生活贫困。由于这些家庭中有一些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无法享受低保,实际处于社会救助的“夹心层”,一旦遇到不测,往往比低保户更困难。
从2007年开始,我国开始逐步关注“支出型贫困”群体,一些地方将其纳入制度保障范围,或者对其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生活困难。如上海市去年就将“支出型贫困”纳入全市低保制度统筹安排,并将开展社会救助绩效评估,在低保领域全面应用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
这次北京又探索“支出型”贫困救助模式,以支出来决定今后救助的内容。这应当反映出我们在扶贫上的一个重大进步。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7年调查数据,如果以收入作为贫困指标,全国城市贫困人口为1470万人,但如换成以人均支出为指标,则贫困人口总数增至3710万人。
一旦实施“支出型”贫困救助模式,那么就意味着更多的人可以得到政府的救助。
责任编辑:闫文刚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819/7281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