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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遵循司法规律 科学发展检察工作
2013年08月21日 09:44
原标题:自觉遵循司法规律 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一切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旨,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和政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积极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必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循司法规律,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遵循司法发展规律,坚持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检察工作发展有其特殊的规律性,这些规律带有全局性、根本性,决定着检察工作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
在发展方向上,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把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统一起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道路。河南检察机关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提出要正确处理“八个关系”,即正确处理履行职责与服务大局、严格执法与保障民生、打击犯罪与促进和谐、以业务工作为中心与加强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依法办事与改革创新、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等关系;着力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两大课题谋划、推进检察工作;坚持服务大局、执法为民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三位一体,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高度统一;坚持统筹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和强化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始终把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与遵循司法规律的有机统一,在积极转变工作方式中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发展水平。
在工作思路上,必须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要求,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我们结合河南实际,确立了“科学发展、遵循规律、转变方式、提升水平”的检察工作主线,明确了“协调发展、转型发展、协同发展、务实发展”的目标要求,大力推进检察信息化,积极转变检察工作方式,使检察工作与时代同步,与发展合拍,与人民同声相应,在人民群众参与支持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发展,进一步树立务实发展河南检察形象。
在价值追求上,必须站位全局、忠诚履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自觉把履行职责与服务大局统一起来,把对法律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起来,坚定不移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坚持“胸怀大局、立足本职、正确履责、积极主动、依法规范、全面有效”的指导思想和服务原则,依法做到“三个积极作为、五个坚决不为”,即在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营造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环境上积极作为,在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上积极作为,在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服务效果上积极作为;以服务为名越权办案或有案不办的做法不为,直接从事经济活动的行为不为,有碍企业经营和招商引资的手段措施不为,与地方保护主义有关的事项不为,有违公正廉洁执法的事情不为。积极探索依靠群众、专群结合的途径和措施,不断提高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能力,努力做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遵循检察业务规律,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坚持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更加注重理性司法,更加注重质量效果,更加注重转变执法办案方式。
根据法律监督工作特点,结合河南实际,我们明确了各项业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一是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要“保证质量、提高效率、宽严相济、注重效果”,更好地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根据河南批捕、起诉基数大,干警执法水平有差异,公检法之间在一些案件定性上认识上不可能完全一致的客观情况,提出批捕准确率达到99%以上,起诉准确率达到99.5%以上,而不是100%,防止目标定得过高,该捕不敢捕、该诉不敢诉,放纵犯罪情形发生。二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要“稳定数量、提高质量、改善结构、注重效率、增强效果、确保安全”,更好地惩腐肃贪、取信于民。强调有腐必惩、有案必办,老虎苍蝇一起打,既集中精力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又认真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强调从我省检察队伍素质、执法办案能力、腐败发生现状等实际出发,开展查案工作,防止办案数量忽高忽低、大起大落;防止脱离本地实际,盲目追求大案比例。针对一些地方上半年抓立案、下半年抓结案的“季节性办案”现象,强调要自觉按照诉讼规律开展查案工作,做到正常立案、侦结、起诉,保持诉讼常态化;针对部分地区大案比例与实刑判决率差额过大问题,强调要着力提高大案的内在质量,加强对诉讼过程的法律监督,推动职务犯罪案件大案率与实刑判决率协调发展。三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侦防结合、工作深入、效果转化、形式创新”,更好地防治腐败、减少犯罪。统筹个案预防、专项预防、系统预防和预防调查,统筹检察预防与社会预防,加大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四是诉讼监督工作要“理性监督、注重质量、讲究方法、提升效果”,更好地维护公正、保障人权。强调诉讼监督要突出重点,严格标准,对两可之间的案件,一般不启动监督程序,原则上监督立案要做到有罪判决,追捕、追诉要能判实刑,维护法律监督的严肃性。强调监督是多层次的,既重视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法定监督手段,又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规范使用纠正违法等监督方式;既重视对个案的监督,又针对普遍共性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促进正确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五是处理涉检信访工作要坚持“有理推定、有错推定、有解推定、有偿推定”的理念,更好地维护民利、疏解民忧。坚持检察长接待,实施点名接访,推行下访巡访,组织专项治理,落实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合情合理解决群众诉求,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推进检察业务工作科学发展,必须适应形势任务发展要求,自觉转变执法办案方式。