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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公信力从何而来

2013年08月16日 14:15

 

从2004年第六次全国信访洪峰发生以来,信访制度的合法性一直处于公众、媒体和学术界的质疑之中,甚至有人主张要“取消”信访制度。这种质疑的来源主要有信访制度运行成本的高昂、信访工作绩效考核方式的简单、少数信访老户的不公正待遇、信访制度在法治体系中地位的模糊性等。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信访制度。这为回应社会各界质疑、化解信访合法性危机和促进信访制度改革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政治动力。

经过连续十年的改革、创新和完善,信访制度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在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纾解群众社会情绪、协调不同群体利益关系以及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日益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但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进展、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期待以及应对日益凸显的人民内部矛盾的新要求相比,还需要增加改革的适应性和协调性,不断提升自身的公信力,释放制度创新的红利。

不断降低信访制度成本。一个好的制度必定能够以较低费用维系运转。目前对信访制度合法性怀疑的焦点主要在于运转的高昂成本。这种成本主要包括信访程序中“案件转来转去、领导批来批去、群众跑来跑去、最后哪来回到哪儿去”的效率怪圈,信访人进京赴省的诉求成本,地方政府对信访人搞定、摆平等“被平安”的成本,地方官员接访、“截访”的成本,甚至为了“销号”而付出的公关成本等。有人预测,全国每年为了维护信访稳定而付出的公共开支甚至超过了军费预算。高企的制度运行费用,高昂的交易成本降低了信访原有的灵活、简便、快捷等制度优势,深为公众所诟病。因此,信访案件办理中应当增加律师参与咨询、独立的第三方听证、提高信息透明度等因素,提高处理的程序正义和效率理性;严格信访案件受理的门槛,涉法涉诉案件要回归司法途径,依靠司法程序予以解决,从而减轻信访部门讼累,防止信访僭越司法,开通更为便利的利益诉求渠道,健全网络信访系统,全面受理公民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微博、微信等方式提出的信访诉求,使公民在地方、在基层甚至足不出户即可表达意愿,维护权益,减少奔波的成本;同时也要改革信访工作绩效考核方式,中央要减少对地方党政领导的信访压力,解开罩在地方官员头上的维稳紧箍咒,降低接访、“截访”、“销号”的成本,让信访制度在低成本、高效率的轨道上运转。

 

增强信访工作绩效考核的科学化水平。信访工作绩效考核,是建设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冲突、构建社会和谐的必要举措,但信访工作承载了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转型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中的“负能量”,是一个社会变迁和社会情绪的“晴雨表”,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的缩影。信访工作好坏不能简单地用信访数量的绝对变化、越级上访的次数人数来衡量,不要按信访量给地方政府排名,不要片面追求“零上访”。以这种简单化的数量考核方式与官员的进退升迁挂起钩来,很容易导致将疏通民情民意的管道变成堵塞群众诉求、压制信访表达的工具,从而产生“截访”群众、收买上访公民等违背信访制度初衷的短期行为。因此,改革信访绩效考核内容方式,区别无理上访与有理上访,考量信访数量动态变化,将关注信访人的生存生活状态、解决他们的实际权利诉求、纾解他们的心理愁苦,将他们从生活边缘化拉回到社会网络中,还他们一个公平正义的结果和生命的尊严等具有实体正义的内容纳入考核中,使地方官员将精力放在改善信访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上。

正确理性对待“信访老户”。信访老户的产生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政治现象,既有信访体制中来回批转的程序性之积弊,也有社会权利救济途径不畅通之痼疾,还有信访人的个性化因素。由于他们精通信访博弈之术,惯于与地方政府打太极,每每在重要政治敏感期去赴省进京上访,被地方官员看做是稳定的威胁、和谐的挑衅以及秩序的异端,于是在无法说服教育无法满足他们诉求的情况下,一些信访老户被收容、被劳教、被关押或者“被精神病”。这些践踏公民信访诉求权利的行为,使信访制度不断“污名化”并在媒体的炒作下遭遇合法性危机,也激起了信访老户们更为离奇极端的信访抗争。由此,除了对少数借国家重要政治活动期漫天要价或者发生其他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外,对大多数确实有合理诉求但是案件久远的信访老户要报以浓厚的悲悯恻隐之心,以积极有效之态度化解信访积案,以创新之思维求解历史遗案,以得力之举措消解信访宿怨。

构建合作共赢的信访文化。目前信访领域充塞着一种“零和博弈”的文化色彩,不少信访人不信任地方官员,“信上不信下”“信闹不信理”,欲借助于高层权威和闹事对地方施压,而地方官员把不按程序出牌的越级信访看做是故意滋事和制造麻烦,这种信任缺失的文化往往具有路径依赖性,因个别无理信访人得到意外报酬而得以强化,因新媒体的放大而得以广泛流布,使信访在缺少合作、互动和规范等社会资本的路径上被锁定。地方公共管理者与信访人心理上互不兼容、行为上互相对抗、策略上相互对付,导致不少信访悲剧事件的重复演绎。信任是信访制度有效运行的动力源,它有助于政治合作,巩固民主政体,维护社会稳定。由此,构建一种公共部门和信访诉求者以参与、合作、协商、信任为主流的新型信访文化尤为必要。新型信访文化建设应当从尊重信访权利为出发点,以解决信访人实际诉求为目的,以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结效率为途径,以建设参与式的协商民主为载体,强化和健全信访事项公开处理机制,让公众有序参与信访诉求的处理,从而增强信访人对制度系统的信任度、认同度。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816/7285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