一是在执法价值取向上,由单纯强调把案件办准向办好转变。确立执法办案“定分止争、明辨是非”,“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深化职能、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三个层次目标,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加强释法说理,改进方式方法,积极建言献策,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二是在执行法律政策上,由侧重强调严打、机械适用法律向更加注重宽严相济、促进和谐稳定转变。注意克服“强调严、忽视宽”的传统思维习惯和“注重宽、轻视严”的错误倾向,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三是在履行反腐败职能上,由更多强调惩治向惩防一体、更加注重预防转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科学论断,树立“办好案件是政绩,结合办案搞好预防、减少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四是在办案模式上,加强检察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推行案件集中管理,逐步实现由粗放向精细、由人力密集向技术密集信息密集转变。
遵循权力运行规律,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
必须落实互相配合、依法制约的刑事诉讼原则。既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制约和监督司法权运行方面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又要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的制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冤假错案对于检察工作、司法工作来讲,是大敌,是败笔,是致命伤。发生一起冤假错案,对政法机关来说,可能是十万分之一、百万分之一,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一方面,检察机关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制度,强化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坚决依法纠正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自身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使所办案件真正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必须强化自身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权力观,坚持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滥权必追究。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细化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执法责任,狠抓各项监督制度落实,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强化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之间、执法办案各环节之间的制约,以规范执法促进公正执法。推行案件集中管理,强化对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监督管理。
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始终把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作为政治原则,把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作为发展动力,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促发展,深化信息化条件下的检务公开,落实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制度,工作业绩由群众评价,执法作风由群众评议,办案效果由群众评判,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监督检察权。
遵循队伍建设规律,促进检察人员全面发展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的工作思路,始终围绕检察业务工作科学发展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检察机关要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要着眼协调发展,坚持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两手抓,两手硬”;要始终站位全局,围绕业务抓队伍,以是否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来检验队伍建设成效。
坚持“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始终围绕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的属性和特点,决定了检察队伍必须走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道路。推进专业化教育培训,优化检察队伍专业素质结构。健全检察人员职业准入制度,完善上级检察院检察官从下级院定岗遴选制度,稳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要加强正确把握政治方向、严格执行法律政策、善于做好群众工作、熟练运用信息化、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和廉洁执法等六个能力建设,提高法律监督工作水平。
坚持“打造过硬队伍、人民群众满意”工作目标,始终围绕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公信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亲和力和公信力来源于公正廉洁执法,来源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要以提升学习力、决策力、凝聚力、执行力、约束力为重点,建设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为目标,提高基层基础建设水平;以强化窗口意识、改进检察宣传、推进检务公开、注重典型引导为抓手,加强检察形象建设,最大限度凝聚检察工作发展正能量。
坚持“从严治检、从优待检”工作方针,始终围绕检察人员全面发展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相结合,是落实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严管与厚爱内在统一、相辅相成。一方面,严管一刻也不能放松,要通过强有力的监督管理,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少出问题。另一方面,要更加关心干警工作生活条件和身心健康,更加重视拓展检察干警发展空间,努力让每一名干警都有实现个人梦想、享受人生出彩的机会。
坚持“规范管理、科学发展”工作要求,始终围绕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推进检察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提升能力素质的教育培训机制,动态循环、双向交流的选人用人机制,与检察职业特点相适应的职业保障机制,激发检察干警内在活力的考核评价机制,齐抓共管、运行有效的队伍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检察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
(作者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董洁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821/728968.shtml